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都市报》导读
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下,澳洲政府推出严厉措施,确保公众保持“社交距离”。抗疫情,用重点,其实无可厚非,但难免要面对措施所产生的副作用。其中一个副作用,就是许多企业被迫暂时停业,生意剧降,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受影响的企业自然就不需要那么多员工,即使雇主有良心,不裁员,但部分员工或须停薪留职,变相是“暂时失业”,一下子没有正常收入。
为了鼓励雇主不贸然裁员,政府在刚推出的第三波援助措施中,宣布拨出1,300亿澳元作为“留工津贴” (JobKeeper Payment),协助雇主保住员工饭碗之余,遭停薪留职的也不至于陷入零收入的困境。
须通过“生意额测试”
那么,究竟哪些企业符合资格申请“留工津贴”?店东一人亲力亲为的小本生意,自己是雇主也是雇员,这些小企业是否也合资格申请?
在“留工津贴”此援助措施下,每位合资格领取津贴的雇员,从2020年3月30日起,将可每两周获税前支付1,500澳元,而这笔钱将由政府补助,为期最多6个月。
雇主如欲申请有关津贴,须符合以下的条件:
●全年生意额低于10亿澳元,并预计至少一个月的生意额会较去年同期下降超过30%;或者
●全年生意额高于10亿澳元,并预计至少一个月的生意额会较去年同期下降超过50%;以及
●不覆盖需要缴纳大型银行税(Major Bank Levy)的企业。
怎样递交申请?
从2020年3月30日起,合资格的企业可以通过澳洲税务局(ATO)的“留工津贴”网上专页登记你有意申请“留工津贴”。
网址是: www.ato.gov.au/general/gen/JobKeeper-payment/。
之后,企业可以通过在网上向税务局提交申请。换言之,雇佣双方都不用经过社会福利联络中心(CentreLink)去获得有关款项。
而递交申请的企业,需要向税务局确认出合资格领取“留工津贴”雇员,并须每月更新资料,比方说合资格的雇员数目。
合资格的企业将会在2020年5月份首周收到“留工津贴”的款项,并有法律责任需要把有关款项全数转给合资格的雇员,即每名合资格雇员每两周获取不少于1,500澳元的税前“收入”。
假如雇员的每两周税前收入超过1,500澳元,雇主或需要支付超出1,500澳元那部分的差额。
公积金供款会否有变?
雇主将需要按照雇员原本的收入,作为向雇员公积金账户强制供款的基础。若雇员原本的每两周工资根本就低于1,500澳元,并因应获发“留工津贴”而取得额外的收入,雇主一旦遇上这样的情况下,可自行决定是否以1,500澳元的水平去供公积金,还是按雇员原先的工资水平去供款。
如果你经营的生意由你亲力亲为,即雇主是你,雇员也是你,那么你又是否合资格申领“留工津贴”?
若一家公司根本没有聘用任何雇员,只由店东一人经营,例如是个体户(Sole Trader)或自雇人士(Self-employed),基本上也可以从2020年3月30日起提出申请,只要通过上述的“生意额测试”便可。
在申请过程中,店东需要向税务局提交澳洲商业号码(Australia Business Number,简称ABN),并指定哪一个人可以收取“留工津贴”,以及提供受款人的税务档案号码(Tax File Number,简称ABN)和近期商务活动的声明。
若属自雇人士,需要每月向税务局提交最新资料,从而证明自己合资格在为期6个月的限期之前,继续领取“留工津贴”。有关款项将会每月一次,转账到受款人的银行账户。
来源:新快网
编辑:小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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