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临时工被雇12月后要求转正 雇主拒绝必须给出合理理由

2017年07月06日 澳洲全视角



澳洲临时工要求成为正式工的权利获得认可。周三,澳洲公平工作委员会(FWC)就工会的提出的申请作出裁决,临时工在工作12个月后,有权向雇主提出转成全职或兼职员工的要求,雇主只有在给出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拒绝。


据澳新社消息,公平工作委员会在公布裁决时说:“如果临时雇佣变为长期,而且有足够的规律性……那么我们认为将让雇员进入临时雇佣可以转为一个合适形式的长期雇佣的机制是公平的,也是必要的。”


委员会还说,一个“将临时工作转换成固定工作的条款”是必要的,这可以确保雇主不会让员工永远处于临时雇佣的状态。也有助于解决目前就业市场缺乏稳定性的问题。


委员会认为,如果临时员工的工作模式等同于全职或兼职员工,雇主需要为其提供固定的职位。一些雇主的确是把一些雇员长期置于临时雇佣状态,而这些人有可能是愿意成为固定员工的。


但雇主也有权在合理的基础上,拒绝这一要求。如果员工转成固定员工需要对其工作时间进行大幅度调整,或者这一职位在接下来的12个月中不会存在,雇主则有权拒绝员工要求。


工会提出的最初申请是,所有为同一雇主工作超过6个月、且工作时间规律的临时员工,都必须转成正式员工。但是对于公平工作委员会的最终决定,工会表示欢迎,但也表示该决定只是堵上了就业市场缺乏稳定性,这一缺失中的一个“小漏洞”。


澳洲总工会(ACTU)秘书长麦克马纳斯(Sally McManus)说:“任何改善工人生活的决定都是进步,是一次胜利。太多的雇主一直在滥用‘临时雇佣’一词,将其作为一种商业模式来压低工资。”


该裁决将覆盖85个行业。麦克马纳斯说,包括接待业、零售业、制造业、社区服务、幼儿看护和农业部门。但雇主团体却对此表示反对。澳洲零售商协会(ARA)说,该裁决将会增加额外成本,并降低雇主的灵活性。

澳洲零售商协会会长默尔曼(Russell Zimmerman)说:“我们担心这一裁决将会给零售业带来巨大影响,因为临时员工的灵活工作时间,对这一行业来说是必要的。他表示,零售业将不得不雇佣更多时间灵活的兼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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