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个概念就收钱的时代来了?

2016年05月09日 澳房汇



文 / James Tong


年初我写编者的话,告诉大家今年是大选年,也将会是大基建年。


   


上周二公布的财政预算案,大型基建项目达180个,这些项目,虽然并非全部是新立项,但涉及资金达500亿,也能很清楚地看到政府的雄心,希望大型建设能带来经济动力,并且拉动更多内需,为即将到来的大选造势。


建这么多项目,钱从何来?澳洲政府是不会靠印多少万亿来解决的,于是,总理的创意顾问团,提出起用一个在香港、英国、美国都有用的方法: “Land Value Capture”-土地增值提取。


这是什么概念呢?大家最有印象的,是近日维省工党宣布向外国人收取7%额外印花税时,其中一个理由是:“外国人不交工资税和消费税用于社会福利和市政建设,却享受房产的增值。”也就是说,政府花钱建桥筑路、盖医院,没有收你一分钱,而你在这些区域的房子却增值了。所以政府要跟你收回一点建桥筑路盖医院的费用。


这一招去年曾被媒体认为是推动超大型建设的Magic Bullet(神奇子弹)。比如我们的高铁,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讨论到现在,一直因为预算太高,澳洲人囗少,怕赚不回来。所以每一届的政府都不敢真动手。但是,这对拉动经济发展的好处是明摆着的;而且一但建起来,沿路站点的地价一定大涨,政府向受惠区域的地主或发展商收取增值的一部分,就可以把高铁建起来。现在黄金海岸建造价值10亿的轻轨铁路,用的就是这个方法。


由Strathfield到Parramatta轻铁若建成,核心地带将可入住7万人,并制造10万个就业机会。这对囤地在此的发展商和地主来说,是一大笔意外之财。经过Deloitte的评估,因为土地改用途可向发展商收取30亿,这将对轻铁的建设和工业区的修复有很大帮助。


这个方法其实很多地方都在用,比如每个要做DA的发展商都知道,有个Section 94的费用要交给地方政府,那就是地方社区改善费,这费用令地方政府可以有钱建停车场、图书馆和幼儿园。


可是这事听起来有道理,实行起来是很难的,比如,应该是一次性收还是分期?使用服务设施的租客或业主需要交年费来支持营运吗?收费范围和标准应怎样才公平?还有关键的是,审批和建造的时候,作为付费方的公众是否有特别表达意见的权利?购物中心理事会和澳洲房地产理事会都不欢迎这种方法,认为这只是另外一种税收,发展商赋税已够多了。反对党领袖认为总理只是想甩掉“一事无成的”的标签而矣,有本事就应该划笔钱出来投资。


大基建虽然好,但这样收钱,相当于把建房的费用与大型基建连起来了,想房价下跌是没可能的事。而且,建桥修路和国防一样,本来是应该做的,何况我们还有资本增值税呢;政府领投,让大家出资,分享收益,才是正路。不然,想出个什么宏伟蓝图就可立项收费;或者,建12艘潜艇,安全感提高,房价涨了要再收费;而好校区也不能落后,也来个价值提取...那会很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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