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生买二手房惹是非,母亲签证惨遭拒绝

2015年01月28日 澳洲嘉源地产



惹官非的学生英文名叫做Richard,在墨尔本高中毕业后进入大学攻读本科课程。两年多前,年仅16岁的Richard入读澳洲中学11年级(相当于高二)的课程学习,因为年龄未满18岁(澳洲政府规定,18岁以下的孩子必须在监护人的监护下生活),寄住在一家澳洲的寄宿家庭(Home stay,每周的花费是$200澳元)。虽然寄宿家庭的监护人对他也是照顾有加,但毕竟文化不同,以西餐为主的食物也不是很习惯。一年后,母亲实在不忍心唯一的儿子在海外独自生活,申请了一个12个月的陪读签证,赴澳陪伴儿子。 Richard的父亲是位商人,在仔细研究墨尔本的房产行情以及权衡了租房与买房两种方式后,就在Richard就读的学校附近以太太的名义买了一套二手房产。转眼间,Richard母亲签证到期,那时Richard刚满18岁,可以单独居住,母亲便安心的把房子留给儿子飞回国内了。母亲回去半年后,Richard突然收到一张法庭告票,告知他母亲已经离境半年,依然拥有一套澳洲二手房,已经违反了澳洲海外投资房产的相关法律,将会受到起诉;同时,他母亲再次到澳洲探亲签证的申请被拒。

澳洲政府对于海外人士投资澳洲房产是表示大力支持与鼓励的,比如澳洲银行会提供海外客户贷款服务,申请人不需要拥有澳洲身份,只需提供单位收入证明与身份确认等证件,就可以从澳洲银行贷款到一定房款额度(约为房产估价的70%-80%)投资澳洲房产。但是海外投资必须遵循政府的投资管理条例:第一,海外人士在澳投资房地产前必须得到澳洲外资审查委员会(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的批准;第二,海外投资者所购房必须是新建房产或者是楼花,不能是二手房。
  从外资审查委员会的条例不难看出,澳洲对于二手房的购买资格是有严格的要求的。外资审查委员会在官方网站上,明确阐述了对于海外投资者购买澳洲二手房的例外情况:
  1.海外投资者持有的澳洲临居签证至少还有12个月的有效期(旅游签证与过桥签证持有者除外),可向外资审查委员会提出购买二手房的申请。所购买的房产必须以自住为首要原则,而不是作为出租之用。当购房者签证到期或者不再居住在澳洲时,所购房屋必须立即出售。年满18岁及以上、在澳洲政府认可的大学入读,课程长度超过12个月的海外留学生也包括在这个类别内。
  2.海外公司如果在澳有大量的业务,可以为将在澳洲居住超过12个月的高级行政人员购买住宅作为居所。海外公司可购买的住宅数量按其在澳洲的业务和资产规模而决定,原则上不能超过两套。


  Richard的母亲之所以可以购买澳洲的二手房,因为她持有的是陪读签证,符合购买二手房者的第一大类别。但是,她在离开澳洲之后半年,没有出售所购买的房产,很明显,这已经违反了法律,外资审查委员会在发现此类情况时,一方面会出告票,一方面会将信息发送到澳洲移民局,因此直接造成Richard母亲再次申请澳洲签证被拒的结果。


解决办法是:一年半前,Richard因未满18岁,不能合法拥有房产,但目前的情况他已是18岁,可以通过律师与外资审查委员会协调,让母亲将房产转入他的名下,他能继续合法拥有二手房;或者委托房屋代理机构,在短时间内对外出售母亲名下的房产。问题应该可以得到圆满的解决。但是房产的销售价格肯定不会很理想。


Richard与母亲遇到的官非,缘于他们对澳洲房屋投资政策的不了解。澳洲的房屋购买政策与中国有着截然不同之处,市场的完善与规范化,要求投资者必须按照透明的政策法规办事。


澳洲政府之所以如此严格控制海外投资二手物业,鼓励海外人士投资新建物业或楼花,一是因为海外投资者购买新建住宅可以直接促进澳洲住房市场的供应量,刺激澳洲房屋建造商和供应商的发展,为劳动力市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又能减少澳洲房屋供应量过剩的情况,平衡澳洲房价,让消费者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购买房屋。


  澳洲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操作以及房屋升值潜力稳定等优势,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海外投资者所关注,尤其是留学生家长在租房与买房孰优孰劣的两相对比下,更是愿意选择省下昂贵的租金,购买一套升值潜力大的房产。在此,希望中国投资者们能了解澳洲法律、了解澳洲投资政策、了解澳洲市场,做出正确的选择,开开心心地作个跨国投资者!

顺便补充个小知识:18岁以下的留学生可以申请父母陪读监护,监护人签证申请时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中小学年龄阶段的学生的家长或亲属可以申请监护人签证(父母、兄弟姐妹、父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父母、继祖父母、继父母的兄弟姐妹)。申请人必须和学生住在一起,必须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承担在澳期间的费用,签证到期后不得延期停留。
2. 申请监护人签证的人士,必须年龄在21岁以上,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符合与提名监护人的学生类似的财政担保条件,并不能拥有6岁以下的受抚养子女。
3. 持有学生监护人签证的人士在澳期间不准工作,不准就读3个月以上的课程,必须与所监护的学生共同居住,并给予照顾和支持。如需要短期离开澳大利亚,必须与被监护的学生一道离开,或者为被监护的学生做出适当的住宿和照顾安排,并将详细情况通知澳大利亚移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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