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澳元=4.8468人民币
1人民币=0.2063澳元
因为澳洲宜人的气候条件,健全的福利待遇,和慢节奏的生活方式,很多远赴澳洲求学,工作的华人,选择移民澳洲,留下来大展宏图...
但是,毕竟亲朋好友还在国内,适逢节假日,不免想回到家乡走亲访友一番...
但是,很多人忽视了一点,自己已经不再是“中国居民”了,那么,还和从前一样,可以随心所欲,随时随地地回国吗?
好像没有那么简单!
如果不注意这件事的话,
搞不好还要被重罚!
2016年,《人民网》曾引援南宁新闻网《外籍华人留宿中国须24小时内报备否则被罚款拘留》的法制新闻:
外籍华人如果留宿在国内亲戚朋友家中,24小时不去公安机关办理临时登记的话,可能要面临罚款,甚至是拘留!
中国驻悉尼总领事馆也提示大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86年起施行)第十三条: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要按照户口的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就当填写临时住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24小时内(农村可在72小时内)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
此消息一出,海外华人都傻眼了!
我只是回家乡看看,
就要被罚上一大笔钱,
甚至还要“蹲监狱”,
这是什么情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第七十八条: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很多人对此非常不理解,申请签证时每一项都写得清清楚楚,在入境卡上也详细地阐明一切信息,入关的时候还仔细检查盖章了,为何还要多加一项程序?
根本没必要啊!
有的经常回国的海外华人表示,每一次回国探亲或者办事,都及时去备案,完全不敢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万一被海关拦下,
不许出境了呢?
万一真的被拘留了呢?
后果都严重到令人无法承受...
很多海外华人认为,“24小时”这个时间限制未免也太不近人情,坐了十几个小时飞机,舟车劳顿的,还不能先回家好好睡一觉吗?
据网友爆料:他曾经因为回国的时候没有24小时内去公安局备案,被罚了整整6000块!而且,幸好自己有表明自己来中国的合理证据,否则,差点就被拘留了!
对于不按规定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的,公安机关将给出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将处每非法居留1日500元、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或者处以5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
要注意,拘留只适用于“外国人非法拘留”的情况!也就是说,外籍华人合理理由合法回国,就算未在24小时内登记住宿,也不至于面临牢狱之灾...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的警察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会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的信息。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南宁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的相关人员还表示:“此前大家对海外华人(已入籍)在法律意义上观念仍然没有转变,要知道中国不承认两重国籍,你已经入籍外国就已经不是中国公民。”
外籍华人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或者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所以,已经加入澳洲国籍的小伙伴们,毋庸置疑是“外籍华人”。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的注意事项如下:
1、境外人员在宾馆、饭店、旅店、酒店式公寓内住宿,应当出示有效护照或者居留证件,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
2、境外人员在本市居民家中住宿,在城镇的,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农村72小时内),由留宿或者住宿人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
3、境外人员在本市的外国机构或者在本市的境外人员家中住宿,须于住宿人抵达后24小时内,由留宿机构、留宿人或者本人(住宿人)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
中国公安机关重申该政策是为了规范户籍管理,打击“双重国籍”现象。有些人已经入了别国国籍,却不想舍弃国内现有的福利待遇,妄图“两头获利”,这样的行为一定不会被政府容忍。
所以,此举是为了让公安机关确定入境者的身份,行使管辖权,保障外国人在华居留期间的安全,大家也应该多理解...
素材来源:
http://gx.people.com.cn/n2/2016/0701/c179461-28595404.html
http://www.sohu.com/a/108866171_176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