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金融机构如何履行CRS汇报要求及范围

2018年02月16日 澳中商圈


活动预告


澳洲金融机构如何履行CRS汇报的要求及范围,以及当您成为澳洲税务居民后,在澳大利亚如何投资理财及其优劣势?

鼎值基金携手Pitcher Partners 为您侧重解答以上疑惑


2018年03月08日周四上午11.30,我们将在墨尔本举办VIP客户现场答疑交流,届时税务专家以及基金经理均会出席,更为期待!(报名方式见文章最后)


共同申报准则(CRS)制度规定,若投资者不属于澳洲税务居民,且其收入来源于特定种类的投资,则该收入应向相关税务机关申报。 


随着自2017年7月1日起CRS的推出和全面实施,以及报告提交日期日益临近,管理投资信托(MIT)的投资者务必要了解CRS如何运作、对于他们有什么影响以及哪些信息会被申报给相关税务机关。投资者务必要了解自身义务和可选择方案。


CRS是什么?

*以下文章由Pitcher Partners提供

CRS是全球唯一一项搜集、申报和交换外国税务居民财务账户信息的标准。实施CRS制度,旨在打击全球性逃税行为。


CRS制度规定,申报金融机构应向相关行政区域税务机关(在澳大利亚,则系指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申报特定财务账户信息。从广义上讲,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其他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实体、特定管理投资信托以及指定保险公司。


随后ATO将与参与CRS制度的其他国家自动交换这些信息。


什么是管理投资信托?


在澳大利亚,管理投资信托(MIT)是一种单位信托类别,通过MIT公众投资者集体进行被动收入投资,投资资产包括股票、房产或固定收益。MIT通常会被视为税务过渡实体,是集体(联合)投资的常见手段。


MIT属于CRS制度规定的申报金融机构吗?


常驻澳大利亚的金融机构,即属于申报金融机构。


从广义上讲,CRS制度规定的澳大利亚金融机构(AFI)分为四类,分别是(1) 投资实体;(2) 托管实体;(3) 存款机构;和(4) 特定保险公司。


根据CRS规定,管理投资信托最可能被归为投资实体。投资实体系指主要为客户或以客户名义开展(作为企业)指定投资活动的实体(A类)。它也包括由其他金融机构管理的、总收入主要来源于投资或交易金融资产的实体(B类)。


虽然多数MIT会被归类为CRS制度下的澳大利亚金融机构(AFI),但这些归类规则却十分复杂。例如,直接持有不动产(土地)的MIT不是AFI,而在其他持有不动产(土地)的信托里持有单位份额的MIT,则就是AFI。每个MIT都应分析法律法规规定,判定自身是否属于申报金融机构。


什么是应申报账户?


归为AFI的MIT,应向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申报特定账户。应申报账户包括通常由身为他国税务居民的个人所持有的金融账户。若某个实体属被动实体(即被动非金融实体(NFE))且由一个或一个以上非澳大利亚居民的个人所控制,则该实体持有的金融账户亦属应申报账户。 


CRS标准详细说明了如何判定某个金融账户是否属于应申报账户。 


简而言之,CRS规定AFI应申报外国税务居民持有的账户,或外国居民控制之实体所持有的账户。


AFI要申报哪些信息?


若投资者在MIT持有应申报账户,则AFI应向ATO申报相关账户持有人的姓名、住址、税号、出生日期(若为个人)和税务居民状态。申报还必须提供账号、年终账户余额以及账户持有人收入或所得的总金额。 


向谁申报?在哪里申报?


若有应申报账户,则金融机构必须向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申报上述详情。随后ATO会与参与CRS机制的其他国家自动交换这些信息。经合组织提供了最新的CRS参与国名单,详见 http://www.oecd.org/tax/automatic-exchange/crs-implementation-and-assistance/crs-by-jurisdiction/crs-by-jurisdiction-2018.htm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和香港都是参与CRS机制的国家,并承诺在2018年5月之前进行首次信息交换。此外,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也是参与国家,他们将分别于2018年7月之前和2018年9月之前参与信息交换。


AFI首个申报期为201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且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向ATO申报。一般情况下,MIT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向ATO申报应申报账户(某些享受延期的低价值账户除外)。


若无外国账户,则无需零申报(但也可递交备案)。


AFI如何判定您是否拥有应申报账户?


有时MIT会无法判断投资者账户是否应当申报。比如判断投资者是否属于外国税务居民,或投资MIT的实体是否由外国人控制。对此,CRS规定了MIT必须遵循的规程。


对于2017年7月1日前存在的账户(已有账户)和2017年7月1日当日或之后设立的新账户(新账户),相关规程会存在差异,此外规程也因持有账户的价值以及账户是否由个人或实体持有而异。在高层次上,MIT应遵照某些条件,对已有账户实施尽职调查,利用MIT信息判定是否属于非税务居民(或外国控制)账户。对于新账户,投资者应在申请表里证明自己的税务居民状态。


哪些情况下MIT可将账户归为应申报账户?


若MIT没有理由认定您(在自我证明表里)提供的信息不正确,则可依据您的税务居民状态信息来判定您是否持有应申报账户。 


但是,若有信息表明您不是澳大利亚税务居民,则MIT可判定您属于CRS规定的外国税务居民,或可要求您提供有关税务居民状态的补充信息。


若MIT认定您属于外国税务居民(或要求提供补充信息),则您可向MIT提供补充信息,阐述为什么您的账户不属于应申报账户。若这些信息被批准,则MIT就无需向澳大利亚税务局申报您的账户。


如何确保账户不会被视为应申报账户?


MIT要求投资者提供合理解释说明来识别其是否澳大利亚税务居民。投资者可采取提供声明书的方式来说明,同时提供证明其税务居民状态的文件。例如,投资者可提供一份出自澳大利亚注册税务顾问的信函来阐述为什么他们是澳大利亚税务居民,同时附上证明文件。

*以上文章由Pitcher Partners提供

活动提醒

3月8日周四上午11:30,在Level 19, 15 William Street Melbourne VIC 3000 读者们有机会现场聆听更多澳洲金融机构如何履行CRS汇报要求及范围的细则,与税务专家与基金经理答疑解惑,了解如何遵守CRS游戏规则,以及如何通过鼎值基金享受红利抵免。此次活动人数非常有限,请尽早联系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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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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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tcher Partners 大中华区商务拓展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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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值基金商务拓展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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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rotected]

















 











成为澳大利亚税务居民后在澳理财优劣势

*以下文章由Prime Value提供

成为澳大利亚税务居民之后,会对您产生一些影响。从广义上讲,最主要的澳大利亚收入税影响就是您在澳大利亚的所有收入和全球性收入都要纳税,且可能存在应缴的资本利得税情况。


但您也可以享有纯海外投资人所没有的税务优惠政策。

红利抵免(franking credit)就是其中一个典型例子。它是指当投资者取得一家企业的分红时,可能会随附“扣缴税额”,因为该企业已经为此支付了利润税。扣缴税额可以大幅降低投资者所获红利要支付的税款。也许是因为这种体制,澳大利亚的公司所支付的红利水准比全球水准高很多。



红利抵免(franking credit)的用法及其在理财产品中的贡献

公司盈利后,要交纳所得税。当它向股东支付股息(税后利润)时,股东又要就该项股息缴纳自己的所得税。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双重征税。为了减轻双重征税,某些国家采用了红利抵免(franking credits)。这个一般指公司向投资人支付的股息所对应公司自己交纳的所得税,可以作为一个抵减项,抵减股东就这笔股息缴纳的自己的所得税。但股东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包括这个credits,即公司交的那部分税。大概就是说为了避免双重征税,保护投资人。投资人的个人所得税中可以抵免一部分公司缴纳的公司税。


红利抵免的公式 = 公司税前利润  X 公司适用税率(澳大利亚为30%) x 股东持股比例

股东在计算收到股息对应的所得税的时候,应该用收到的股息加上红利抵免(franking credits),再乘上对应的税率,得出应纳税额,再减去红利抵免(frankingcredits),这个就是股东要交的所得税了。


鼎值现金增值基金(货币型基金)


本基金是专为那些想寻求高于澳大利亚储备银行现金利率的回报的投资者而设计的,基金的证券投资组合多样化,重点在于本金保护。本基金可作为投资者管理自己的现金持有的辅助手段。



鼎值现金增值基金特点


  • 本基金只投资“投资级别”相关的实体

  • 本基金不受限于任何指数或板块投资

  • 本基金可以持有最多20%现金

  • 本基金每季度派发现金分红并有红利抵免(Franking Credits)

  • 投资人自由选择赎回且无费用

  • 本基金首要任务是保护投资者本金安全


简要概述


成立日期:2014年6月3日

自成立至今的业绩:年息3.7%(2017年12月)

自成立至今包含红利抵免的业绩:年息4.4% (2017年12月)


基金风险管理


本基金至少把70%投资于产生收入的证券,这些证券必须至少被评为“投资级”或其基本发行者至少被评为“投资级” 。


*以上文章由Prime Value提供


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我们会在之后的文章里,更详细地介绍成为澳大利亚税务居民的具体影响。


活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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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值公司是一家多次获奖的澳洲精品基金管理公司,自1998年以来创下了为投资者积累财富的可观业绩。鼎值基金持有获准经营管理投资理财产品及重大投资者签证相关产品的澳洲金融服务执照(澳洲金融服务执照号码AFSL 222055)。鼎值公司两次获得标准普尔评选的“年度最佳精品基金管理公司”大奖,其管理的一支基金还被标准普尔评选为”澳洲年度最佳股票基金”。


鼎值公司与所属的莎士比亚地产集团公司一起管理超过12亿澳元资产,其中包括澳洲股票,现金类产品,房地产及农业资产。


立足于为澳洲本地投资者财富增值的成功经验,我们现将同样的产品及服务提供给居住在澳洲或海外的来自中国的投资者。我们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投资团队和了解中国文化的多语言员工,我们的基金产品非常适合投资管理和/或申请签证目的,我们期待与您携手共同实现您的财务和财富目标。

客户应联系他们的Pitcher Partners代表来评估自身当前情况,并判定需要根据变化来采取哪些措施。



Pitcher Partners是一家创建于1991年的会计与商业咨询公司,总部位于墨尔本。我们在澳大利亚各大城市均有分支,目前全国员工多达1200余人。  Pitcher Partners主要服务于澳大利亚中级市场,这其中包括私人企业,家族企业,以及高净值人士。针对这一市场,我们拥有澳大利亚经验最丰富的税务顾问团队之一。


针对中国客户的需求,我们设立了一个专门的中国团队,我们能够以中国客户所熟悉的语言和文化来提供服务。


我们在会计专业领域获得多项奖项,这其中包括澳大利亚会计奖和汤森路透税务与会计卓越奖。


Pitcher Partners与澳大利亚税务局建立了紧密的关系,并就一系列技术问题向他们提供咨询。我们也参加各种国家级别的工作小组,这包括国家税务工作组。


多年来,通过我们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担任顾问角色,我们积累了丰富的实践与商业经验。我们庞大以及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可以提供各种税务建议,无论案例的规模大小或复杂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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