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芭比
澳洲房价近年飙升,售价与一般人购买力脱节,令踏入社会工作不久的年青人觉得距离置业的梦想越来越远,只能望而却步,望房兴叹。根据资料显示,获得房贷审批的首置业者的人数持续下降,这亦反映了年轻人置业困难的情况。
之前曾经提过,不少父母担心子女无力负担高昂的房价,成长后仍追不上房价的增幅而未能自置居所,所以预早为年幼子女置业,吸纳了部份市场上的供应,也可能间接推高房价,以乎是一个恶性循环。
今天要谈的是父母如何以不同的方式支持成年的子女买房。最简单当然是以现金资助,不需申请房贷,一次过付款购入房子。但如果您没有充足的现金,也可以用以下的其中一个方法。
共享权益(Tenants-in-common) - 是联名业主的一种,联名的利益不一定是双方各占一半,可以是甲占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由乙拥有,所占的百分比分配可以按联名人士间的协议而确订。这等权益因为股份分明关系,所以可以在无须经另一方的同意下将属于自己的股份自由转售和送赠他人,也可以由后人来承继,很多时父母会在遗嘱中列明把自己的股份留给子女。优点是如果您的子女涉及法律诉讼,影响他们的个人财产,您在物业的股份将不受影响。不过,如果子女拖欠贷款,您必须负责还款。
担保人 (Guarantor) - 如果贷款人收入不够,首付不多,贷款机构可能要求贷款人找一个担保人,作为他的房屋贷款担保,对负债作个人承担。父母作为子女的担保人,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如果子女不能够继续依时供款的话,贷款机构便可以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您还可以直接借款给子女,例如帮助他们支付大额的首付金,这样便免除了要向货款机构负责的风险。如果您期望子女将来归还欠款,最好是双方签署一份有效的法律文件,因为就算是家庭成员,也有可能因钱财而发生纠纷。
另外有些父母会自已购买房子,然后以低于市值的租金租予子女,令他们可以有余钱储蓄,将来可以自行置业。父母一方面可以投资房产增值,另一方面又可以鼓励子女为置业而储蓄,不失为双赢的好方法。
父母爱子女的心,无微不至,这是可以理解的。父母在子女年轻时帮上一把,也是无可厚非。根据统计数字,在发达国家,年轻人一般需要工作八至十年才可以自置物业。所以,即使父母要协助子女置业,也应该让他们努力工作一段时期才作考虑。因为,每个人都应该活出自己的人生,更需要为自己的将来作出规划。这样,子女才可以享受自己努力的成果,也更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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