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WIN专栏05
“二手房豁免证书”条例更新,海外买家更有主动权,
你符合申请条件吗?
作者:羊琛子
就在大家为圣诞假期前收尾工作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FIRB却默 默的为海外买家送来一份特别的圣诞礼物,针对海外买家的“ 二手房豁免证书”(Established dwelling exemption certificate)条例的更新; 至2016年12月21日起, “二手房豁免证书”将不仅仅适用于拍卖,还将适用于拍卖和非公开拍 卖二手房屋;这就意味着海外买家在房产买卖中有了主动权, 不必再为拍卖会中失手而懊恼了。原来仅限于拍卖用途的“二手房( 拍卖)豁免证书”已经悄悄地被新的“二手房豁免证书”所取代。
1. 一而再再而三被问的问题:海外买家到底可以不可以买二手房?
其实这个问题被很多客户询问过,最常见的说法是“羊律师,
这里要强调说明下符合申请“二手房豁免证书”的海外人士是指:
Ÿ 持有效期超过12个月的临时签证并可以在澳大利亚连续居住超过1
Ÿ 对于居住在澳大利亚并已经递交永久居留签证申请,
2.是否所有买二手房的买家都必须先申请 “二手房豁免证书”才能去购买二手房呢?
德盈律师团队的理解为, 不是必须。如果没有事先得到已经批好的 “二手房豁免证书”,在交换合同的时候依然可以要求在合同中附加
3. “二手房豁免证书”去掉拍卖的约束之后……
拍卖作为澳大利亚二手房出售的主流也是卖家中介较为偏好的购买形
这样的形式对于部分预算有限或是准备不充分的海外买家而言即便申
更改限制条件后的证书使海外人士购买二手房形式变得多元化,
1) 该豁免证书只能允许购买者购买一套不特定房产。
2) 在申请中所填写的地区(即各州或领地)内购买物业;
3) 购房者购买价格(一定)不得高于申请许可的房价限额。
对于以上3条限制条以下有两个案例以便大家对新的“
案例一 王女士持澳洲临时居留签证欲购买一套价格低于150万的二手住宅
物业,通过申请获得了限期6个月的“二手房豁免证书”, 在参加数场公开拍卖失手后,王女士以非公开拍卖的形式以130万 的价格购得了自己心仪的物业,在此次购买成功之后, 王女士所申请的“二手房豁免证书” 就不得再使用于购买其它物业了;
案例二
李先生持澳洲临时居留签证欲购买一套价格低于100万的二手住宅
物业,通过申请获得了“二手房豁免证书”, 李先生在拍卖中出于对房子的喜欢持续竞拍至120万, 最后一举夺得了该物业,但最终李先生还是不能购得该处房产, 因为最后的竞拍价远远高出了申请许可的房价限定, 但对于李先生而言不仅仅是失去房子那么简单, 因为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FIRB的审批规定, 还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最后购房款可以低于申请许可的房价限定,
FIRB政策指南清楚列明下面情况一般不退费:
· 最后没买成不退申请费;
· 买价低于申请的额度不退申请费;
· 买家改变主意不买了不退申请费;
· 买家撤销申请不退申请费(
只有少数情况下FIRB可以考虑减/免申请费:
· 买家权益结构不一样导致可能产生费用不同的情况。
· 申请更改批文的一些不重要的细节。
· 在澳经营的海外公司(即虽然是在澳成立的澳洲公司,
· 在澳经营的海外公司(同上)得到居住用地的抵押权,申请费上限为
所以:申请人在递交前需要确定要自己的预算,
作者介绍 羊琛子
德盈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新闻硕士、法律博士
新南威尔士州执业律师澳大利亚最高法院执业律师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专业领域为经济商业法、公司法、房地产开发、项目融资;
有十年以上协助商业投资移民客户经验;
擅长协助中国企业客户在澳着陆投资;
此外还有丰富的仲裁庭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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