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50
PR在悉尼买房也要交额外4%的印花税,
这是真的吗?
本期答主:张涅夫斯基
微信:ian1102
本期答主:张涅夫斯基(老斯基解盘专栏作者)
答:
一部分是对的。
悉尼所在的新南威尔士州规定,2015年6月21号起,海外人士在本州购房需要:
1, 经过“海外投资审查委员会”,即FIRB批准,缴纳申请费(100万以下$5000,100万以上每多100万多加1万)。
2, 房价4%的额外印花税。
3, 0.75%的土地附加税。
问题就在啥叫“海外人士”?
财政部发布的Revenue ruling No. G009 详细解释了海外人士的定义:
没有公民身份,没有PR的肯是海外人士,包括TR也算海外人士。
复杂的就是PR, 要求在签合同的那天之前的一年内,在澳洲境内待满200天(可非连续),才不算海外人士,那就不用交以上费用。
但国内人买澳洲房子绝大多是新房,也就绝大多是期房。那就有个交房时间差问题。
如果签合同的时候是PR,但是没待满200天:那FIRB申请费和额外印花税是要交的。但是交房的时候满了200天,那这些钱可以委托律师退回来。
但是如果签合同的时候不是PR, 交房时候变成了PR,那这笔钱就省不了了。
以上是概况,具体个人情况请咨询律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只为作者张涅夫斯基对读者问题的个人观点,具体详情,请咨询持牌相关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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