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为自用物品就不用交税了
话说大家平时回国探亲的时候,总免不了给亲朋好友带一些礼物回去。
在带东西回国是否需要交税的问题上,很多人都有这样一种观念:
只要带回去的东西是自用的
数量也比较少
就不需要向海关交税
但是前两天发生的一件事,让很多人感到了深深的震惊!
原来这种观念是错误的!
从国外买了东西带回国
哪怕是自己用的!
哪怕数量很少!
但只要超过了限额
都得依法交税!
否则就可能构成走私货物罪
最终被判刑!
275万的手表戴在手上
被视为逃税
7月10日,国内的@海关发布发了一条微博,讲述了一名旅客违规携带价值275万的百达翡丽手表入境被查的事。
据介绍,今年7月2日,一名男性旅客从深圳福田口岸入境。
海关关员在查看X光机图像时,发现这名旅客的行李箱内有一个空表盒。
经验丰富的海关关员觉得其中可能有问题,于是让这名旅客接受检查。
海关经过检查发现,
这个空表盒是百达翡丽的表盒
而这名旅客手上佩戴的手表
正是一块百达翡丽的手表
经过询问,这名旅客承认:
他手上戴的手表是从国外买的
价值275万元人民币
他为了避免交税,所以就想出了把手表戴在手上、表盒放在行李箱内的方法,企图以这样的方式逃避海关的检查。
只是他没想到,这样的计谋根本逃不过海关的火眼金睛。
目前,这起案件已经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在看到这个报道后,很多网友都表示震惊和不解:
在国外给自己买个东西都不行吗?
手表买回去自己戴都不可以吗?
带回国的东西都是自己的为什么还得交税啊?
以后还能不能愉快地去国外买买买了啊?
相信大家也都有同样的疑惑。
所以小微今天重点给大家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根据国内的法律规定:除了海关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之外,
回国时个人可以免税携带的境外物品总额为5000元。
境外物品连同口岸免税店物品的总额为8000元。
超过这个限额的,
都得主动向海关申报
然后根据自用、合理数量原则
办理相关的征税手续
而海关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为:
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也就是说,只要你携带的物品不在上述20种商品名单内,只要总值超过了5000元人民币(加免税店是8000元),就应该主动申报纳税。
如果在以上20种商品名单内,即使只带了一个,无论是否达到5000元,都要申报并交税。
这里提到的这个税,叫做
行邮税
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
给大家划个重点:
行邮税就是
针对个人自用物品征收的税!
不管你是个人带入还是邮寄回国,都需要征收这一笔税款。
如果是大批量购买或者商用,那么需要交的就不只这些了,还有增值税。
所以说,
自用物品不需要交税这种观念
是错误的!
只要是从国外买了带回国的东西
只要超过了海关规定的限额
都得照章纳税
想知道你回国带的东西应该交多少税
也很简单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钻石及钻石首饰的税率:25%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0%
金银首饰:15%
箱包鞋靴的税率:25%
高档手表:50%
化妆品或洗护用品:50%或25%
食品饮料:15%
烟酒:50%
纺织品及制成品:25%
其他一些物品,包括家具家电、电子物品等等,一般都是15%或25%的税率。
根据这个税率,这名旅客携带的275万的百达翡丽手表,
应该交税137.5万!
(知道为什么国内的奢侈品会那么贵了吧...)
除了个人自用物品也需要交税这个问题之外,小微还要再给大家划另外一个重点:
从国外买东西带回国,如果企图不交税,最后被海关查到了,补交税款什么的都是小事。
关键的问题在于:
如果逃税数额大的话
就会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这就是刑事犯罪了
是会被判刑的!
根据中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
偷逃税款5万元以上的
就构成了走私普通货物罪
推广:
具体怎么判刑,要看你逃税多少:
偷逃税款10-5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偷税50-250万元的,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偷税250万以上的,刑期可达十年以上。
除此之外,被告人还要缴纳偷逃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所携带物品也会被全部没收!
像新闻中提到的这名旅客,他逃税的数额高达137.5万。
像这种情况,律师表示:
他有可能面临3-10年的有期徒刑
大家不要觉得律师危言耸听。
因为个人自用物品没有交税而被判刑的事,
已经真实发生过了!
2018年5月,一位名叫杨莉的旅客从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入境。
海关关员在对杨莉的行李和背包开箱查验之后发现,她的随身行李中有购买贵重物品的发票,但是却没有任何贵重物品。
网络配图
当时杨莉一口咬定,
自己并没有携带未报税的贵重商品
但是海关关员对杨莉进行搜身之后发现
在她的左脚鞋子里
藏着1枚3克拉的卡地亚钻戒!
图为杨莉藏匿的钻戒
与此同时,关员还发现,刚刚通关的一名女性乘客是杨莉的母亲,于是又对杨莉母亲的行李重新进行了检查。
网络配图
结果在她母亲的行李中又查出了
2个香奈儿挎包
1个爱马仕挎包
4条爱马仕皮带和丝巾
3条LV皮带和丝巾
加上那枚钻戒,总共11件贵重物品,
价格共计1001496.7元人民币!
而这些物品,全部都没有依法纳税,
偷逃税款共计300449元人民币!
图为杨莉未纳税的贵重物品清单
由于这些东西价格高昂,税费很贵,
为了避税
杨莉在回国前就把大部分包装盒
都拆掉扔了
图为杨莉购买的贵重物品
但即便如此,最后她还是被海关查了出来。
海关当场控制了杨莉,并将案件移交给了武汉天河机场海关缉私分局。
当地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杨莉偷逃税款30万元,数额较大,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
走私普通物品罪!
图为杨莉在海关处
今年3月18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判处杨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鉴于她认罪态度良好,所以缓刑二年,
罚款人民币45万元
逃税的11件贵重物品全部上缴国库!
小微前段时间为大家报道过这个新闻。
当时很多小伙伴都留言表示:
实在不理解
为啥自用的东西也要交那么多税
还有小伙伴支招,说把那枚卡地亚戒指戴在手上不就行了吗。
但是综合这两个新闻来看:
1.就算把戒指、手表戴在手上,把包装盒啥的都扔了,也没用!
只要海关能证明
你这个东西是从国外买回国的
不管是不是自用
都得依法交税
2.如果设法逃税的话,侥幸没被查到还好,一旦被海关查到,最后面临的不只是罚款,还可能被判刑!
当然,以上这些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携带的物品都是自己用的。
如果不是自用的,而是帮别人带的,不管是有偿还是无偿,那情况可能还会更严重!
大家还记得那个新闻吗?
去年11月,
墨尔本一名中国留学生在回国时
被中国机场的海关当场抓了
原因是她涉嫌偷逃税款10万余元!
当时,海关先是发现这名留学生的手腕脚腕上戴了8块名表。
后来又在她的两个行李箱以及随身背包中,
又发现了共计21块名表
除此之外还有
20个名牌包包以及
各种保健品等等
海关初步估算,这些物品的总价值超过35万元!而且都没有申报。
最后这名留学生因为涉嫌偷逃税款10余万元,
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所以,小微再次提醒大家:
带东西回国入境时
不管是自用的还是给别人带的
都一定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
该申报的申报
该交税的交税
万一被海关查到你逃税
损失的可就不只是钱那么简单了...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新浪微博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