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财富裸奔”!中澳税务互通第二年,你的“海外资产”需要申报吗

2019年09月09日 悉尼名城快讯



2018年9月,中澳开始首次进行了CRS协议中的信息互换。也就是针对个人与企业纳税问题,两国互换对方公民在本国的金融账户信息,以便解决纳税人利用跨国信息不透明进行逃税的一种措施。CRS一共涉及全球一百多个国家的金融账户信息排查正在展开,全球征税已经到来!



中国税务机关将掌握个人境外收入,一旦被列为高风险的纳税人,不但将面临巨额资金来源不明的审查,还得补缴大额的个人所得税。另外,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首次设立反避税条款,将给予中国税务机关有力的法律依据。



隐形富豪们真的将无处遁形吗?

如何避免“财富裸奔”?


  • 什么是CRS? 

  • 哪些资产信息会被交换?

  • CRS不是“财富裸奔”,海外房产成避风港

  • CRS对于海外人士,澳洲华人及投资者们又有着什么样的影响?

  • 谁受到CRS政策的影响?

  • CRS的“解决方案”?

我们来一一进行解读。



什么是CRS? 

CRS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共同申报准则)的缩写,即《全球税务账户申报标准法案》,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14年发布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的构成部分,该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履行尽职调查,识别并申报非税务居民持有的特定金融账户信息,该信息由所在国的税务机构与其他国家的税务机构进行信息交换。


简言之,就是各国政府互相交换对方公民在自己国家的财产信息,以避免偷税、洗钱等。其中“对方公民”主要为对方在本国的非税务居民。目前全世界已有超过100个国家签订了信息交换法案,其中包括澳洲和中国。该法案将在2018年涵盖全球大部分国家。



哪些资产信息会被交换?

澳大利亚政府对金融账户涉税信息透明化的意义有明确的认识:逃税避税是全球范围内的问题,各国财税机构的国际合作和高质量、可预期的信息将切实帮助各国落实本土税法。


CRS覆盖的调查内容包括:任何在澳洲开户的非澳洲居民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生日、账户号码;另外还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旅行支票、带预存功能信用卡、利息、分红、账户余额、重大交易、保险收益、金融产品套利、信托等投资机构的股权或者债权收益;或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年金合同



CRS未覆盖范围:海外房产、珠宝、古董字画、贵金属、艺术品、游艇、跑车等非金融类资产不在CRS的调查范围内因为它们本身不是收入项目。



其实个人并不是CRS申报主体。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才是申报主体。这些机构负责做尽职调查以及信息搜集。现在如果去银行开户,或者去投资金融产品,金融机构一般都会要求填写CRS的相关表格,内容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纳税居民身份声明等信息。

 

其实全球信息披露是未来必不可免的大趋势,作为大多数大众的投资者,境外的投资绝大多数都是合法资金来源。在CRS全球化的当下,高净值人群的资产配置受到什么影响?



CRS不是“财富裸奔”,海外房产成避风港


拥有较高净值资产的人群担心,CRS的实施将会使其在海外的资产彻底曝光并受限制,面临“财富裸奔”的局面。但实际上,尽管CRS的实施会使一部分人的金融资产信息被税务机构所掌握,但其影响并不广泛,因为各国税务机构所收集的信息是非居民的金融账户信息。有海外投资专家表示,CRS主要关注海外金融资产,包括海外的银行存款、带现金价值的保单、股票、信托受益权或投资公司的股权等。以个人名义持有的房产、珠宝首饰、字画古董、飞机游艇等并非金融资产,不在CRS涉及范围之列。所以,高净值人士配置资产时,可更多考虑海外房地产、珠宝、艺术品、贵金属。


因此在不属于金融资产中,海外房产作为规避CRS的重要资产,越来越受中国高净值客户青睐。数据显示,近几年通过配置海外房产获得移民身份的投资人越来越多。


面对CRS,如何提前筹划个人境外财富架构就成为高净值人群需要迫切思考的问题了。合理投资海外置业是高净值客户为规避CRS的首选,成为资产的避风港!


谁受到CRS政策的影响?


总的来说,是所持金融资产所在税务居住地不是同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纳税人。对中澳两地来说有两种:

  • 第一种是有澳洲金融账户的中国税收居民即在中国境外拥有的任何金融资产,如存款、证券、投资型保险产品、投资基金、信托等,都有可能被视为当地的非居民金融账户而与中国税务局进行信息交换。

  • 第二种是在金融资产在中国境内的非中国税务居民(澳洲PR、澳洲临时签证持有者等等)即在中国境内的金融账户将被视为中国的“非居民账户”,其账户信息将会被收集、报送,交换给其税收居民所在国。

  • 另外,除了个人,企业的资料也同样会进行信息交换。

举个栗子分析

比如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工作和生活都在澳洲,一年绝大部分时间也住在澳洲,根据澳洲税法,他将被认定为澳洲的税务居民,而不是中国的税务居民。因此,他在澳洲银行开立的账户,就不受《共同申报准则》的约束,因为他不属于别国(比如中国)的税务居民,因此澳洲的金融机构也不会把他的信息上报给澳洲的税务机关(ATO)。

但是假设,他在中国的金融机构开立了一个存款账户,如果中国的金融机构根据他提供的信息确认了他是澳洲的税务居民,那么就会把他在中国的账户信息上报给中国的税务机关,而中国税务机关会把这个信息再转报给澳洲的税务机关(ATO)。


对于个人来说,如果是澳洲的非税务居民,需要考虑的是:

在澳洲境内有哪些金融资产?这些金融资产是否需要在澳洲纳税?是否会被交换给中国或其他国家税务局,若被交换,是否需要在其他国家额外纳税,是否会存在处罚等。


CRS的“解决方案”?

减少海外金融资产,转投避风港—不动产。




【免责声明】本文提供一般性信息使用,不构成税务意见。关于实际投资或税收筹划决策,读者请咨询专业税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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