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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底出现新冠疫情以来,至今已是2021年1月底了,疫情在各国的表现仍好好坏坏,起起伏伏!
在这样的时刻,以不变应万变,以静制动,不出国,不出游,就在家里、本市或国内的范围内活动,等疫情过去后再做打算,已成为很多身居海外澳永居的短期生活形态。
这里就有问题自然而然出来:
(1) 澳永居不打算回澳定居,那每五年要住满两年的保永居要求该怎么办?
(2) 如果五年没住满两年,还能否保永居?
(3) 如果暂时不打算回澳定居,155居民回签,是继续保留,年年延续?还是让它放空,想回来时再延续?
(4) 哪些情况您最需要注意,否则您手中,投者资要花500万在澳投资四年才能换来的PR,就这样付之一炬了?
澳永居不打算回澳定居,那“每五年要住满两年”的保永居要求怎么办?
许多人花了很多精力、心血、财力,无论是通过读书、婚姻、技术、雇主类别拿到澳永居,就应该把心静下来,好好想想看该如何在澳洲生活、发展、安家、立业,为澳洲社会做贡献,这也是澳洲政府授予合资格外国公民永居签证的目的。
所以澳洲移民局才规定,“只有过去5年中,以合法的永久居民身份在澳大利亚居住至少2年,才有可能获批未来5年有效的155居民回签”。
运通提示:
只要过去5年中,在澳居住时间少于2年,哪怕少一天,不管有没有任何对澳洲有利的各种重大联系,有无澳洲永居或公民的配偶或子女在澳洲,都不会被批准未来5年有效期的155居民回签。
有许多客人不服气,用各种方法去试,去争辩,去给自己找理由,结果移民局完全不理会。移民局内部有计算器,看申请人在提交155签证这天前的5年,是不是在澳洲累积住满了730天,如果有住满,一天左右的时间,申请人就能获发新的5年有效的155居民回签。
如果没有,哪怕少一天,也都要被留在人工审核的队伍中,等候分配到签证官后,再仔细审理。
现在的审理时间真是漫长, 75%的案子审理完成是84天,而90%的案子审理完成是85天,也就是85天的审理时间吧。
因此,澳永居不打算回澳定居,却还想有没有可能一口气获发新的5年有效的155居民回签,其实几率等同于0。
因为法规上明确写的是:
“只有过去5年中,以合法的永久居民身份在澳大利亚居住至少2年,才有可能获批未来5年有效的155居民回签”。
但没满足每五年要住满两年的要求,还能保永居吗?请看下文!!!
如果五年没住满两年,还能否保永居?
答案是肯定的!有办法!
澳移民法规155.212(3)及 (3A)明确要求,只要5年中,在澳未住满2年,要延续永居,就要出具“对澳洲有利的各种重大联系”。
那么哪些联系算是“对澳洲有利的各种重大联系”?
1.商务联系(Business Ties),比如:
1) 商业所有权或现任合伙人的证据;
2) 最新年度报告及(或)财务报表的副本;
3) 你积极参与该商业活动的证据。
2.文化联系 (Cultural Ties),比如:
1) 你作为演员、音乐家、画家或作家等从事专业艺术活动的证据;
2) 你现任澳大利亚宗教、体育或文化团体会员的证据。
3.工作联系(Employment Ties),比如:
1) 你受雇于澳大利亚机构、或跨国或外资公司澳大利亚分公司的证据以及你目前担任职位的证明;
2) 澳大利亚机构的工作证明。
4.个人联系 (Personal Ties),比如:
1) 陪同澳大利亚公民配偶出国;
2) 若你有直系家庭成员是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公民并住在澳大利亚,则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他们在澳大利亚的身份证明,如他们护照所有页数的经认证的副本。若你同时提供并列出你所有家庭成员的居住地址则有助于你的申请;
3) 若你在澳大利亚拥有房屋或其他个人财产则需所有权证明。
运通提示:
当您身处澳洲境外时,时时刻刻不要忘记收集各种与澳洲的联系。同时还要记住下面3句话:
1.要有与澳洲有各种各样的“联系”;
2.这些“联系”还要是重大的;
3.这些“联系”还必须对澳洲有利。
如果暂时不打算回澳定居,155居民回签,是继续保留,年年延续?
还是让它放空,想回来时再延续?
这恐怕是现在被人询问最多的问题,也有不少机构或移民律师或代理写这方面的文章,大致说法是,“如果暂时不打算回澳定居,155居民回签没必要继续保留,年年延续。可以让它放空,想回来时再延续,这对申请人没有什么害处。”
但真是这样子的吗?
本文提几个不同观点,供读者朋友思考!
观点一
大家都知道,现实生活中,合理的不一定合法,合法的不一定合理。但法律就是法律,有时可能不太合理,但要有一天用法律的尺度来衡量,那就只能以法律,而不是以我们的方便作为标准!
如果一个人是澳永居,去了海外,然后永居签证过期了,他或她不再延续155,除非失而复得,从那时起就失去了永居的地位,就变成了前永居。拿着永居签证,您就是澳永居,没有永居签证,您只是澳前永居,所以一有,一无,法律地位就不一样了。
有的人说,我以后申请,如果给我批准了,我不是拿回来了吗?但是您自前面的永居过期,没有申请155的阶段,一年、两年、三年……这些全部不能作为永居身份记录在案,因此如果说您是多少年的永居,中间这些不持永居签证的时间,全部不能算,因为您没有永居签证,这些会为您本人未来申请公民或担保家庭成员申请签证,造成困难。
申请澳洲Centrelink的各种福利,一是要看您作为持有永居签证的时间,二是要看您在澳洲居住的时间。
但因为没有申请155签证,中间的时间放空,都不能作为澳洲永居来进行计算。
观点二
许多家庭类担保签证申请,需要有“澳洲永居”担保人,“澳洲永居”的法律定义,包括除持有澳洲永居外,还要通常以澳洲为家,即通常住在澳洲(Usual Resident in Australia),如果只是持有澳洲永居签证,但不通常住在澳洲,有可能不符合 “澳洲永居”的定义。
但在现实案件的考量中,签证官会考量,诸如,一个人持有永居的时间、签证史、该人实际在澳的居住天数、 未来回澳永久居住的意愿。但一个人很长时间不持有澳洲永居签证,也没有回过澳洲,没有保持与澳洲的联系,与一个人不间断地持有澳洲永居签证,尽管仍没有回澳洲定居,但还保持了与澳洲的联系,显然后者更有说服力。
我们有这样的案子,尽管担保人在澳洲居住时间很少,但长期保有澳洲永居,并说明原来为什么在澳洲居住时间很短?为什么将来想回澳永久居住?以及为回澳居住做了哪些准备工作?比如辞去了境外的学习、工作,卖掉了境外持有的房产, 转移个人资产及钱物回澳洲、在澳洲获得了工作机会、在澳洲购买了房产及租住了房屋等等,成功被签证官接受为“合资格的担保人“。
所以保有澳洲永居,对于体现跟澳洲的联系,非常重要。
观点三
有的人会问,我年年申请,会不会给签证官留下“年年申请,年年不回来居住“的印象?
我们的经验告诉我们,澳洲签证官还是很讲法律的,只要法律条件具备,把不能回澳洲居住的原因解释清楚,照样能获得155回居签证的批准。没有什么申请多了印象会不好,不再会给批准这回事。说这样话的人,只能说在这方面的实践经验比较缺乏!澳洲是一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国家,签证官打印象分,相信有,但不会是多数!
我们有客人除旅游外,已经有近10年未回澳洲定居,但一年一年延续155,年年成功获得批准。客人也成功保有了自己的永居地位,从未间断。
观点四
有澳永居,随时可以回澳洲,比如现在的疫情期间,澳公民、永居及直系亲属不受入境限制的影响。但没有澳洲永居,申请旅游签证,就可能受国家对于临居签证申请及入境的各种限制,甚至比如去年的撤侨,不光是澳公民可以得到帮助,澳永居也可以得到帮助。
这里再举一个真实的例子,也是发生在疫情期间!
大家一直知道新西兰公民在澳洲是直接持有444签证的,平时的待遇也是和澳洲永居无差别。所以很多在澳洲生活的新西兰公民都觉得澳洲永居根本无所谓。
但是疫情期间,有一位新西兰公民恰巧入境,在香港机场登机时,被机组人员拦下,理由:您并不是澳洲永居或者澳洲公民,所以按照规定我们无法让您登机!!
一时间这位新西兰公民一下子傻了眼!
一直以来她一直觉得自己就等同于澳洲永居!!
未曾想过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自己根本不是澳洲永居!!!
直到这一天,这位新西兰公民才恍然大悟!!!
人都是这样,不需要时,就想着怎么省钱。但一旦需要时,又后悔,“签证用时方恨无“,所以上面写这么多,举了些例子,虽然是抛砖引玉,就是提醒大家三思而后行,每年申请,麻烦是麻烦,但意义与法律地位不一样!
运通提示:
任何时候没有了永居签证,就变成了前永居,如果拿到了旅游或别的临居签证,就变成了临居,除非后续能再拿回永居,否则就一直是前永居。
没有永居签证之后,法律地位就不一样了,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法律问题,变成“签证用时方恨无“,早知道“该出手时未出手,年年延续就无忧”。
哪些情况您最需要注意,否则您手中,投者资要花500万在澳投资四年才能换来的PR,就这样付之一炬了?
(1)不要让您的永居过期超过10年
[155.212] (3)(b)明确要求如果一个人在澳洲境外,想把过期的永居找回来,首当其冲的一个问题就是,他需要证明,他作为澳洲的前永居,未超过10年,即他申请前10年内曾是澳洲永居。
提示:如果您在澳洲境外,想找回您过期的永居身份,注意哟,看一下,您的永居到期之日至今是不是超过了十年,这是一个先决条件。
(2)不要自上次获批永居或持永居签证出境后,超过5年都不来一次澳洲
有的人一回国,忙于工作、生活、家庭、学习,就把自己是澳洲永居的事情放在了脑后。这样不仅永居5年的期限过去,同时,有超过5年或更长的时间,没有来澳洲访问过一次,更不要说居住了。
因为如果一个人在澳洲境外,移民局会问的第二个问题是不是自上次拿着永居签证离开澳洲后至今,有超过5年的时间,没有来访过澳洲。
[155.212](3)(b)及[155.212] (3A)均明确要求,如果自上次获批永居或持永居签证出境后,超过5年都不来一次澳洲,申请人就需要提供导致缺席澳洲的“受迫性原因”(Compelling Reasons)。
提示:这是非常最重要的一点,无论您再忙,都要记着,自上次获批永居或持永居签证出境后的5年内,至少来澳洲转几天,玩几天,您都比5年内,一天不来要强得多!
因为只要5年内您来过一天,您就不用出具导致缺席澳洲的“受迫性原因”;超过5年都不来一次澳洲,申请人就必需出具导致缺席澳洲的“受迫性原因”。
(3)如果有超过5年都未来过澳洲,需要出具缺席澳洲的“受迫性原因”
[155.212] (3)(b)及[155.212] (3A)均明确要求,如果一个人自上次获批永居或持永居签证出境后超过5年未回澳居住,就要出具导致缺席澳洲的“受迫性原因”(Compelling reasons)。
注意:“受迫性原因”,就是要拿出强有力、具有说服力,任何一个正常人在那种情况下,也会做出同样理由,不得不离开澳洲,不得不有超过5年的时间,无法回澳洲居住。
只有缺席澳洲5年或以上的“受迫性原因”被移民局接受了,申请人才能继续展示跟澳洲有利的各种重大联系,才能获批“居民回签”永居,意味着申请人把失去的永居又找了回来。
哪些原因移民局才会认可为导致缺席澳洲的“受迫性原因”?移民局举了些例子,比如:
举例说明
海外家庭成员患有重病或死亡
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承担工作或学习上的承诺,并且该承诺本质上是专业的,并且所获得的经验对澳大利亚有益
申请人在海外与澳大利亚公民身份的配偶处于持续的配偶关系之中
申请人或陪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一直以来需要获得复杂的或长时间的治疗,而该治疗不允许旅行
申请人被卷入法律程序中,例如出售房产、抚养权、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并且该程序的时间不在申请人的控制之下
申请人被卷入自然灾害、政变或其他类似的阻止旅行的事件
申请人能够说明他们一直在等待某个重大的个人事件发生,该事件阻止了他们重新安置或回到澳洲。该事件的时间长度应在同类事件的合理时间范围内,例如:
等待依赖于申请人的未成年人完成学业,此种情况下12个月的延迟可视为合理
为重新安置到澳洲等待数年,直到依赖于申请人的未成年人完成学业的情况一般不会被认为是一个理性人会作出的决定
提示:尽管超出申请人控制范围的受迫性原因会占有更大的比重,但是并没有一条法律规定超出申请人控制的缺席就是受迫性的原因。
因为所有标准应该被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也包括标准的每一个组成部分),合理的做法是在受迫性的缺席原因和任何对澳洲的好处之间寻找平衡。
因此,正如上面提示二所说,只要5年内您来过一天,您就不用出具导致缺席澳洲的“受迫性原因”。
如果超过了5年,未来过澳洲,一定要找专业人士,一起来探讨如何精心准备这个缺席澳洲的“受迫性原因”。
全文小结:
155居民回签签证,看似容易,但随着移民局政策的收紧,移民官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且以前用过的,大家常用的“招数”,对一些人来说,可能都不管用。
特别是在澳洲拥有房产并不是保住永居的万灵丹,需要的还是专业人士的设计、指导与帮助。要知道好的展现和差的展现经常会带给您截然不同的两种结果,并且所有的招数并非死板的采纳和运用,需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度身定做,合理综合各项资源和材料是很有必要的。
所以,为了更稳妥地操作此类案件,顺利高效地达成您的目的,专业人士的多年经验和咨询非常重要。
同时,对年年说要回澳住,但年年都有理由不能回来居住的更要格外小心。不要为了拿到眼前即将到来1年的居民回签签证,而乱写Statements,不管不顾未来的情况,结果授移民局签证官以柄,1年过去后,再来续签155签证,就可能面对上面提及的情况。
另外,不延续155签证,让它放空,让155飞,尽管看似省钱,省去了麻烦,但有一天要算您的澳永居地位时间,或需要立即用您的澳永居身份时,您就知道了什么叫做“该出手时未出手,年年延续就无忧”。
运通移民,是用真心、耐心、贴心对待每一位客人,
并用我们全面的、严谨的专业知识,急客人之所急,想客人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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