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雇主而言,错将雇员当作承包商发放薪酬是可以摧毁你整个商业帝国的行为,这种违法行为一经被发现,单次最高罚金就可达AUD$63,000。
在当今的商业领域,合同制工作越来越多。PwC最近的一份调查显示全球46%的人力资源专家认为到2020年至少20%的劳动力将是承包商或者临时工。一半的调查反馈者认为,由于越来越的人更向往自由和自主创业,并且成为某一领域的专家,传统的雇佣关系正在慢慢被摒弃。
根据《2017Hays薪资指南》在澳大利亚,23%的雇主称他们现在定期通过合同制外包业务或聘用临时性人员,另有44%则为特定项目采取这种请人方式。澳大利亚统计局估计目前在澳大利亚大约有一百万人以独立承包商身份工作,组成全部劳动力的9%,在过去的6年增长了2%。
在澳大利亚,合同制外包业务和雇佣临时人员将在2018年持续增长,主要是在如下工作领域(如右图示):
随着独立承包商的数量持续增加,公平工作监察委员会(FWO)和澳大利亚国家税务局(ATO)等监管机构对此类行为的密切审查也在增加。2018年,公平工作监察委员会报道称错将雇员作为承包商对待已经在澳大利亚的很多工业领域成为一个持久性问题。公平工作监察委员会的发言人指出公平工作监察委员会发现了很多通过虚假合同将全职或者兼职的雇员作为独立承包商的剥削案例。这些案件涉及的违法行为是严重的、蓄意的和系统性的,这些行为大量减少了企业的支出,也不正当地获取了较之竞争对手的优势。
特别是移民和年轻工人,他们往往成为虚假合同的目标,原因有很多,包括由于害怕失去工作而不愿寻求外界的帮助,对工作场所员工权利缺乏常识,或者由于语言障碍而难以正确确认他们的工作协议。当然有一些劳工被错误分类的例子可以被理解。例如,工作协议是在部分未知的情况下形成的,或者是作为真正的承包商约定开始的,但随着工作的进行,循序渐进地从承包商变成了雇员,没有明显的分界点。
如果雇主将某位劳工作为独立承包商对待,而法庭或者公平工作监察专员依据《公平工作法案2009》判定其为雇员,那么该雇主将会因违反规定而被起诉。
依据《公平工作法案2009》,单次违反就可被处以高达AUD$63,000的罚金。而且,前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依据附属义务法,如果企业为降低薪酬而将雇员作为承包商或分包商对待,企业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平工作监察专员警告:并非只有直接雇主才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比如支付不足)承担责任,任何违反规定行为涉及的个人或实体都可能为他们的应尽义务负有法律责任。我们可以看一个案例:一位人力资源经理被雇主要求他为公司现有的一众员工拟订承包商合同,该人事经理拒绝了这一要求,并指出承包商合同并不能代表他们是雇员的事实。但是该雇主并没有采纳他的建议。后来,这家公司受到了处罚,而可怜的人力资源经理以“帮助和教唆” 的罪名受到了处罚。
不幸的是雇员和独立承包商的区别对于企业和劳工双方来说都很难用一句话界定。而公平工作监察专员也不是凭借某一点来判定一个劳工属于雇员还是独立承包商。例如,即使一名劳工拥有澳大利亚商业从业注册号(ABN)并且可以开具发票,这也不意味着他就将自动被认定为独立承包商。这里不存在可以说“是或否” 的关键点。因为澳大利亚雇佣法已经严重过时,雇主需要学会如何根据实际情况公平地对待劳工,这样就可以避免将不应该是雇员的人认为是雇员,或者给独立承包商不合理的工资等类似情况。
在澳大利亚国家税务局(ATO)和公平工作监察委员会(FWO)的官方网站,不仅可以查看区分雇员和承包商的更详尽信息,还有辅助工具帮助判定一位劳工属于雇员还是承包商。不论是企业还是劳工,当雇佣模式发生改变,都应该仔细阅读。
劳工可以拨打热线 13 13 94 与公平工作委员会取得联系。同时也可以拨打13 14 50 获取免费的翻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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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刊登于《澳中商圈》2018年10月刊,财务会计 Taxation & Accounting,P62-P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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