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阻碍房屋买卖的一大因素,却也是新州政府的一项可靠收入。最新的州预算计划即将揭晓,关于印花税的两大论战也正进行得如火如荼,一是关于印花税的具体税率,二是关于是否该取消印花税,以其他税种取而代之。
三十多年来,印花税过重的现象一直存在,为说服政府针对此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新州房地产协会(Real Estate Institute of New South Wales,以下简称REINSW)进行了不懈的游说,却毫无效果,本周,该协会终于忍无可忍,对政府的不作为进行了猛烈抨击。
REINSW主席Leanne Pilkington表示,新州政府应该修改1986年规定的印花税,而政府现在的行为实在“有失公允”。
Pilkington指出,1986年法案中曾经提到,提高财产转让税率的规定只针对价值30万澳元以上的房地产,“对于普通买家并无影响”。
相关住房数据显示,目前,悉尼房屋中位价为110万澳元,此价位的房屋转让时需缴纳印花税4.6万澳元。
在上一财年,新州政府印花税收入达到73亿澳元。截至二月份,2018年印花税缴纳数额已达到47亿澳元,与去年水平相当。
而按照规定,首次置业者购买65万澳元以下房产无需缴纳印花税,购买80万澳元以下房产,还可享受印花税优惠。可即便如此,印花税缴纳数额还是如此巨大。
对印花税纳税门槛进行调整实属举手之劳,只是有可能影响政府收入。但如果新州政府能够高瞻远瞩,逐步实施广泛土地税,除房屋买家之外,所有产权人都应根据所得收入缴纳一定税款,届时,政府收入可能会不降反升,收入来源也会更加稳定。Ken Henry为2010年《亨利税审报告》(Henry Tax Review)作者,长期以来,包括他在内的众多经济学家都坚信,要对产权所有人征税,这才是最公平的方式。
本月早些时候,澳洲经济发展委员会(Committee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Australia)在其报告《细说不平等》中也提到了这一问题。与印花税直接给房屋买家造成巨大经济负担不同,广泛土地税每年一交,时间跨度更大,从而保证了政府的稳定收入。
年龄较大的置换小房屋者在重新购买房产时,若无需缴纳印花税,也将有更多的房产上市出售。
据智囊机构格拉坦研究所(Grattan Institute)董事长John Daley估算,若按照房产价值,每1000澳元每年缴纳1澳元税金,则一栋价值达到悉尼房屋中位价的房产每年要纳税845澳元。
不过,由于新州土地估价体系存在瑕疵,可靠度较低,因而这种估算方式是否精准仍有待商榷,还需州政府以现代、公平的方式,重新进行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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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Jonathan Chancellor REA
责任编辑:安双 陈芷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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