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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税局的规定,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地税局对缺席人士征收相当于土地价值1.5%的缺席人士土地税附加税。
缺席人士是指没有PR, 同时在澳洲没有居住半年或者在12月31日不在澳洲的海外人士。缺席人士控制的公司以及信托也需要缴纳此税。如果您,或者您的公司、信托是缺席人士的话,那么必须向地税局“举手”,告知地税局。如果被地税局发现您没有主动“举手”的话,那么您将面临较大数额的罚款。
而在之前关于地税局的政策的文章中,我们曾经提到过,符合条件的缺席公司和缺席信托是可以申请缺席人士附加税的豁免的。
有资格申请缺席人士附加税豁免的的缺席公司或信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是在澳洲建立的
2. 在维多利亚省经营,并且对于维省的经济发展和社区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包括雇佣澳洲本地的工人,而非持有海外或工作签证的员工,比如在澳洲有工厂。
3. 有良好的企业文化和企业行为
根据过去地税局2015年的政策,只有缺席的公司才可以申请这项豁免,缺席信托的管理公司是不可以申请的。而在2018年,地税局更新了相关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缺席人士信托的信托管理公司申请这项豁免。
同时,地税局对于申请成功的豁免可以追溯回去三年,也就是申请豁免成功之前的三年之内所缴纳的缺席人士土地税附加税也可以申请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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