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流年不利,似乎打开模式有问题。澳大利亚山火未了,中国新型肺炎来势汹汹,科比辞世,北美地震,全球面临各种挑战。
面对新型肺炎,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澳大利亚在2月1日宣布全面禁止从中国来的非澳大利亚公民或永居持有者入境澳洲(不仅仅针对中国护照持有者,其他国家护照持有者一样受到限制)。
该禁令针对亲属、机组人员有特别豁免。具体信息已经有众多解读,在此不再赘述。
只是针对2月前已经在澳大利亚的临时签证持有者(学生签证、旅游签证、工作签证、商务签证等等),签证将要过期,但是希望在澳大利亚继续合法居留,问题很多。笔者这两天收到很多此类咨询,现在此统一回复。
首先,请各位仔细审查手上的签证以及附加条件。如果无法找到批准信,可以登录移民局官网,通过提供个人特定信息,获取签证类别以及条件的相关详细信息。
其次,相关附加条件众多,但是如果涉及8503、8534、8535 No Further Stay签证条件,那么签证持有人无法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合法签证(除了极个别类别)。
如果希望去除该条件,需要额外向移民局单独申请。
其中宗主国出现天灾可以视为去除No Further Stay条件的一个可能原因。如果需要申请该条件,必须及时提早申请,否则一旦签证过期即使同意去除该条件,也会有其他法律问题。
只是针对中国护照持有者已经在澳大利亚的签证快过期的情况,对策可能如下:
1. 持有旅游签证,每次允许待在澳大利亚三个月,可以多次往返的旅游签证持有者。此类旅游签证持有者比较多,可能春节前甚至元旦前就已经在澳大利亚了。或者已经在澳大利亚至少住满了14天以上,甚至已快3个月,需要离境者,可以考虑去周边对中国护照持有者免签或者落地签证的国家,快速去这些国家旅行一下就可以回澳大利亚了。这样该旅游签证就会允许持有人继续在澳大利亚合法居留3个月。该禁令只是针对来自中国大陆在疫情爆发后,2月1日前在中国大陆或者过境中国大陆的人员。如果该持有人19年12月至今一直在澳大利亚,则不在该禁令的限制范围之内,所以出境入境都没有问题。当然,请检查要去旅行的其他国家的签证、防疫、禁令等等。
2. 持有学生签证、工作签证等快过期。需要马上申请新的学生签证或者485或其他工作或者永居签证,能够获得过桥签证A,这样即使签证过期也能合法在澳大利亚因为申请另外一个签证而居留。
3. 在澳大利亚持有临时签证,但是因为申请了离岸签证申请已经批准,需要出境获批。基本上和第一种情况类似。需要出境才能批准签证的,不需要一定回中国,可以去周边免签国家,然后通知移民局就可以获得签证批准。然后就可以返回澳大利亚了。
当然,这是对法律政策的律师解读。但是具体到执行者,当时具体处理案件的海关、移民局官员可能会有个人理解并且有可能有全面的自主裁量权,而且此权利很难受到核心挑战。
如果入关遇到问题:
第一是镇定,不要激动,语气缓慢解释说明。如果英文不好,可以要求翻译。
第二,强调自己的权利,据理力争,可以要求见他们的经理。
第三,不幸的是,海关不会让你联系律师,一般不让打电话,如果遇到认为不公的,只能予以配合,保护自己,但是一定要获取相关法律文书。
任何判定决定一定会给你书面文件,一定留好。事后可以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澳大利亚作为法治社会,最终行政、执法、司法体系相互制约,会帮助大部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澳大利亚王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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