喜大普奔! 打击“落日条款”立法正式通过新州议会

2015年11月20日 澳房汇



文/Angelababy


11月17日下午17点40分,新南威尔士州政府正式通过了对《1919年不动产转移法案》的修正案,正式加强了对预售房楼花买家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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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创新与优化规制部长Victor Dominello表示,该立法就是为了保护消费者不被利欲熏心的无良开发商坑害。他说:“新州政府听取了民意,并且迅速行动,让购房者吃下一颗定心丸。我要让所有想不道德地攫取利益的开发商知道,这样的行为今后不会再被容忍。”


从2015年11月2日起,开发商必须获得购房者同意,才能凭借落日条款撤出合同。也就是说,哪怕签署合同的日期在这之前,只要合同“日落期”在2015年11月2日之后,都受新法的保护。


如果购房者不同意开发商单方终止合同,开发商就必须向新州最高法院提出申请,交由最高法院裁决。


据报道,之前曾有开发商在用落日条款与楼花买家终止合同,并在同一天将同一处预售房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其他买家。


在10月14日截止征求民意的三周内,639人提交了反馈。接着部长举办了行业圆桌会议。


汤哥辛苦了,最让人欣慰的是,在这条法案上,新州政府党派间达到了空前的团结,这份修正案得到了议会两党共同支持并通过。


11月18日,Victor Dominello部长发表视频声明,解释新法的通过和影响,并感谢所有为此事件做出努力的机构和个人。



至此,笔者感慨万千。


从6月17日《澳房汇》开始关注报道“落日条款”的案例和对行业的不良影响,将“落日条款”从群体事件上升到行业问题,从华人社区推向主流社会,从民间疾苦上升到立法层面,最终在全社会的支持和各方努力下,为广大购房者实现了法律保护。


这一路,我们接到过不计其数的投诉电话,我们组织买家在议会大厦聆听公平交易官员的讲座,我们为受害买家建群奔走,我们收到过买家苦主不知所措的信件。我们吃了多少律师的闭门羹,又得到了部长的肯定和政府的重视。


在这里,我愿采用对“诱饵定价”和“分契业权”时间线方式,来结束这篇文章—— 让我们一起,和《澳房汇》一同,回顾这场立竿见影的正心、正念、正能量。




本周是新州议会开席的最后一周。短短三个月里,我们见证了打击“诱饵定价”、改革“分契业权”、修正“落日条款”三大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立法。Victor Dominello部长的大举改革,如地产市场久经沙尘后的急风骤雨,何止大快人心。


乌云终究不能蔽日,正义终究战胜邪恶。感慨改革的天时地利,感谢汤哥造福民众。


特别鸣谢Victor Dominello部长提供全部信息和部长媒体顾问William Sparling的紧密配合。上周一,在汤哥将新法引入议会的前一天,我收到了部长在办公室“阅读”《澳房汇》微大展的照片,桌上摊开的那页,正是对落日条款的报道。


感激《澳房汇》的主编和读者,感谢“微大展”群友的鼎力支持,让我们有决心去参与这一场止恶扬善的战斗,并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让一切的辛苦都显得那么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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