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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2 篇原创文章
税务专栏13
深度解析:澳洲财政预算对房产投资者的影响 (下篇)
文:以唐
微信:Leadin06
深度解析:澳洲财政预算对房产投资者的影响 (上篇)| 税务专栏12(原创)
紧接上篇的解读,领赢继续聊聊今年澳洲财政预算波及澳洲房市的其他内容。
提案:
政府将要求在新房合同成交时由买家直接把GST (消费税)交给ATO(澳洲税局),不再经由开发商缴纳。
影响对象:
澳房投资者 - 新建住宅的买家和开发商
开始实施的时间:
从2019财年开始
评价:
GST对二手居住房买卖没有要求,而对住宅类新房一直都有的。只是以前购房价格里面已经包含,相当于新屋购房者已经交付这部分消费税。但现在政府出来说,我不要卖房的开发商交给我们了,我们要谁买新房谁直接交。其实购房总价没有变化,不增不减,但政府掌握了更多的主动权。
这背后原因是什么呢?因为有些胆大的开发商已然在工程建造环节退了消费税,销售环节又不去缴纳。
ATO 拿他们开刀,既然你不按规则出牌,那我们就来重新改变出牌规则。开发商得哭了,从房屋成交到缴GST税有一段缓冲时期,以前从买家那里归集的GST原本可给其提供一定规模的无偿短期融资,这隐形的成本节约以后只好打水漂了。
更复杂的GST 差额计划的开发项目,预算中并没有细节阐述。我们会进一步追寻探讨。
提案:
政府将征收住宅空置税,如果,
· 澳洲物业属外国投资者拥有,并且
· 澳洲物业没有被使用或没有处于真实可供出租的状态至少达每年6个月以上
影响对象:
澳房投资者 - 海外业主
开始实施的时间:
于2017年5月9日澳洲东部时间晚上7:30后后递交的外国人投资申请
评价:
悉尼早已不再是澳洲的悉尼,是成了全世界的悉尼啦,本土小年轻不高兴了,生在这长在这,却越来越买不起自住房了,那怎么了得!
口号很响亮:房子是拿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澳洲政府审视了下本国国情,必须要保护本土民众的利益呀。外国人买了澳洲房子不住人是行不通的。空置税每年开征,金额大抵等同于购房时业主缴纳的外国人投资申请费,至少$5,000起征。
但问题来了。其实细想一下,普通的澳房海外投资客,天高皇帝远的,也不太可能远程亲自打理当地的租赁事宜,大都从牙缝里省出个中介费交给物业中介打理。既然如此,哪怕事实上一段时间找不到租客,也能证明他投资的房产是在可供出租状态中的。具体这个空置税究竟怎么落实法,还看政府怎么出台进一步的细则规定。
反而是大手笔出手的豪宅业主,自己满世界飞来飞去倒腾生意和旅游观光啥啥的,租出去又舍不得,怕让人给糟蹋了,倒是很有可能空关个大半年,会受此政影响了。
提案:
政府将对个人资本利得税的优惠折扣率从50%提升到60%,前提是投资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房。包括以下方面:
· 必须出租给中低收入的租客群体
· 必须提供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优惠租金
· 由注册的社区房屋提供机构进行管理至少三年以上
· 新房二手房均适宜
影响对象:
澳房投资者 – 澳洲居民
开始实施的时间:
2018年1月1日
评价:
政府通过民间的力量来提升可供租住房屋给部分中低收入人群的举措,显然能深得民心。这才是“以人民的名义”的真正体现。
一方面,不用动用太多政府资源和工程力量实现这些硬件设施,从而有效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条件。另一方面,也给提供这些便利的投资客一定程度的税收减免鼓励,毕竟你让人家平时少赚租金收入了,这也非常公平合理。
我们给投资客的建议是,既然有10%将来可以少缴CGT,用你认为可以涨得最多的房子去做好事吧!吃亏就是便宜,这句话用在这里太应景,那些少收的房租早就足以弥补了。
这一政府提议举措值得赞许!可惜的是,非澳洲居民没有受益,澳洲政府还是考虑了国民待遇区别化对待啊。
提案:
政府将对开发商规定新住宅豁免证书取得时,海外购房者比例不能超过50%。
影响对象:
澳房开发商
开始实施的时间:
于2017年5月9号澳洲东部时间晚上7:30后申请新住宅豁免证书。
评价:
先来说说这个新住宅豁免证书是派什么用处的。开发商在预售新住宅给海外人士阶段需要取得该证书作为预批的作用,免去每一位海外购房者自身寻求海外投资审批的过程。
开发项目必须是多层的50套起算,原本没有限定出售给海外购房者的数额。现在政府对开发商说,你要卖给海外人士,可以,但必须留一半给本地人士了。
话又说回来,政府控制楼市是有选择性的,不希望泡沫的滋生从外围而来,完全的开源模式和封闭系统模式都会有弊端。保留开发商一定的自主权利,但为了防止热钱的过度涌入政府也在做一定程度的介入。
这个限定,加上大陆外汇政策管控如此之严,对某些主要依赖海外市场的开发商无疑还是有一定冲击的,以后只能看谁的楼盘,质量好,价格好,才能在本地市场消费群体中卖得好。
结语:
我们只是蜻蜓点水的领读了和房市有关的部分预算内容,是否最终通过立法,让时间来给予答案。
感谢您此次的关注和阅读。
*本文并不旨在提供专业意见(包括但不局限于税务、法律、财务或会计意见)或投资推荐,也不应被当作专业意见或投资推荐加以依赖。请您视个人需要征求适当的专业意见。本文内容及/或所表达之意见仅为刊发时作者的意见,作者有权修改该等意见而无须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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