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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874字|预计阅读时长2分钟
前不久,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帖子的主人是一位理财杂志的专栏作者。
P2P炸雷之前,他曾和某位顾客谈过P2P。
他劝说顾客买网贷就是买垃圾债。
但是顾客没有听,说就算是庞氏骗局,平台也能玩个几年。
结果不出所料,平台很快就踩了雷,投资的190万血本无归。
我们先不说P2P的事情,先来谈谈和P2P有关的庞氏骗局。
有金融基础的人一定熟悉,庞氏骗局的“发明人”是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其原理是使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从而获得更多的投资。
庞氏骗局就类似于传销,把人一层一层的骗进去,唯一的区别就是,传销有奖励制度,而庞氏骗局没有,它仅仅只是依靠高额的利息来吸引投资者。而被骗的,往往就是那些投资者中善于计算的“聪明人”。
市场上,只要是个投资人,就基本知道什么是庞氏骗局。就算再不济,也知道利润越高,风险越高。所以,投资高利率的网贷基本上就像是在赌博,总有些人喜欢拿自己的运气做实验。投机者们总是觉得自己可以在平台跑路前把资金拿回来。
可是,人家早已盯住了你的本金,而你却还在瞅着在本金归还之后才有的利息,主动权完全就在别人的手里,这种情况下,又怎么可能赚得到钱?
不如来看看这个因为庞氏骗局而毁掉的国家吧。它的名字叫做阿尔巴尼亚。
东欧剧变之后,阿尔巴尼亚在1992年更换了执政党,结束了国家的计划经济时期。
93-95年,该国迅速向西方靠拢,并达成了GDP的高速增长。
GDP的增长带动了投资,然而由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不景气,国有银行存在特别多的坏账,银行贷不出钱,全国各地都出现了用钱荒。
这种“用钱荒”促使了大量高利息的“地下钱庄”的出现。早期,这些钱庄的利率还算正常。但是随着企业筹得的资金越来越多,一些企业做起了投机倒把的生意,把资金从实体经济转移到外汇、房产上,更有甚者把资金用于非法的走私和贩毒活动中。
贪婪的企业就像吃不饱的恶兽,需要的资金越来越多,为了吸引新的储户,他们提高收益,靠着借新还旧的方式维持公司。
这就是阿尔巴尼亚庞氏骗局的开端。1995年初,该国主要的集资公司的负债率已经上升到GDP的64%。人们都以为,只要把钱交给这些公司,就能得到极高的回报,过上奢侈的生活,却殊不知,整个国家已经走在悬崖的边缘,岌岌可危。
1995年12月,联合国暂停了对南联盟的经济制裁,走私商品变得无利可图,这无疑压垮了骆驼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人们争相前往集资公司挤兑,“庞氏骗局”被揭发,大批公司卷钱跑路,阿尔巴尼亚人民一夜之间一贫如洗。
阿尔巴尼亚挤兑潮
危急时刻,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缓和措施,然而却没有办法制裁后台坚固的集资公司。人们对政府感到不满,矛盾激化,内战爆发。
最后,战争在西方的联合调停下停止,然而这场“庞氏骗局”给阿尔巴尼亚带来了难以磨灭的负面影响。
现在的P2P公司就是在做着阿尔巴尼亚的集资公司所做的事,如果任由这种态势发展下去,中国只会重蹈阿尔巴尼亚的覆辙。因此最近,国家的管控越来越严格,跑路的P2P公司也越来越多,也就有了我们看到的类似“50天里163家P2P公司跑路”类似的标题。
现在,我们再来回到开头,思考一下,真的所有的P2P都不可信,所有的网贷都是“垃圾债”吗?
回想阿尔巴尼亚事件,到底是什么把阿国的经济推上了悬崖边缘?
是的,就是从阿国的集资公司提高其利率的那一刻开始的。当利率过高,借款人无法还贷的那一刻开始,公司就已经一只脚塔在了名为“跑路”的悬崖边缘。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中央可以制定一个贷款和利率的上限,以免出现利率过高、难以还贷的情况,从而减少投资者的损失。对此,中央也确实做了。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评估稿)》。
《办法》规定:
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2017年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又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其中规定,P2P业务的实际年利率不能超过36%。
然而,这个利率实际上还是偏高的,因此今年仍然出现了P2P公司频繁跑路的现象。就连京东推广的斐讯,小米推广的多家P2P公司也未能幸免,这背后,除了公司良心和道德的缺失,也有投资者自身投机的原因,在过高的利率的背后,一定是高“爆雷”的风险。
随着这些高利率的公司跑路,一些其他的网贷公司也受到了波及。由于这些公司跑路,投资者信心下降,不少投资者开始要求挤兑,这使得一些正常的网贷公司资金周转不利,从而被迫形成庞氏骗局,吸引新的投资或者借款去补窟窿,市场不好,窟窿只能越补越大,最后形成大面积的P2P公司崩盘。
虽然国内的P2P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但是澳洲的同行们似乎并没有一样落入金钱陷阱之中,澳洲的代表性P2P公司有:
Wisr
Harmoney
RateSetter Australia
SocityOne
MoneyPlace等
其中,最成功的是上市公司Wisr,公司原名为DirectMoney,于今年三月改名。今年三月,该公司也曾放出消息:公司由于偿还贷款的资金不足,决定寻找除了原资金源——Macquarie Bank以外的投资。
据悉,该公司虽然股价从开盘一个季度后就持续低迷,但是由于不良贷款和逾期率都很低,因此该公司几乎没有被“庞氏骗局”的可能性。
Wisr的最高借款上限为50,000澳元,利率在8.5%到9.36%不等,与大多数P2P一样,是小额借贷公司。由于其适当的利率和贷款限制,Wisr的运营相对稳定。如果国内的上限利率能够再次下调,相信小额借贷也会越来越稳定,不会再发生“谈虎色变”的现象。
Wisr上市以来股价变化
国内类似于Wisr的平台有很多,有些利率比Wisr还低一点,非常稳定。就比如某信贷公司,该公司是第一批在国内开始做P2P的企业,已经运营了八年之久,没有出过太多负面新闻。除了新手的U计划利率为10%,其他利率普遍在一年8%-9%,合理可靠。
说完什么类型的P2P公司可靠,我们再来说说什么不可靠。
援引自知乎上的答案,有十种P2P公司碰不得:
第一种:提供20%以上年化收益率的P2P公司
如果说给投资者的收益是20%-30%,那么给融资企业的利率就得是40%-50%。这种企业,要么就是银行不批贷款,要么就是现金流周转不利,投资这种P2P,基本血本无归。
第二种:单笔投资在几百万、上千万的P2P公司(现已违规)
P2P本生针对的就是小额贷款,大额投资不能分散风险,一旦失败,血本无归。
第三种:自融性的P2P公司
自融性P2P公司,由于融资状态不透明,可以随意糊弄投资者,可能会是“庞氏骗局”
第四类:团队人数少于100人甚至是少于20人的P2P公司
这么少的人数能运营一个P2P平台?能做风险控制?显然是不能的,这些公司要么就是风控能力很差要么就是骗子。
第五类:团队成员80%-90%技术人员出身,只会运营,却不懂金融的P2P公司
P2P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不懂金融的人无法完成风控,容易使公司面临损失,一步步亏完投资者的钱。
第六类:区域集中、行业集中的P2P公司
不多说了,这类公司不容易分散风险。
第七类:公司创始人没有行业经验或者行业经验少于3年的P2P公司
这些多数是不懂小微金融和P2P的公司,大部分是随大流的,到现在基本都已倒闭。
第八类:先办理理财业务后来再开展信贷业务、投资人不知道资金流向,没有债权表的P2P公司
这些平台不少都是虚拟的债券,没有真实客户,也就是说,这很可能使企业自己在投资,而且一旦出现风险异常,投资人都无处
追索债务。
第九类:没有自己核心风控技术、风控模型、客户管理系统的P2P公司
这很可能是一时兴起,随大流的一群有钱人搞出的公司,将投资者的钱融资起来借给朋友、银行,这种贷款由于不透明,风险相当大。
第十类:网站和别的P2P公司雷同的P2P公司
看起来都像假的,系统可能也是买的,漏洞严重,随便可能就被黑了。
综上所述,我们谈论P2P平台时不应该一竿子打死,并不是每个平台都是在玩“庞氏陷阱”。更何况,选择高利率和低利率,也完全是投资者自己的问题,利率越高,风险肯定就越大,一些投资者投资只想着获得高额的利润,却没有思考背后隐藏的风险,当平台跑路后,就开始逃避责任,将问题全部推脱给政府和跑路的平台。
“天上不会掉馅饼”,还希望每个投资者三思而后行,切勿因为高额利润而被冲昏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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