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移民局就造假材料一事,修改条例,从严从重打击签证材料造假问题!
上周移民局就公布了新移民条例修正案,对4020条款做了重大修改,
其中与申请人关系最密切的内容就是:对造假申请的追溯期从12个月延长至10年,包括那些中途撤销的申请!
旧条例的规定是:申请人在签证申请中或者申请前12个月持有的签证中造假,就不满足4020条款的要求。
如果移民局发现签证申请中有造假行为,申请人可以撤签,12个月后可以重新递交,当然必须是提供真实的材料和信息。
而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在长达10年内,如果曾经造假,即使是中途撤签,也仍然受4020条款的约束!
这么一来,几乎堵死了造假者的退路,此修正条例将于2017年11月18号生效。
此外,还修改了两个地方,
4020条款,是澳洲移民局为了完善移民法律法规,严打签证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情况,于2011年4月2日推出的一项政策规定。
如果签证申请中包含虚假误导性信息或材料,或移民局部长对申请人的身份材料不认可,移民局可以直接拒签!
4020条款的覆盖范围包括技术移民签,商务签,TR,学生签,家庭团聚签等几乎所有常见的签证类别。
因为违法4020条款被拒签的,之后3年内移民局都不会批准其递交的任何符合4020条款的签证,如果申请人因为身份真实性原因而被拒签的,那么本人以及被拒申请中的所有副申请人,未来十年内递交的所有需要符合4020条款的签证申请也可能被拒并且不会获得豁免!
*文章内容转载自悉尼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