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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MIA 就入境豁免申请政策中关于DE-FACTO PARTNER定义的模糊跟移民局进行详细讨论不久,昨天移民局入境官网就悄悄更新了入境豁免新政策,其中父母入境终于有申请豁免的办法了!
我们先看看豁免原文:
此入境豁免是针对那些在境外 的PR/公民 宝宝,如果他们想要入境的话,可以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者是别的直系亲属)陪同回澳洲。也就是给了孩子的陪同人入境豁免的资格。
根据原文显示,具体要求如下:
每一个境外监护人(指需要申请入境豁免的人)可以带一个2岁以下的宝宝入境;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家庭团期中有多个超过2岁宝宝的话,只有一个监护人会被批入境豁免; 如果想要申请多个入境豁免(申请爷爷奶奶一起来的情况等),移民局会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提供需要多个监护人的具体证明与医疗建议) 一般来说,监护人(指需要申请入境豁免的人)是指的PR/澳籍 宝宝的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舅舅舅妈等)
注意!:已在澳洲境内怀孕为理由申请爷爷奶奶入境陪伴不属于入境豁免的理由中,不会被批!(虽然我知道很多孕期妈妈希望有人来照顾)
进一步根据移民的官方建议文件显示,需要提供的资料一般情况下有:
宝宝的出生证
宝宝父母的正式书面同意书
入境豁免申请人的具体资料和证明
豁免申请人与宝宝的关系证明
同时大家一定要注意的是,如果本身豁免申请人没有签证的话,还需要同时递交签证申请才行。
大家有关于任何入境豁免申请的问题欢迎加我们顾问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