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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举国开放吸引外资,给予外商很多全世界其它国家罕见的“超国民待遇”,大家耳熟能详的就有著名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
外资电力公司的梦魇开始。当时,中国发电行业逐渐出现了供应过剩。在这期间,对外资承诺的固定回报已不符合当时一些地方政府的利益,中国逐渐取消固定回报政策、对于已经投资建成的很多电厂,不再履行早先的承诺。
煤价一路飙升,在煤价不停上涨、供应吃紧的情况下,国有发电企业还可以享受国家“统配煤”、“计划煤”的照顾,而外资电力公司根本没有任何保障。2004年,中国的外资火电企业几乎全部亏损。
2003年3月,美国赛德能源公司出售温州特鲁莱发电公司40%的股份,并陆续出售了广东东莞厚街电厂、河北唐山热电和湖北蒲圻赛德发电公司的股份;
2004年3月,美国电力公司出售了河南南阳浦山电厂70%的股份;
2004年起,西门子公司开始逐步撤离中国发电市场,出售了在河北邯峰电厂共达40%的股份给中国华能集团(笔者参与审计); 自此开启了西门子出售在中国16座发电厂股份的序幕;
法国阿尔斯通公司撤出了广西来宾电厂B厂项目的40%股份;
全球第三大能源巨头美国迈朗公司出售了山东国电和广东沙角一电厂股份等等。
有些国内发电企业表示:即使外资在过去十年撤出中国,也占了很大的“便宜”。早年间15%-20%的利润,这么多年下来,外商投资早已“赚得盆满钵满了”。
对于FIRB,以及总体来讲还是相当遵守“契约精神”的澳大利亚政府,我们不妨再多给一些宽容。
更详尽澳洲电网的内容,请参阅以下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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