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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第四季度跨境资金净流出的规模有望收窄,10月、11月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出月均194亿美元,比三季度月均下降32%。国际收支初步数据方面,10月、11月货物贸易净出口分别为499亿美元和47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分别为209亿美元和254亿美元,波动均不大,第四季度经常账户会继续保持合理规模顺差;而金融账户下,第四季度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均会继续上升。整体看,未来中国跨境资金流动有望回归基本面,向着均衡方向收敛。
在2016年的最后阶段,中国央行正式公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后文统称:管理办法),打破了市场原有的宁静,令人措不及防。此举也标志着持续22年的资本相对自由流动时代结束,资本管制时代彻底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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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额交易报告标准
二、新《管理办法》主要目的
三、加大监管范围
四、个人海外投资困难加剧
五、中国海外收购同样受到影响
大额交易报告标准
此次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实则结合了中国国内工作实际和国际标准,对现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两部规章进行修订、整合。
事实上,自2007年实施起,中国反洗钱工作就进入了起步阶段,对于指导金融机构切实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发挥了积极作用。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选择37家法人金融机构开展可疑交易报告综合试点,要求试点机构结合自身情况自主定义交易监测标准,结合人工分析,以合理怀疑为基础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这些工作为修订现行两个规章、出台《管理办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考虑到金融机构进行制度修订、交易监测标准自建及系统改造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将于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大额现金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需要汇报才行。具体包含:
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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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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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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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新《管理办法》主要目的
据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表示:“随着沪港通、深港通等业务逐步推进,中国境内居民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也变得频繁,设计专门的人民币报告标准,便于监管部门及时掌握人民币跨境交易数据,开展风险监测。”
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也在新年致辞中表示:“2017年将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调节好货币闸门,维护流动性基本稳定,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其次,现有制度规定:香港居民个人跨境同名账号之间及台湾居民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每日限额5万元,居民个人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无限额管理。《关于优化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2013〕188号)规定,对于单笔20万元(含)以下的个人人民币跨境收支业务,银行可合并报送,但需保留逐笔明细信息。
案例
比如自然人通过银行机构利用现金或转账方式向境外汇款1万美元,则办理业务的银行机构需将此交易作为大额交易上报。那么,对自然人客户“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大额跨境转账交易报告标准是《管理办法》的新增标准。
经市场人士分析认为,新规主要针对洗钱、跨境恐怖融资,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非法出境资金的成本。
加大监管范围
《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主要包括:
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和非银行支付机构。
其中,“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贷款公司”是《管理办法》新增的适用范围。
与此同时,在此次修订《管理办法》首次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纳入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主体责任范围。
而随着电子钱包,手机支付功能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居民选择走线上途径将资金转移。因此本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中新增了,非银行支付机构、从事汇兑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也需要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根据中国央行数据显示,第三季度,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440.28亿笔,金额26.3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6.83%和105.82%。其中,支付宝和财付通(包含微信支付、QQ钱包)分别占据移动支付交易份额前两位,两者在2016年三季度的市场规模占比分别为50.42%和38.12%。
这也意味着此前走第三方公司将资金转移的途径正逐渐被关闭。中国居民想要进行海外投资,也越发的艰难。据调查显示,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国投资者采取了多样化海外投资的形式,有经验的中国投资者开始通过投资海外证券市场获取短期回报。
个人海外投资困难加剧
在海外投资热潮中,房地产行业无疑是最受中国投资者欢迎的热门投资产品。澳大利亚作为一个世界上最宜居的国家之一,一直是中国人最喜爱去置业的热门地区之一。据有关数据显示,中国人在最近两年在澳洲置业的金额总计高达1818亿人民币。此外,东南亚置业也越来越受到海外投资者的追捧。根据数据统计显示,澳大利亚在截至2015年6月的财年中总共批准了240亿澳元的中国房地产投资,占所有房地产批准的四分之一。中国人是迄今为止最大的海外置业者,其次是美国人(70亿美元)。
澳洲财经见闻此前曾报道过,由于中国当局的严厉把控,以及澳洲银行收紧海外投资贷款,导致许多中国买家无法顺利成交所购买的物业。彭博社11月29日消息:著名影星凯特·布兰琪(Cate Blanchett)和丈夫安德鲁·厄普顿(Andrew Upton)在Hunters Hill占地3642平方米的豪宅在原先的买主因无法将资金转移出中国而被迫违约之后,将重新推出市场。
中国富豪再来澳洲买房会难上加难,不但需要雄厚的资金,还需要能够把钱运出来的门路。
上述的房屋交易价格为2,000万澳元,这已经远远超过了中国资本管制的限额——每年5万美元。根据几个处理类似交易的房地产经纪人表示,这样的资本管制已经影响了许多买家为中国公民的房产交易,导致交易失败。
2,000万澳元左右的房产交易通常涉及10%的订金,中国买家将损失近$200万澳元之多。相信这样的损失不是投资者希望看到的,对于其他投资者而言,该案例也为其敲响了警钟,一定要衡量得失之后,再行动。
笔者按
当中国投资者减少,或多或少也会影响澳洲房产市场。尤其是在如今,澳洲多个首府城市公寓楼出现供过于求的现象(如:墨尔本和布里斯班),那么今年(2017年)公寓楼的价格下跌貌似是大势所趋了。
中国海外收购同样受到影响
外汇管制不仅对个人海外投资有所影响,对企业海外并购同样造成威胁。2016年中国跨境并购交易金额创下新的纪录(是去年的两倍多一点),同时海外并购数量也超过了美国,而这则引起了外国和本国监管机构的激烈反弹。
随着对2016年达成的许多交易的监管审查延续到新一年,不禁令人产生这样的疑问:在2017年,哪类中国集团会成功地吃下外国资产?
花旗集团(Citi group)全球并购业务联合主管Colin Banfield对于中企海外收购的行为表示:“2016年,用于评估中国买家的整体框架和视角发生新的改变。
以前的考验在于中国买家是否能够在激烈竞争下把协议签下来
现在的考验是,鉴于目标市场的监管障碍加大和外汇管制收紧,在协议签订后,中国买家最终能否真正完成交易
确实如此,2016年,世界各地的监管机构都对中国投资进行了大力阻挠,援引的理由往往是模糊的国家安全顾虑。
就比如,中企2016年竞购澳洲最大的农场基德曼被拒,澳洲政府给出的理由是“国家安全”,同年8月份,澳洲财政部又明确拒绝了中国国家电网(State Grid)和长江基建对澳洲电网Ausgrid的竞标,理由就是“考虑到国家安全问题”。今年,中国企业在德国、荷兰和挪威签下的收购协议也被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叫停,理由是收购所涉国家资产对美国的安全构成风险。
中国政府抗议称,阻止交易是保护主义行为。然而,在2016年的最后几个月里,中国自己的外汇监管部门却成了中国企业寻求收购海外企业的最大障碍之一。
出于对中国企业利用跨国收购向境外转移资金的担忧,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简称外管局)表示,将打击其认定为具有投机性质的收购。允许的是“战略”收购,即对收购方的国内业务起到配合作用的收购。
12月,中国商务部称,正密切监控所有涉及收购土地、酒店、电影制作和娱乐资产的对外交易。
END
综合来看,本次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主要涉及细化申报内容,明晰个人购付应遵循的规则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强化银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对个人申报进行事中事后抽查并加大惩处力度。虚假申报、骗汇、欺诈、违规使用以及非法转移外汇资金等违法行为将被列入“观察名单”。而对于个人购汇政策则没有改变,出境留学、旅游可在规定的额度内购汇!留学费用超过规定的额度,可以提供当事人护照及有效签证、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证明以及生活费证明即可购汇。
本文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华尔街见闻,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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