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一个国家,首先需要熟悉它的历史;要知道澳大利亚的历史,就必须从英国的历史开始。
进入西元9世纪后,丹麦维京人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小打小闹了,开始大规模地来不列颠抢劫。而且作案的地点也不仅仅限于英格兰北部和东部的沿海地区,凡是不列颠岛海岸线上船能划到的地方,维京人都会去检查一下当地的海防情况,如果不合格,就上去抢一把以示惩罚。
逐渐地,抢劫成为了丹麦在新世纪里重点辅助的第一支柱型产业,于是丹麦迎来了全民海盗的时代。
爱格伯特在位时,就曾经分别于西元836年和838年在不列颠岛的西南海岸,两次与维京人交手,战果是先败后胜。西元838年的那次战役,爱格伯特还顺带地灭掉了一个维京人的同盟,在不列颠岛西南角坚挺了四百年之久的不列颠人王国杜姆诺尼亚(Dumnonia)
此役的第二年西元839年,爱格伯特就驾崩了。他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顺利地将王位转到了儿子埃塞尔伍尔夫手里。这听起来似乎很简单,子承父业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吗?但在纷乱的七国时代,这事的实际操作难度还是很大的。不只是证明你爹是你爹就行了的。
以当时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传统,只要你是王室贵胄,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有继承权的。各国的王位常常在王室的不同支系间转换。如果想让每个有资格继承王位的人,都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公证书,似乎不太现实。所以必须要有强大的势力以及和教会良好的关系(比如时不时地送块地王给教会),用硬实力保障权力能地交到自己人的手里。
这次顺利交接后,韦赛克斯的王位就一直掌握在爱格伯特子孙的手里了,爱格伯特栽的树,终于让他的后人们乘了二百年的凉。
继位后的埃塞尔伍尔夫,迫于日益严重的来自于维京人的压力,终于与宿敌麦西亚和解。两国从全线停火,快速地升温成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而且为了将这个同盟变得更加牢靠,埃塞尔伍尔夫还将自己唯一的女儿嫁给了麦西亚国王伯格雷德(Burgred)。
在搞好岛内关系的同时,埃塞尔伍尔夫计划进一步争取岛外势力在抵抗维京人上的支持。于是他在西元853年,向罗马教廷派出了一个使团,去觐见教皇。在让什么人担任团长这个问题上,埃塞尔伍尔夫是煞费苦心。最终他敲打的人选就是自己的小儿子阿尔弗雷德(Alfred)。
本来吗,打仗亲兄弟,上战父子兵,将这么一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交给自己的儿子是再合适不过了,再放心不过了。但问题是这位阿尔弗雷德小同学当时只有四岁!
四岁,幼儿园中班年龄。对于这个年龄的孩子来说,要远离父母到千里之外的基督教世界中心罗马,去觐见教皇,不哭着喊着要妈妈陪的就算是有出息的,更别说能完成外交使命了。可是小阿尔弗雷德就做到了,而且完成得非常出色。
其实阿尔弗雷德真的是从小就聪明过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至少后来他下令编撰的那部《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是这么说的。他不光在四岁的时候出使过罗马,见过教皇,而且到了5,6岁的年纪,就已经出任韦赛克斯驻西法兰克(也就是后来的法国)大使,成了西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Charles the Bald)的座上宾。
在英国一直以来还流传着这么一个故事,讲的是有一次阿尔弗雷德的母亲让他和几个哥哥一起背一本英格兰的古诗集(相当于中国的唐诗三百首),声明谁要是先背完了,就奖赏给谁一本。结果最小的阿尔弗雷德最先背完了这部诗集。
这个段子听到来似乎平淡无奇得很。放在中国,这种聪明孩子背书快的故事的热度绝不会超出一个村子的范围,毕竟从古至今在中国,这样的孩子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做为王后,阿尔弗雷德的母亲是不是有点太抠门了,奖品才不过是一本书而已。
可是如果你了解当时英格兰在文教方面的两个事实,可能你就不这么想了。第一个事实我们之前提到过,就是9世纪时英格兰的文盲率奇高,即便说是99.5%也不过分。能认字的只有教士僧侣以及少数贵族,王室里大字不识的人也大有人在,更不要说能背诗了。
第二个事实就是一本质地良好的书籍在中世纪早期的欧洲是相当昂贵的。由于中国发明的造纸术最早也要到西元11世纪晚期才传入欧洲,九世纪时,欧洲有钱人用的都是羊皮纸制成的书,像一部精装大开本的圣经就要用掉300张小羊皮。就算英格兰的羊再多,如果大家都看书,一本畅销书就能让全国的羊都死绝了。那可不是洛阳纸贵了,而是欧洲羊贵了。
所以一个在文盲堆里长大的孩子能把诗集倒背如流,并且得到了一本价值不菲的书做为奖励,这样的故事在当时英格兰的轰动程度就不亚于,在1977年恢复高考后,从偏远的小县城走出了第一个考上清华北大的大学生。
做为领袖人物,阿尔弗雷德小时候的过人之处还有不少,比如七八岁时第一次外出打猎,就单挑干掉一头大野猪。当然当时的史书在这些事情上掺些水份,为领导同志唱赞歌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毕竟书上没讲阿尔弗雷德他妈在生他前,梦到什么神人临幸或者金龙入室这样的异象,就算英国古代的史学家们很厚道了。
总之阿尔弗雷德幼年如此强悍的履历和特长,几乎都快赶上三岁就能开枪中靶,驾驶大货车的少年神童金三胖同学了。所以埃塞尔伍尔夫才会去派他搞萌娃外交。
事实证明当时的教皇利奥四世(Pope Leo IV)果然非常喜爱小阿尔弗雷德(估计老家伙没少掐孩子的小脸蛋)。据《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记载,教皇居然跳过阿尔弗雷德的三个哥哥,直接指定他为韦赛克斯的继承人。虽然这种说法不太靠谱,但是后来阿尔弗雷德确实是继承了王位。
在送小儿子去罗马后的第三年,埃塞尔伍尔夫也亲自去罗马朝圣。在早已经对教廷礼仪了如指掌的阿尔弗雷德的协助下,埃塞尔伍尔夫顺利地觐见了教皇,并给教廷上下各阶教士,几乎每人都带去了一份大礼包。当然这礼包装的不是什么格子围巾或者威士忌这样的土特产,也不是到在英国买奢侈品打八折的购物券,而是沉甸甸的真金白银。
在西元9世纪,从不列颠岛到罗马旅行的难度,不亚于现在骑自行车环游世界。因此一个国王能不远千里地来朝圣,光这个政治态度已经就很值得表扬了,何况埃塞尔伍尔夫还带了那么多礼物,所以大家自然很开心,谈的事情也很顺利。
而更让埃塞尔伍尔夫高兴的是,他在回家的路上,经过西法兰克(就是现在的法国)时,还续了弦,迎娶了西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的长女朱迪思(Judith),而这个朱迪思就是当年查理曼大帝的曾孙女。
此时埃塞尔伍尔夫大约五十岁上下,而朱迪思稍微年轻点,只有十三岁。
虽然中世纪的人提倡早婚早育,但是让一个年龄刚够上初一的小女孩嫁给一个中学校长年纪的老头,着实让全体同学无法接受。
而且像所有的公主一样,朱迪思从小就幻想着长大后,能有一位英俊潇洒的王子骑着高大健美的白马,轻挽自己的腰肢,将自己抱到马上,从此一起过上童话里王子公主般的幸福生活。
可如今高大健美的白马是来了,不过上面骑的不是王子,而是王子他爹。
小女孩的玻璃心立马碎了一地。
可为了联合韦塞克斯一起对付维京人,秃头查理是不会在乎自己女儿的心理健康问题的,而他能为女儿做的,就是尽最大努力让她加冕为韦塞克斯王后。
这是几个意思?嫁给一大叔就够悲催的了,难懂还要为争取名分而奋斗吗?
事实上,还真是这样。因为生活在韦塞克斯的西撒克逊人向来就没有给国王老婆加冕的传统。所以理论上虽然国王只标配一位正式编制的妻子,但是她还不能被叫做王后(Queen),而只能叫王妻(king’s wife,王妻,亡妻?实在太晦气了!),而且出席各种国内外场合时,还不能和国王并排坐。
这么不尊重女性,自由浪漫的法国人表示坚决无法接受。
所以秃头查理强烈要求给自己的女儿加冕为韦塞克斯王后,并且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最后埃塞尔伍尔夫妥协了,不过他提出要加冕可以,但不能在韦塞克斯进行,因为那样可能会激发群体事件。毕竟岛上的父老乡亲可能无法理解,不就是国王娶个老婆吗,杀两头牛,大伙好好喝一顿不就行了,为啥还要搞那么的大动静。
最终这场加冕仪式连同婚礼,还是在女方家地盘上的兰斯大教堂办的。
虽然埃塞尔伍尔夫比较低调,没在韦塞克斯大操大办,可是他没想到正是这门亲事,险些让他与自己的二儿子父子反目,爆发内战。看来老人续弦没和子女商量,搞不好是要出大乱子的。
埃塞尔伍尔夫总共有五儿一女。做为父亲,埃塞尔伍尔夫应该算是很成功了,因为他的全部六个子女日后都当上了国王或者王后。这听上去比儿女都上了清华北大,或者哈佛斯坦福这样的学校可神气多了。然而实际的情况却不尽然,反而应该说还有点悲惨。
先说长子埃塞尔斯坦(Æthelstan),他早年被封为肯特国王,不过在埃塞尔伍尔夫去罗马前三年就已经病逝了。而日后,埃塞尔伍尔夫的次子,三子和四子没当上几年的国王,就都英年早逝,没一个干满五年一届的。
于是从西元852年到871年,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里,埃塞尔伍尔夫父子、五位国家领导人先后都死在了工作岗位上。平均不到四年就一位,与其说他们家是一门国王,倒不如说是一门烈士。
再回来说埃塞尔伍尔夫的二儿子埃塞尔博尔德(Æthelbald),他在父亲去罗马期间,担任韦赛克斯的摄政。当他听说父亲娶了西法兰克的公主后,非常地愤慨。
而愤慨的真正原因倒不是因为要让他管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叫妈,而是他害怕万一日后朱迪思给父亲生了小弟弟,以朱迪思西法兰克公主的身份,子以母贵,那么未来的小弟弟很可能就会将他取而代之,继承王位。
虽然后来的事实证明埃塞尔博尔德完全高估了自己父亲的性能力,因为朱迪思根本就没给埃塞尔伍尔夫生下一儿半女。而当时的他却不能不为这潜在的危险做准备。于是他联合了一些贵族和主教,计划阴谋篡位。
幸好埃塞尔伍尔夫回来得及时,否则如果他二儿子得了手,估计韦赛克斯的边防可能都不会放他入境。面对儿子的阴谋,埃塞尔伍尔夫本可以集结自己的支持者,和埃塞尔博尔德来个父子大作战。可是在考虑了当下国际国内形势后,为了避免内战,他选择了妥协。
老二你要的不就是权力吗?老子给你!
埃塞尔伍尔夫将韦赛克斯一分为二,西部给了埃塞尔博尔德,自己则统治中部和东部,就这样,在韦赛克斯形成了父子两人联合执政的双头政治局面。
不过这种局面只维持了两年,埃塞尔伍尔夫就于西元858年驾崩了,埃塞尔博尔德终于可以独掌韦赛克斯的大权了。不过他掌权后干的第一件事,竟然是向自己的继母朱迪思求婚。
要说埃塞尔博尔德这事做得确实没节操,当初他反对父亲续弦还差点造反,现在居然提出娶自己的继母。这不要脸的程度实在是不可以车载斗量。
虽然这乱伦的事备受当时以及后世的谴责和诟病,但是埃塞尔博尔德还是一意孤行地霸王硬上弓了。这倒不是因为朱迪思长得有多漂亮,而是她这个西法兰克公主身份对埃塞尔博尔德来说,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而且她爹秃头查理日后更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
而此时女方家长秃头查理为了继续和英吉利海峡对岸的韦塞克斯联合抗击维京人,也希望朱迪思能留在那里。闺女,为了两岸人民的幸福,你就辛苦再干一届吧。于是朱迪思连任了韦塞克斯的王后。
要说这个朱迪思也够可怜的,嫁给埃塞尔伍尔夫时也就十二三岁。可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第一任丈夫就死了,现在还得被迫和继子结婚。结果没到花季年龄的她,就被父子两人给蹂躏了两会。
虽说她的命苦了点,但是她的丈夫更倒霉,估计朱迪思有点克夫命,继子兼第二任丈夫的埃塞尔博尔德没两年也死了,于是她又成了寡妇。
埃塞尔博尔德死后,他的弟弟、埃塞尔伍尔夫的三儿子埃塞尔伯特成为了韦塞克斯的新一届领导人。虽然埃塞尔伯特继承了父兄的一切财产和权力,但是在是否继承他们的妻子的问题,埃塞尔伯特还算比较厚道,就没让朱迪思接着干第三届王后,毕竟美国总统也才干两届吗。
不过在朱迪思的去留上,埃塞尔伯特多少有点头疼。她好歹也是两位先帝的遗孀,按理说下半辈子应该由国家按第一夫人待遇供养,但是把这么一个比自己还小得多的法国美女、妙龄太后放在身边,埃塞尔伯特不知道自己能否hold住。
算了,还是放她走吧!于是埃塞尔伯特找到朱迪思,可还没开口,他就有点犯难,不知道应该怎么称呼这位曾经是继母,又是嫂子的女孩。
思绪良久后,埃塞尔伯特终于开口了:“嫂娘,您还是回法国吧,三弟就不留你了!”(埃塞尔伯特排行老三)
终于自由了!整整四年最美好的时光,就这么耗在了两个老男人的身上。本应该是个花季般少女的她,可惜却过早地开败了。她还能有再一次绽放自己青春的机会吗?
在回法国前,朱迪思抛售了英格兰境内所有的不动产,就算再有升值潜力、高租金回报以及分时度假,也一间房都不留,老娘是打死也不会回到这个毁了我花样年华的地方了!
朱迪思回到法国后,秃头查理直接把她送进了当时的高级干休所--修道院。要说修道院是干休所一点也不夸张,中世纪欧洲的很多寡居王后和退休高级官员都是在那里度过余生的。
不过秃头查理可不想就这么让自己的女儿在修道院里,青灯古佛下半生。女儿这么好的条件,即便现在成了寡妇,但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呀,朱迪思绝对能够成为欧洲王室二婚市场上的抢手货。
正当秃头查理为朱迪思物色第三任丈夫时,一件意外的发生彻底打乱了他的嫁女计划,并让他出离愤怒了。
因为朱迪思和一个平民屌丝私奔了!
修道院清修的日子,对一位曾经尝过禁果的十六岁少女来说是残酷的。不过更加残酷的是,朱迪思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也许是嫁给隔壁那个国家的老国王,或者是陪伴远方拜占庭帝国智商只有50的傻皇帝?
难道生在帝王家的女人就真的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呢?
一次偶然的机会,朱迪思遇到了一个叫鲍尔温(Baldwin)的青年。从他们相见的那一刻起,朱迪思那颗早已破碎的心,重新燃起了对未来的希望。
虽然我们不清楚这次相会的细节,但是我想昆曲名段《思凡》里的几句唱词可能多少可以代表朱迪思当时的心境。
“他把眼儿瞧着咱,
咱把眼儿觑着他。
他与咱,咱共他,
两下里多牵挂。
冤家,怎能够成就了姻缘,
死在阎王殿前由他”
虽然朱迪思认为鲍尔温就是她命中注定的那位白马王子,可是鲍尔温不仅没有白马,也不是王子,而且甚至连个贵族都不是。一位屁民和法国的公主之间的差距简直是马里亚纳海沟和珠穆朗玛峰的距离。
但是朱迪思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了,那感觉只要一上来了,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于是在弟弟的支持和帮助下,朱迪思于守寡后第二年西元861的圣诞节,与鲍尔温秘密地结婚了。当然这种私定终身,也是要有神父在场主持的,必须得走“I take you…. I do”这个过场,不是一拜天地,夫妻对拜那么简单的。
二人成亲后,自然是不能再住在修道院,而男方又没有房子,女方家里肯定也回不去了,于是朱迪思带着鲍尔温,跑到了自己的堂兄罗泰凌吉亚国王洛泰尔二世(Lothar II)那里避难(罗泰凌吉亚王国(Lotharingia) ,欧洲中世纪短暂存在的一个小国,在现今法国和德国的交界)
一位大国公主和一个平民屌丝私奔,这事就算是放到现在,也是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狗仔队们至少一年的狗粮,何况是在保守封建的中世纪欧洲。
所以女方家长知道这事后的暴怒程度可想而知。恨女不成钢的秃头查理,对朱迪思和鲍尔温做出了在当时来说是最严酷的惩罚--下令法国大主教开除两人的教籍。
开除教籍,在基督教里有个专有名词--绝罚。据说绝罚要走一个多少有点恐怖的仪式:一名主教站在中央,由12位手持燃烧蜡烛的神父环绕在四周。当主教喊出绝罚判决时,神父们要将手中的蜡烛丢到地上,并使劲用脚踩灭(感觉有点像黑魔法在诅咒人)。
在第一部《恩恩怨怨,法兰西》里,我们已经提到过绝罚的严重性了。就其宗教上的惩罚意义,绝对比什么逐出少林,或者“悟空你走吧,贫僧没有你这样的徒弟!”要厉害得多。因为被绝罚之人将无法受到教会施予的救赎,死后是无法上天堂的(当然前提是你得信这套)
而在世俗层面上,受绝罚者将会落个更加悲惨的下场。绝罚的判决告示会被送往各个教区,张贴出来,上面写明受罚者的名字及处罚的原因(如果秃头查理好意思登出女儿私定终身外加私奔,那告示绝对会成为八卦娱乐报纸)。
从告诉登出的那一刻起,任何人不得上受绝罚者家串门,不得与其祈祷、说话、一起进食、当然更不能与其发生亲密的接触(至于什么接触,你懂的)。而违反上述禁令者,也将受到绝罚的处分。这么看来,这绝罚可比什么开除国籍,取消户口要狠得多,因为它是带传染的。
当朱迪思得知自己被绝罚后,真的坐不住了。她原以为自己的行为顶多是和家庭闹决裂,可是现在发展到这个程度,等于是要和整个社会决裂。除非她和老公跑到阿拉伯或者东方的唐朝,否则欧洲这一亩三分地是容不下他们了。
朱迪思当然不会跑那么远,不过她也不能再躲在罗泰凌吉亚,连累自己的堂兄了,因为此时洛泰尔二世正因为和老婆闹离婚,与教廷的关系非常紧张。于是小夫妻俩一商量,决定要去一个地方见一个人,因为只有这个人才能帮助他们。
这个地方就是罗马,这个人就是教皇。
此时的教皇是尼古拉斯一世(Nicolas I),一位致力于维护欧洲各王室婚姻和家庭幸福的居委会大妈式的人物。这里举两个他介入别人家庭争端的例子。
曾经有一位伯爵夫人,一时没把持住,和自己的情人私奔了,然后幡然悔悟,跑回来和伯爵老公和好。人家老公倒是没说什么,毕竟出轨的事,哪个贵族没干过,能回头是岸,这日子还得过不是。
可是没想到尼古拉斯一世是皇上不急太监急,不依不饶,一定要惩罚公然出轨私奔的人,坚决地开除伯爵夫人的教籍,谁劝都不成。
还有就是前面提到的朱迪思的堂兄洛泰尔二世,在外面生了一堆私生子,可死活就是和自己的老婆整不出个娃来。由于私生子不能继承王位(除了征服者威廉这个特例外),眼见着偌大的家业在自己死后,面临着被七大叔八大伯们瓜分的危险,洛泰尔二世只能想办法让自己的婚姻无效(因为当时不能离婚)。
于是他对自己的发妻各种泼脏水,一会说她是女巫,一会又诬陷她在婚前就和自己的哥哥乱伦,最后通过运作,在宗教大会上,由神圣罗马帝国的大主教们判定他们的婚姻无效。
可惜洛泰尔二世忘了至关重要的一点,关于婚姻合法性的最终解释权在教皇而不是大主教。
虽然尼古拉斯一世不是婚姻这座城里的人,可他却是这座城坚定的守门人。不,确切的说在他心里婚姻不只是一座城,更是一座圣殿。在他任内,婚姻是只能进不能出的单行道,更何况洛泰尔二世的老婆跑到罗马教廷上访,陈述真相,所以尼古拉斯一世断然地否定了宗教大会的结果。
即便后来洛泰尔二世使出了浑身解数,贿赂,威逼,甚至怂恿自己的哥哥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路易斯二世(Louis II)去攻打罗马,都没能让尼古拉斯一世屈服。(说实话这个故事更狗血,可惜和英国历史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好了,说得有点远了,不过也正是亏了有这么一位的教皇,朱迪思和鲍尔温才有了转机。
由于朱迪思公主的身份在那里摆着,尼古拉斯一世亲自接待了小夫妻俩,而不是让教廷信访办的人去敷衍二人。说实话,虽然他们二人结婚没经过家长的同意,但毕竟是走了教堂的手续。而且一不是近亲结婚,二没犯重婚罪,受到绝罚的处罚未免太重了。
所以当尼古拉斯一世了解了情况后,不仅表示口头上的支持,还亲自给秃头查理写了封信。大致意思说,算了吧,老查,儿女的事就别太生气了,只要他们能过得好就行了,而且毕竟朱迪思为法兰克的外交事业做出过不小的贡献,这次就让她来一次我的幸福我做主吧。
既然教皇都出面了,秃头查理也不得不让大主教收回绝罚判决,还得极不情愿地承认鲍尔温这个驸马。而且作为法兰克的公主,如果朱迪思就这么嫁给一个白丁,老查理的面子上也无光,所以最后好人做到底,干脆给了鲍尔温一块地盘,封了个伯爵。
不过你要是真认为秃头查理从一个刁钻的老丈人变成了慈祥的好岳父,那就错了。因为秃头查理给他第三任女婿的地盘正是佛兰德斯。
对佛兰德斯这个名字,大家是不是觉得有点耳熟。在第一章里,我们提到过这个地方,这是个与英法两国都有着很深渊源的地方。而且这里的伯爵似乎有一个癖好,就是专门爱娶守寡的法国公主。除了这位朱迪思外,后面我们还将看到另一位更有名的法国公主寡妇嫁到了佛兰德斯。
而鲍尔温就是这佛兰德斯的第一任伯爵,在那一亩三分地,以后他也可以被后代们尊为鲍尔温一世了(Baldwin I Count of Flanders)。不过鲍尔温这凤凰男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因为当时的佛兰德斯可绝对算得上是老少边穷,而且还是闹维京的重灾区。
秃头查理的意思就是想借着维京人之手干掉这个新姑爷,毕竟自己女儿的两位前夫都没挺过两年,你一穷小子还能有这攀龙附凤的命。
可是秃头查理这回错了,鲍尔温不仅没有成为抵抗维京人的炮灰,还把佛兰德斯发展成了法兰克帝国的四小龙。
而且朱迪思和鲍尔温小日子过得特别得春光灿烂。虽然朱迪思没有给两位韦赛克斯国王留下一儿半女,但却一口气给鲍尔温一世生了三个儿子。而两百年后,朱迪思后代中的一位女性成为了征服者威廉的王后,并最终通过她将朱迪思的血统传回了不列颠。
好了,讲完朱迪思这位韦塞克斯前王后的故事,让我们再回到不列颠岛上的韦塞克斯。
埃塞尔伯特(Æthelberht)即位后,在其任期内,除了时不时还要和维京人干上两仗外,基本还算平静。干了五年的国王后,埃塞尔伯特像他的父兄一样也倒在工作的岗位上,由他的四弟埃塞尔雷德(Æthelred)接过接力棒。
不知道大家看完这段是不是有一种感觉,就是韦赛克斯这几位国王的名字怎么这么乱呀!从埃塞尔伍尔夫(Æthelwulf)到他的四个儿子:老大埃塞尔斯坦(Æthelstan),老二埃塞尔博尔德(Æthelbald),老三埃塞尔伯特(Æthelberht),老四埃塞尔雷德(Æthelred),每个人和他老子一样都用埃塞尔(Æthel)做名字的前缀(这个Æthel在古英语里还是高贵的意思)唯独埃塞尔伍尔夫的五儿子阿尔弗雷德(Alfred),他的名字里没有高贵的“埃塞尔”。
按照古英语,阿尔弗雷德的意思是聪明的小精灵。可见这个名字充满了父亲对自己老儿子的喜爱之情。可是埃塞尔伍尔夫没想到的是,他那四个“高贵”的大儿子,没有一个能活得长的,反倒是这个聪明的小精灵后来却成为一代明君,做了近三十年的国王。看来这起名字真是一门有意思的学问,名字起大了,命压不住,也只能早见上帝早超生了。
虽然名字都很“高贵”,不过老三埃塞尔伯特还是比他继任的四弟埃塞尔雷德幸运得多,因为他死得比较是时候,刚好躲过了史上最牛的维京人进攻。
西元865年,维京人又来了。不过这次绝对是史无前例,不同凡响。历史上对这次维京大军的到来,专门有一个词来形容,叫Great Heathen Army,如果直译,就是异教徒大军。很明显这些维京人还信仰北欧原始宗教,而不信基督教。
之所以说这次的维京来袭与众不同,首先是在人员结构上发生了变化。这次不仅有丹麦人,而且他们的好邻居挪威人和瑞典人也参加了。这再次证明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不管是好榜样还是坏榜样。
再者就是虽然维京大军的具体人数在史学界一直有所争议,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次的规模绝对和以往不是一个数量级的。而最重要的是,维京人已经有了更高大上的追求,以前他们都是抢完就跑,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搞搞海上游击战,而现在他们的新理想就是征服不列颠,最终实现大西欧维京共荣圈。
仅有理想还不够,还要有强人来领导。而这帮鱼龙混杂海盗的领导人就是一位大名鼎鼎的海盗国王拉格纳·洛德布罗克(Ragnar Lodbrok)的三个儿子。这位洛德布罗克曾经劫掠过巴黎,然后狠狠地敲诈了秃头查理一大笔赎金。于是在维京人心中,他便成了神一样的英雄人物,并不断地激励着后来者将抢劫进行到底。
可惜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这位维京的民族英雄临了却没落个好下场,在诺森比亚兵败被俘,最终被诺森比亚国王埃拉(Ælla)扔进蛇堆里,活活被蛇咬死。
为了给惨死的老爸报仇,于是三个海盗头子带领着这帮无道德,无文化,无纪律但却有着远大理想的三无一有北欧青年们,踏着前人走过的足迹,气势汹汹地向不列颠岛的诺森比亚杀来。
西元867年3月21日,维京人攻陷诺森比亚首都约克(York),屠杀了大量的诺森比亚人。做为报复,他们将埃拉处以一种罕见的叫做“血鹰”的酷刑。这种刑法的操作过程大致如下,首先要在受刑者赤裸的后背上,用刀刻出一只老鹰的形状,然后再从后面把所有肋骨都齐根从脊柱上砍下来,最后把受刑者的肺掏出来,将其致死。这是一种本人所听说过的最为残忍的欧洲酷刑之一,很久以前就已经失传了,因为要保证受刑者坚持到最后才死,实在是不容易。
在给父亲报完仇后,维京头子们在诺森比亚拥立一个给他们收税的傀儡国王。然后就奔向了下个目标东盎格利亚。
其实东盎格利亚国王殉道者埃德蒙(Edmund the Martyr,冲这个名字,这位仁兄的结局一定很悲催)之前已经给维京人交过保护费了,可是他不知道这保护费不是一次性收费,而是要年年交的。如果交不起,那就对不起,您吃饭的买卖连同吃饭的家伙就一起被没收了。西元869年,维京人杀死殉道者埃德蒙,也在东盎格利亚建立了一个伪政权。
现在盎格鲁-撒克逊诸王国就剩下麦西亚和韦赛克斯这两个难兄难弟了。
其实在西元868年的时候,维京人就曾经攻打过麦西亚。麦西亚国王伯格雷德请求他的妹夫韦赛克斯国王埃塞尔雷德出兵相助。本来两边已经拉开架势,要大打出手了,可是伯格雷德又改变了主意,觉得能花钱了的事,最好别大动干戈。于是他给维京人一大笔钱,维京人倒也说话算数,拿了钱就离开了麦西亚。结果东盎格利亚就成了替罪羊。
到了西元871年,维京人终于到最南边的韦赛克斯来收摊位费了。而埃塞尔雷德的态度很是强硬,一副老子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架式。可是光有英雄的气概,没有英雄的实力是不行的。从西元871年的1月到3月的短短两个月里,埃塞尔雷德与维京人连续打了8次仗,战绩是7败1胜,唯一的胜利还是他老弟阿尔弗雷德独自指挥的。
如果是球队的话,以这样的战绩,主教练就得下课的。不过别担心,埃塞尔雷德很快就下课了。西元871年4月,刚过完复活节,埃塞尔雷德就因在上一次战役中受的伤,不治而亡。
由于埃塞尔雷德死时,他的两个儿子都很小,最大的也不过6岁。而国家在此危难之时,需要年长的国君。于是埃塞尔伍尔夫最小的也是最后的儿子,阿尔弗雷德当仁不让地即位了。
按理说当国王应该是件很高兴的事,可是阿尔弗雷德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虽然国王的宝座坐起来很舒服,但是能不能坐稳就是另一回事了。西元871年的大环境对他来说,实在是太不利了。英格兰境内的其他几个王国现在要不在乖乖地交着保护费,要不就已经变成了维京人的半殖民地。只有韦赛克斯还在孤军作战,而且是屡战屡败。
搞得不好,很可能他阿尔弗雷德就得成为韦赛克斯的亡国之君。毕竟土地轮流种,今年到我族,似乎已经成为不列颠这片土地上,在过去一千年里的规律。他们盎格鲁-撒克逊人不也是鸠占鹊巢的外来户,在400年前他们赶走了不列颠人,并占领了这里吗?而在他们到来前400年,罗马人也才刚刚征服这同一片土地。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一首中国辽代的诗,“百尺竿头望九州,前人田土后人收。后人收得休欢喜,更有收人在后头。” 这可能就是历史吧!
现在不列颠又到这400年一遇的坎,阿尔弗雷德和他的韦赛克斯,甚至是整个盎格鲁-撒克逊民族能不能过得了这个坎,而维京人能不能成为后来的收人,就看他阿尔弗雷德的了!
申明
申明本文经《英该史这样》作者孤岛钓客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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