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家住昆士兰州的中国妈妈用皮带抽打她8岁的女儿,原因是她女儿没有做家庭作业。这位妈妈说,在她的祖国,打孩子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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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中国母亲用皮带打了她的女儿,她认为这样做没问题,因为在她的祖国这样做不会受到惩罚。
据《昆士兰时报》(Queensland Times)报道,这位住在昆士兰州的母亲用皮带打了她8岁的女儿,因为她女儿没有“好好”做作业。她的女儿由于处在受虐待的环境而被儿童安全部门带走了
由于相关法律原因,这位母亲的名字无法透露。她在Ipswich Magistrates Court地方法院承认了其持械袭击儿童且造成身体伤害的指控。
辩护律师Matthew Fairclough称,这名儿童(这位妈妈的女儿)声称自己受到了不恰当的对待,儿童保护服务机构也涉身其中。
他说:“儿童安全部门考虑到孩子不应该留在她(这位妈妈)的照顾下。”
“她(这位妈妈)的丈夫和她在一起(在法庭上)。事实证明,这件事对这个家庭来说相当麻烦。”
“这对两位做父母的人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警钟。”
Fairclough先生称,这位母亲想要恢复她作为家长的角色,并参加了一个育儿项目。
地方法官Virginia Sturgess表示,父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打他们的孩子。
Sturgess 法官说:“用皮带打儿童是不可接受的。”
这位母亲被判处9个月的缓刑。
那么,这位中国妈妈提及的,在国内家长体罚孩子,到底构不构成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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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spp.gov.cn)转载《检察日报》的一篇文章称,专家认为,偶尔打骂一般不构成虐待罪,但是打骂体罚程度、频率如果超过一定限度就可能构成犯罪,如当街暴打孩子导致轻伤以上的结果,是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如果体罚达到较为严重的程度,或成为经常发生的高频行为,就可能构成虐待。如果一贯体罚、虐待孩子,也有可能构成虐待罪。
民法总则对剥夺监护权的规定可以适用于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体罚情形。严重损害的程度需要从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权威机构鉴定的损害后果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由此可见,家长体罚孩子,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还有可能被剥夺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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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昆士兰的这位中国妈妈,一位来自珀斯的母亲也因她9岁的女儿不听话,用木勺打了她女儿一顿,她承认自己是出于“挫败感”才这么做的
这位珀斯母亲用木勺打了她女儿后,在她女儿身上留下了一道瘀伤。这位母亲已被罚款750澳元,并被判犯有普通攻击罪。
这位母亲打孩子的原因是她看到她的女儿吃了放久了的肉,而她自己特别叮嘱过她女儿不要吃。这些肉是为家里的宠物狗准备的,里面放了驱虫药。
她女儿不顾母亲的警告,从冰箱里拿出这些汉堡肉,开始吃了起来。
这位母亲表示:“我早上醒来的时候,她就坐在那里静静地吃着这些本该给狗吃的汉堡肉。”
“我很惊慌,也感到很挫败,她的行为让我很不舒服,我只是有些挫败感。”
“有一种极度恐慌的想法,‘我把那药放在汉堡里了吗?’”我当时的主要想法是,事实上她本可能倒在地板上口吐白沫。”
这位母亲被判犯有普通攻击罪,并在这起事件中使用了不必要的武力,警方也发现了她的女儿身上有一块瘀伤。
图源:Channel 9
这位35岁的母亲认了罪,并在珀斯地方法院被判处750澳元罚金,缓期执行。
新闻来源:dailymail.co.uk,sp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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