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帮| 澳洲地税局,土地税解疑答惑(二)

2018年03月29日 聚澳传媒



商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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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我们为大家介绍了关于土地税常见问题的问答,这一期我们继续为大家介绍与土地税相关的问题。



1. 当你需要暂时住在海外时,自住房还可以豁免土地税吗?


当土地所有者由于去海外工作等原因,暂时离开自住房去海外居住时,自住房的土地税也有可能会被豁免。前提是满足以下条件:


  • 在离开自住房之前在自住房内连续居住了至少6个月


  • 只是暂时离开


  • 在暂时离开之后,还会回到自住房继续居住


  • 在离开期间,在维州或其他地区没有其他的享受土地税豁免的土地

  • 满足租赁要求 (从2013评估年开始,租赁要求是在评估年之前的一年,土地所有者没有将房屋出租6个月及以上)


自住房的土地税豁免仅限于离开自住房那日算起的6年期间。



2. 自住房重建时需要交纳土地税吗?


当土地所有者因为自主房屋建造或重新装修等原因,无法住在自住房內时,土地所有者需要在这段时间缴纳房屋的土地税。

 

当完成重建,且土地所有者重新开始住到自住房內达到连续的6个月时,可以向地税局申请建房期间缴纳的土地税的退款。自住房土地税退款的申请需要在土地所有者恢复使用自住房那年之后的一年的12月31日之前递交。

 

通常,地税局是按照最多2年的重建时间来进行土地税退款,如果建房的时间超过2年,需要另外向地税局提供合理的解释说明和申请。如果是由于一些土地所有者无法控制的因素,比如工程的延期或者一些无法预料的事件等,地税局会酌情考虑给予额外的2年建房时间的土地税退款。

 

所有以上的这些退款的基础是,土地所有者已经、或者将要在此自住房內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时间。




以上就是这一期的解疑答惑,下一期我们将继续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如果您对以上信息仍有疑惑,请与我们李敏会计师事务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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