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居所税务豁免” 对你置业的影响

2015年04月08日 澳房汇



文/Lucas Ting


在当今社会中,我们会常听到有人购买或出售多个物业。在澳大利亚,任何物业出售都需要缴纳Capital Gains Tax资本增值税。然而,如果你出售的物业是你的主要居住物业,资本收益一般不需要缴纳资本增值税。这被称之为“主要居所税务豁免”。


在购买任何物业的时候你都需要考虑是否有税务的产生,因为税务可以明显降低你的投资回报。然而,人们在购买物业时,往往容易疏忽税务方面的影响,比如“主要居所税务豁免”。


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讲解“主要居所税务豁免”以及它是如何运作的。


总体框架


以下是组成“主要居所税务豁免”的重要部分:

  1. 主要适用于个人购买物业,例如独立屋或公寓作为你的主要居所;

  2. 如果你有两个物业可以被看作是你的主要居所,你必须选择一个用于“主要居所税务豁免”;

  3. 根据您的情况,您可能有“全部豁免”或“部分豁免”;

  4. 你居住在物业里的时间将会影响你能得到的“主要居所税务豁免”。


这篇文章将分为两部份。这里我先讲解什么是主要居所,然后看看在超过一个物业的情况下如何应用“主要居所税务豁免” 。


主要居所


当你购买一个物业时,一般都可以定义为是自住或出租投资。我们通常会根据物业的第一次用途来决定在资本收益中如何计算该付的税款。


以下定义为主要居所的条件:

  • 一般是指您和您家人的生活地方;

  • 你的个人物品都在这个地方;

  • 你的邮件通常被发送到这个地方。


相对来说,投资物业一般是指该物业的属性是用于带来收入。


根据目前的税务条例,“主要居所税务豁免”并没有要求你要住满多久才可以享有。


但是,“主要居所税务豁免” 是有限制的。假如你纯粹只是有一个把物业作为居所的意向,但实际上并没有居住过,这样你就不符合“主要居所税务豁免”的条件。如果你想拥有“主要居所税务豁免”,你必须在这个物业居住过。


拥有超过一个物业


根据税务条例,在一段“给定时间”内,你只能拥有一个主要居所,除非你卖了旧的主要居所并同时购买新的物业做为下一个主要居所。然而这个豁免只有六个月,你并且要符合以下条件:


  • 你购买新的物业;

  • 在过去的12个月里你连续三个月持有你的旧物业做为主要居所;

  • 在过去的12个月里你的旧物业没有租出或产生收入;

  • 在你购买新物业的六个月内出售旧的物业。


我将在下一期讲解“主要居所税务豁免”中的“全部豁免”或“部分豁免”和新物业居住时间对“主要居所税务豁免” 的影响。


作者: Lucas Ting – Reanda Australia


简介: Lucas主要负责为客户处理复杂的商务结构和高净值财富,并提供联邦及州税务建议以及法律和商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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