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联邦政府出台众多补助政策。其中的Cash Flow Boosting现金流补助和 JobKeeper Payment留职补助成了大家关心的最热点,我们也陆续收到很多咨询电话,今天把大家关心的问题小结分享一下。Cash Flow Boosting现金流补助
雇主资格具体举例
以前的文章中已经提到过可以享受现金流补助的雇主资格,• 以工资、董事费、解雇费、赔偿金等薪酬支付形式发放给员工• 已经在2020年3月12日前报税,或者是2018-19年的年报,或者是2018年7月到2020年3月之间显示GST营业额的经营活动申报。只有极少数例外ATO才会裁定考虑准许在2020年3月12日之后发生。
雇主April经营餐馆生意,从2015年开始有ABN,一直都有给员工发工资。因为19财年纳税申报是2020年5月份才到期,所以没有在3月12日之前申报。
由于April 从2018年7月份一直都按时申报了季报,仍然符合资格。
雇主Ben经营送餐生意,2020年2月才开始开张,申请了ABN,一直都有给员工发工资。因为2019财年还未开张,所以2019年度纳税申报压根不需要。同时,最早的季报是从2020年4月才会申报。因为没有在3月12日之前申报过年报或季报,所以不符合资格。雇主Cici经营超市生意多年,Cici家庭成员很多,所以使用家庭信托结构建立的生意,并和家庭成员一起经营。她平时没有雇佣其他员工,家庭成员每年都是等年终时才会从信托里分配收入作为薪酬。因为没有雇人,所以Cici不符合资格。因此Cici 在2020年3月18日注册登记了员工代扣代缴工资税,但是登记日从2020年3月1日起始,将薪酬由信托分配改为给自己日常发放工资的形式。这样符合吗?因为这属于经营方式上的突然的变更,ATO 还是倾向于不认可。
JobKeeper Payment留职补助
营业额说明和提名要求
· 2020年3月的GST营业额和2019年3月的GST营业额
· 预计2020年4月的GST营业额和2019年4月的GST营业额
· 预计从2020年4月开始的该季度的GST营业额以及从2019年4月开始的该季度的GST营业额。
一般来说,商家都是按季报或者月报BAS。如果您选用已有的季报或者月报数据,误差可能被放大。
其实,选择如何预测营业额的下降,并不取决于您常规按季度还是按月报告BAS,可以选择另外操作。
营业额的计算,是指基于商品及服务税(GST)的营业额,但会有一些更改,包括不考虑商品及服务税的集团公司合并申报(即两个或多个相关业务实体作为一个商品及服务税申报实体)。
莫急,ATO将尽快出台有关如何进行营业额测试的更多细节。
如果您确定您的营业额下降了一定金额,符合第一次双周内获得JobKeeper Payment的雇主资格的话,那么您不需要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继续测试营业额。
ATO税务专员酌情决定是否制定替代测试,确定您的资格。莫急,ATO将尽快出台有关替代测试的更多细节。
雇员可以自动申领JobKeeper Payment的吗?
雇主在注册登记JobKeeper Payment之前,您需要通知每位合格的员工您将会为他们提名申请,如果雇主不登记,雇员是无法自动领取的。
您必须告诉这些雇员您已提名他们为符合资格的员工,他们即将可以申领JobKeeper Payment。他们必须同意填写JobKeeper员工提名通知书,您必须有正式记录,以同意由您提名。雇主无需向ATO递交这份提名表格,但是必须保留填写好的表格的副本,作为其依法保留财务记录的一部分。
不论是现金流补助还是留职补助,ATO都会运用大数据匹配功能,在整个发放流程中追溯进行时间对比、部门间对比。也就是说,税务局、雇主、雇员、福利部、公平委员会等等会有各自庞大复杂的申报系统交叉核实相应的收入和发放情况。从疫情开始以来,ATO不断在更新出台联邦政策针对疫情的各项实操细节,让我们拭目以待更多细节!
目前,针对个体经营者、合伙人、信托结构等受疫情影响的其他形式的生意,人们对此颇有微词,还有待更明确公平的政策细节出台。
您可以自行跟随阅读ATO官方平台有关内容,或者尽快联系您的会计师,请专业人士帮您完成。越早提出特殊案例并被ATO认可,则越有机会拿到应该属于您的补助。毕竟4月底5月初的第一波申领和发放马上开始了!
感谢阅读,下期再会。往期精彩内容,也请驻足留步悉心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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