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向墨打破沉默抨击澳洲税务局(ATO),在澳华人警惕税务问题陷入罗生门

2019年10月24日 聚澳传媒



★ 前言 ★


昨天下午

被驱逐出澳大利亚近一年的

黄向墨打破沉默

针对自九月以来

闹的沸沸扬扬的‘黄向墨被指涉税1.4亿澳元’

风波作出回应

在以个人名字建立的网站https://www.huangxiangmo.com/ 

公开发布

谴责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的文章

《澳洲税务局不应沦为政治迫害的卑劣⼯具》的中英版本



黄向墨在声明中

怒指澳大利亚税务局(ATO)

判定其逃避税务1.4亿澳元

冻结他名下资产

寻求他破产等一系列举措属于政治行为

严厉抨击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屈服于澳大利亚“暗黑势力”


“不知道究竟屈服于何种暗⿊势⼒的压⼒,⼏乎成为对我进⾏政治迫害的⼯具。”----黄向墨


 

除去对“逃税风波”的解释

黄向墨还在声明后半部分还就自己

被澳大利亚政府怀疑是

中国政府干预澳洲政治 “核心人物”

进而拒绝他入籍澳洲申请

同时撤消他的永久居民权事件的批判

 

“从我的经历来看,在“恐惧”、“贪婪”之外,澳⼤利亚⽆论是外交层⾯的对华政策、还是内政层⾯的华⼈政策,实在还应该加上第三个词:那就是“伪善”;或者⼲脆些,就是“⽆耻”。


黄向墨此声明一经发布

即刻吸引各界关注

全球性媒体也纷纷聚焦这场

辩论不断的税务事件

黄向墨声明瞬时登上The Guardian ABC News Herald Sun 新闻官网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发言人

于这份声明公开后的几小时内迅速作出回应


 

ATO发言人称:

虽然由于纳税人的保密性,无法对特定纳税人的税务事务发表评论。但是,ATO一直在公平地执行税收法律。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公开反驳了

黄向墨的“ATO沦为政治迫害工具”的指控

 

小编将于下文为您详细梳理

黄向墨与澳大利亚税务局(ATO)

争执的“逃税的风波”焦点问题

在此之前,我们先来回顾一下

黄向墨自来澳后与ATO

“追逐与被追”的那些年

 

黄向墨与澳洲税务局的“爱恨情仇”


2011年

房地产开发商黄向墨移居至澳大利亚


2012年

黄向墨为工党新州支部捐赠

他的第一笔捐款:15万澳元

 

2013-2015年

黄向墨名声鹊起,一度被冠以“华人侨领”、作为向澳洲两大政党捐款几百万的中国富商

也就是在这个时间段,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开始关注活跃于澳洲政商界的黄向墨


2016年1月1日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

开始对黄向墨的生意进行风险审查


2017年10月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加大力度

将风险审查升级为审计


2018年12 月4 日 

黄向墨因被澳大利亚政府取消

永久居留权并禁止入境澳洲前往香港


2019年9月11日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发布了黄

2013、2014和2015纳税年度的9位数的税单认为黄向墨在这三年中低报收入

欠税金额达8000万澳元

加上罚款利息共欠澳洲政府1.409亿税款

 

ATO成功申请到法庭禁令,联邦法院对黄向墨下达紧急临时令,冻结黄向墨及其妻子在澳洲的资产,以追查上亿澳元的欠缴税款和罚款。


要求被冻结的四项资产包括:


悉尼高端郊区莫斯曼(Mosman)可以俯瞰悉尼港的豪宅 1300万澳元

悉尼查斯伍德区(Chatswood)豪华四居室公寓 338万澳元

悉尼查斯伍德区(Chatswood)五居室独立屋 300多万澳元

香港顶级贝沙湾南湾(Bel-Air on the peak)高层公寓,包含室内外游泳池,网球场,壁球场及会所 数百万澳元


同日,黄向墨妻子离开澳大利亚



2019年9月12日

澳洲税务局(ATO)对黄寄出欠税通知

缴款截止日期为10月7日

 

2019年9月12-20日

黄向墨夫妇申请联邦法庭尽快审理他们对冻结他们资产提出上诉的官司


2019年10 月21日

黄向墨被冻结澳洲资产上诉失败

联邦法院颁令继续冻结黄向墨夫妇的资产

同时要求

要求黄向墨公布全球资产

截止日期为21天


2019年10月23日 (昨日)

黄向墨发布了文章开头提到的声明

黄向墨指责澳税务当局充当政治迫害工具

以他涉嫌欠税1.4亿澳元为由

追究他并冻结他的资产

  

2016年初至2019年末

这场长达近四年的“查税追逐”游戏

似乎还是没有结束的意向

根据

黄向墨的发声和以及澳大利亚税务局(ATO)

目前公布的调查结果

“黄1.4亿澳逃税风波”逐渐陷入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罗生门


澳洲社会各界围观评说

 

在澳华人观点不一

支持ATO公正审理黄税务问题

VS

ATO证据不足

黄拖欠资产所得税的评判十分困难


澳洲社会新闻评论员


黄的公开声明中,有几条添加了个人的感情因素,客观性有待考量

VS

ATO当局对黄香港物业的估值,需要列出更明确的证据

依照当时香港市价公开评估



“逃税风波”陷入罗生门


ATO VS 黄向墨:税务情况争论点


1

黄向墨在所得税申报表中作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澳大利亚税务局

黄向墨“严重”低报

其在2013年至2015财年期间的收入

他申报的收入只有50多万澳元

后来又调整为130万澳元

但是上报收入与黄向墨的巨额财富、豪宅

以及担任多家公司重要职位的事实不符

 

黄向墨

 

对于 ATO 的⼯作

我及我的税务代理⼈德勤公司⼀直积极配合提供法规所要求的⼀切材料,进⾏完全透明、坦诚、彻底的沟通

依法纳税是我经商以来严格恪守的基本宗旨,⽆论我在中国⼤陆、⾹港还是澳洲⽣活或经商

我向来将信⽤看成与⽣命⼀样宝贵

⽆论何时何地

我从未有过任何违约记录

遑论任何偷税漏税记录


2

ATO征税对象违反常识?

 

作为澳洲税务居民

黄向墨向澳大利亚税务局(ATO)

申报了售出香港一处房产后的资本利得税

但就是黄向墨这个多年前在中国购入的物业引发了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的特别关注


 
澳大利亚税务局

黄向墨在银行里有一笔

6680万澳元的不明资金

黄向墨无法解释来源的收入

可能与其香港的一处物业有关

 

黄向墨

 

ATO 与我的沟通,历时数年

从未发现我有任何偷税漏税的情况

此次ATO 的突然袭击所涉及的所谓税款

是我多年前在中国香港的⼀个物业

ATO 将中国政府收取的⼟地出让⾦错误地作为我的中国公司的收⼊

进⽽又错误地作为我个⼈的收⼊

再进⽽错误地作为我个⼈在澳应纳税的收⼊

完全不顾常识

正是这⼀违反常识的低级错误

构成了此次耸⼈听闻的巨额补税及罚款的主体


3

黄向墨低报该香港物业的资产利得税?


 
澳大利亚税务局

黄向墨售卖在香港的某个物业后低报物业价值

从而减少应缴纳的资产利得税的税款

 

黄向墨

 

估值顾问对于低报物业价值

已经进⾏了充分的解释

但ATO依然在 2018 年 1 ⽉ 24 ⽇决定另⾏聘请其它估值顾问再度进⾏评估

却迟⾄⼀年之后的 2019 年 1 ⽉才通知其顾问

迟⾄ 2019 年 7 ⽉ 5 ⽇才拿到新的评估报告


4

黄向墨向澳洲境外转移资产可能会带来资不抵债的风险?


 
澳大利亚税务局

根据澳大利亚交易和分析中心的记录显示

黄向墨自2016年以来向澳大利亚境内转移的资金进进出处总共又数千万澳元

但总体来说

流出澳大利亚的资金远高于流入的资金

并且黄向墨自从去年12月永居签证被取消以来

已经向澳洲境外转移了近5000万澳元资金

在澳洲税务局向他追讨1.4亿澳元欠税之际

黄向境外转移资金大幅增大

可能会资不抵债


黄向墨

 

ATO ⽆中⽣有

ATO宣称我近期将巨额资⾦转移出澳⼤利亚,以此营造我抽资离澳的假象

ATO 刻意向法庭和公众隐瞒了的信息是:

这些资⾦正常的周转资⾦

近期从境外转⼊⽽⾮我账户内的原有资⾦

ATO 此次突然袭击

在我作为当事⼈都尚未收到相关法律⽂件、尚不知情之前

澳洲部分媒体居然提前获得了详细的资讯并进⾏了单⽅⾯的、带倾向性的报道?!


别让您的海外收入变成澳大利亚税务局(ATO)追税的理由


根据上文争论焦点不难发现

引起黄向墨“涉嫌偷税1.4亿澳元”风波

的主要“元凶”

是他作为澳洲税务居民从海外获得的收入


请所有澳洲华人注意


No.1

 千万不要忘记向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申报海外收入



如果您是澳大利亚的税务居民

您就需要对您的全球收入进行报税

因此无论金额多少

您都必须申报所有的境外收入

这些境外收入可能包括:

境外的投资、就业收入、津贴、商业和咨询业务的收入,或者境外资产的资本收益

不论是来自过去自住房的租金收入

没有资金流动但有利息收益的银行账户

还是境外工作的薪水

都必须申报及缴纳相关税款


No.2

千万不要以为自己不是亿万富翁黄向墨就不会被列为ATO关注对象




澳大利亚警察局的助理专员Karen Foat

2019年ATO已经收到了超过160万个境外账户(off-shore accounts)的记录

这些账户总共持有一千亿以上的澳币

现在ATO正在使用数据匹配技术和复杂的分析来确定那些未被申报的境外收入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

将在今年纳税季加大检查力度

ATO督促拥有境外收入的纳税人对包括来自澳大利亚境外的投资

境外家庭成员的收入或境外工作的收入

在今年的纳税季进行申报


No.3

 千万不要以为ATO没有能力调查到您在海外的收入信息



在大量数据的帮助下

任何隐匿税务都将无所遁形

ATO的大量数据

包括来自共同报告标准(CRS)的数据



还有过去与境外税务机关和澳大利亚交易报告

和分析中心(AUSTRAC)交换信息得到的数据

 


  另外

新的国际数据共享协议(international data sharing agreements)

已经允许ATO追踪跨境资金

并且辨识不履行(报税)义务的个人



如果您还没申报海外收入的话

可千万要注意了:

将现金转移到境外

隐藏收入

藏匿资产是没有意义的!


随着国际协议透明度的提高

‘避税天堂’不复存在

通过国际数据共享协议(international data sharing agreements)

您在海外进行的金融交易信息将都能被ATO查到

 

海外收入所得税抵免


好消息是:

若你在另一个国家

已经为在这个国家获得的收入缴税

那么您则有可能有权申请境外收入所得税减免(foreign income tax offset)

以抵消那些在境外支付过的税款


具体申报说明网址如下


https://www.ato.gov.au/assets/0/104/1328/1465/048880dc-66cc-45f3-bd56-b22c232762a9.pdf 


基本上

您可以为三类境外收入申请海报收入税抵税额


01

海外年金和养老金

 

大多数澳洲人的海外养老金(pension)

和年金(annuities)都需要缴税

如果你的这部分收入已在海外缴税

你或许可以申报海外收入税抵税额

如果你的这部分收入在与澳洲有税务协议的国家已缴税

你可能有资格从所在国申请退税

 

02

海外投资收入

 

你的澳洲报税中必须包括

海外物业的租金收入

包括租金全额

以及在你出租物业时收到的或有权收到的其他相关收入

如果你已经在所在国家或地区为租金收入缴过税

你可以在报税时申报海外收入抵税额

(foreign income tax offset)

 

03

海外资产的资本增值 :(ATO与黄向墨争论点)

 

这一条也是黄向墨被ATO追查的理由 

作为澳洲税务居民

所有海外资产的资本增值都要缴税

比如你出售海外物业就必须申报所得

如果所得需要繳稅

但已经在物业所在国家或地区缴过税

你或可申报海外收入税抵税额

 

如果您对ATO的海外收入申报要求

还是云里雾里

您需要更多关于申报海外收入的信息

可向专业人士查询

或浏览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网站


https://www.ato.gov.au/Individuals/Income-and-deductions/Income-you-must-declare/Foreign-income/ 

 

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Austrade)的网页

也提供了许多对澳洲税务规定的解释

澳洲纳税人网站解释避税和逃税的分別


https://www.austrade.gov.au/International/Invest/Guide-to-investing/Running-a-business/Understanding-Australian-taxes   

 

★ 结语 ★



电影《罗生门》的导演黑泽明曾说:

“人对于自己的事不会实话实说,说自己的事的时候,不可能不加虚饰。”

所以每一方都倾向于美化自己的证词 

在黄向墨驳斥ATO税务局追税的声明中

提及到了他对澳大利亚政府

与澳大利亚税务局的失望

在澳洲沉浮的这些年

黄向墨已成为“身负”中澳外交角力

等热点话题的关键人物

在全球媒体的报道中

黄向墨的“逃税风波”也似乎不仅仅止步于税务

孰是孰非、孰对孰错

还需要黄向墨与ATO双方提供更多细节的证据 

作为在澳洲生活工作的华人

小编建议您及时了解澳洲税务局政策方针

弄清缴税条款十分重要

在申报海外收入的表格中以事实申报

避免出现ATO追税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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