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澳元=4.9107人民币
1人民币=0.2036澳元
中国全球征税?
最近朋友圈里被CRS的新闻刷得漫天飞,
然而更值得大家关注的是下面这个新闻,
新个税法案对境外人士的牵连影响
2019年1月1日起,
中国人全球收入都要交税。
50万年薪交税35%,
96万起交税45%,
利息、股息、房子收租,都要交税20%。
31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至此,七次大修后的新个税法正式亮相!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8月31日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新法,个税起征点由现行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附上个税综合所得税率表:
在华住满183天,
境外人士也要缴税!
与在中国工作的境外人士相关的部分,是新版个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纳税年度里在中国住满183天的境外人士,就构成中国的税收居民,需以其全球所得扣税。对于有大额境外所得者冲击较大。
会计专家则表示,依照中国现行的个税法下,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若一次离境超过30天,相当于居留不满一年,就可以重新计算五年,达到合理避税的作用。
然而新个税法收紧了非居民个人在华天数的要求:一年中一次30天、累计90天的离境,被183天累计离境取代:
因此对于在中国长期工作生活的外籍人士,需密切关注新税法实施条例的出台,评估自身成为中国税务居民个人的可能性与时点,以作出相应的合规与筹划准备。
同时,居民个人身份的判定与CRS也息息相关。中国公民通过简单买他国护照来规避CRS申报的时代将彻底结束。
新个税法对于居民个人身份的判定使用了与国际接轨的183天作为区分标准,这是为海外金融机构所熟悉的。
当中国的新税法昭告天下,海外金融机构自然不会接受一位中国公民提供的“岛国护照+岛国税务居民证明+30天的离境记录”,继续将该公民的CRS信息报去岛国,除非该中国公民可以提供该年183天的离境记录。
因此,对于通过使用他国护照避免CRS申报的高净值个人,应尽早认识到这一即将发生的变化,及时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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