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读9年级时,年龄不得超过17岁
就读10年级时,年龄不得超过18岁
就读11年级时,年龄不得超过19岁
就读12年级时,年龄不得超过20岁
●表格157N 提名在澳大利亚的合适亲戚;
●表格157N 和其指定亲属的学生监护人(子类 590)签证申请;
●由教育机构发出的《适当住宿及福利安排确认书》或《中学交换学生接受通知书 》(AASES)。
从2016年7月1日起,据主申请人(学生)学习某些课程的时长决定家属(包括后来的家属)是否可以陪同将不再受到限制。一般来说,家庭成员(包括之后来的家属)的资金能力证明要求将与主申请人(学生)的要求一样。
财政能力证据可以是以下任何一种:
——证明他们的配偶年收入有$70,000以上的证据;或
——证明有足夠资金支付他们自己和所有一起申请的儿童家属的旅费、以及前12个月的生活费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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