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些和房子有关的税务知识

2018年06月30日 澳房汇


《澳房汇》精选

房地产相关的法律和税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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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要了解的主要居所豁免

随着地价每年的增长,海外人士附加土地税(Foreign Person Surcharge)的开征以及州政府更加依赖土地税(Land Tax)作为财政收入渠道的趋势,土地税已经成为房产投资者和开发商们难以忽视的负担。主要居所的豁免(Principal Place of Residence Exemption)是最为常见的地税豁免的情形, 但是由于常常被翻译为“自住房豁免”而导致很多人望文生义,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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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居所的定义和应用问答

和其他主要国家的税法类似,澳洲所得税税法也对居民出售其主要居所而获得的资本利得给于免税的优惠。基于此,在实务中,如何来认定主要居所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也常常是纳税人与税务局产生纠纷的焦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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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不了解的第一产业生产用地豁免

本文主要针对两类读者:1. 拥有小型或者休闲农场的个人;2. 在城郊存有待开发土地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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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就是买房免资本利得税的“6年法则”

按照澳大利亚所得税税法第118条第145项的规定,即使纳税人不再居住于其之前的主要居所后(也就是说该居所已经不再符合主要居所的条件),如果它依然能够符合以下条件,那么纳税人依然可以继续选择将该居所认定为其主要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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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后怎样交税

本文主要讨论资本利得的基本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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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开发税务简析

有读者问如果自己做小型开发,比如房子(主要居所)占地面积比较大,他向council申请了土地分割,然后在后院空地上再建一个新房卖出,这会有哪些税务影响?我觉得这个问题有很大的普遍性,因为在实务中确实有很多读者正在操作或者正在考虑操作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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