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给家人或朋友被认为是件令人担忧又危险的事。利息不高,而情感成本却很高。对此,最好的保护是签署正确的文件。
通常理智地讲,借钱给朋友并不是个好主意,而借钱给家人就更加糟糕了。其实不然,大多数的家人并非如此不靠谱。
2017年,布里斯班一家法庭接到一起诉讼案,儿子作为被告人在2009年至2013年间先后13次向其上了年纪的父母借款,有的出于个人用途,有的则是用于维持他所经营的生意,借款额累积高达AUD$280,000 ,并拒绝偿还。问题在于老两口并未与其子签署任何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合同来证明借款的存在。
案件中的儿子Murray Berghan说他是作为“赠与”接受了年逾七十父母的财务资助,而不是作为“借款”。如果他们之间签署过任何贷款协议,哪怕是很简单的形式,都是可以具有法律效力的。起先,法官William Everson宣判Murray Berghan无罪。尽管他曾在一封邮件中提到过自己会归还这笔钱,但这只是一个道德意义上的承诺,而不形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借款合同。Berghan老夫妇对此判决进行了上诉,法官Everson的初始判决被驳回。2017年10月,上诉法庭宣判小Berghan应归还借款并附以利息共计AUD$286,471。
Berghan一案或许是个极端案件,但是它确实道出了一个普遍现象:我们很多人借钱给家人或者朋友的时候都不会留心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一案为大家敲响了警钟:即使是借钱给最亲近的人,也应当向专业人员寻求独立的建议。然而,有关“赠与”和“借款”的借款的案件层出不穷,在这些案件中很少有正规文件支持。研究人员在一份2017年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RMIT)的研究报告《 隐患——借款给家人和朋友》中称,通过对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的调查研究,每年此类没有正式形式的借款高达数十亿。
“美国金融日记”组织在其报告《2017一个看不到的财务领域》中揭示向人家和朋友借款是第二大贷款形式,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借贷形式与传统的商业贷款数量不相上下。
2017年联邦银行的一项调查发现,澳大利亚人每月向亲近的人发起的人均借款额超过AUD$200,研究人员估计这种家人和朋友间的非正式形式借款每年可达十六亿澳元。当然,这些非正式形式的借款大多是不可见的。
如果这种贷款真的像这些研究表明的那样巨大而频繁,这应当是一项在金融、法律和税务方面十分需要专业建议支持的经济行为。
通常家人和朋友借款是事出何因呢?在什么情况下还款最容易出现问题呢?家
庭成员为其经营的生意而引发的借款最容易出现偿还困难。这些借款发生时最缺乏专业意见辅佐。父母亲不可能像专业人员一样自己审查一项生意的发展前景,专业人员更加了解这个过程中的决定性风险。
另外,这种借款与赠与混淆的问题也存在于物业购置案例中。越来越多的家庭担保人允许借款人在贷款置业时只支付很少甚至不支付保证金。在很多此类案例中,借款人的父母自愿以其自主房产、投资房产或者定期存款来做担保。
我们很不愿意看到父母为孩子承担全额贷款。”在我们经手的案例中,曾经有人想要避免按部就班的置业计划,而是直接考虑房价最贵的地区,导致他们的借款额远远高于其父母可以对其提供帮助的能力。他们对父母隐瞒了事实——他们将置业成本增加到了将近他们可以承受的最大还款能力。
我们认为借贷双方简单的文件签署是解决问题的出路。尽管大多数的人并不愿意寻求律师协助签署借贷合同,但是签署文件可以有效避免因还款延迟引发的不愉快。
对于家庭资产的拨备需要建立一个家规,将有关条约在需要家庭资产调配前进行明确的规定。不管是多大金额的资金需求,家规都不能改变。在家规中,还应该约定好什么样的事情可以启用贷款机制,比如第一套自住房的购买,一项新生意的成立。毫无疑问,一份贷款合同可以清晰地陈述贷款细节以及偿还计划。你作为担保人,一定要确保担保金额是在有能力偿还的范畴内。要知道最差的情况是,你提供了无限担保,你将对该贷款及其产生的各项费用和利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份不能被偿还的贷款还会损害你的信用记录,影响你将来贷款的资格。还可能会因此而破产,而被没收本来没有作为担保物的资产。
所签署的文件应该像任何普通的商业贷款文件一样采取书面形式和相同的条款和法则。
同时家庭中由贷款引发的争吵也应该被及时解决,把细节理清楚,并对未来可能产生的矛盾进行预防。当面对家庭商务问题时,家庭成员间应该进行坦承对话来缓和所有的纠纷。比如学费的预付款这一类的支出应该让孩子懂得这是将来的必然开销,需要早做打算,贷款是最后万不得已的选择。
债权人和债务人都经常不能区分贷款和赠与,而这两个概念确实不像我们所认为的那样清楚明了。我们通常说:“先拿到钱解决燃眉之急,其他的之后再理顺。”
贷款和赠与看起来相似,但在税务和法律面前却是完全不同。比如说,成年的孩子结婚后父母借钱给他们购置房产:如果这笔钱是赠与,万一年轻人要离婚,这将作为两个年轻人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这笔钱是对年轻夫妇中一方的贷款,那么只有这个人对贷款有偿还责任。这意味着走出婚姻的另一方将对该贷款不承担任何责任。
赠与通常是不需要缴税的,但在某些情况下,澳大利亚税务局会把赠与看做应税收入。比如说,你的雇主送你一辆汽车,你将此汽车用于工作,税务局会认定你的这部车子是工作相关的,应视为应税资产。但是,如果是父母作为生日礼物赠送的汽车就不需缴税。
重点在于礼物不应该具有收入特征。而通常对家人和朋友的款项转出应该是作为收入而非赠与,要被视为应税收入。其中的区别确实很难界定,正如在家庭法下出现的多数问题,有效的贷款认定总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判定的。虽然没有详尽的定义来说明多大的贷款额度足以行程书面合同,但在实际存在的贷款中,存在一份贷款协议或一份以家庭成员为受益人的注册抵押贷款说明是对证明不是赠品有说服力的。
任何非正式文件的签署都会被法庭仔细检查,包括是否注明日期。只有当一笔贷款被适当地记录在一份贷款协议中并以私人抵押担保时,法院才最有可能将其视为贷款,受贷款约束的债务随后成为有担保债务。这或许是最可靠的方式,以增强其可信度,并确保将贷款作为负债计入资产负债表。
定期偿还贷款的历史,或者一次性支付大量款项以减少贷款的事实,有助于确认贷款的存在。最好避免以礼物或服务的形式偿还贷款,因为事后很难量化它们的价值,也很难验证交易是否真的发生了。
另外,关于贷款还有一点需要格外注意。在一些州,任何民事诉讼都有6年的期限。2014年,在“Vadisanis and Vadisanis and Anor”一案中,民事法院发现,由于从贷款日期算起,案件中所谓的贷款已经过期6年了,因而判定不需要支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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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刊登于《澳中商圈》2018年9月刊,税务会计 Taxation and Accounting,P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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