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我们来谈澳洲的资产保护。
首先,何谓资产?资产即可以用货币衡量的经济资源,换句话说就是可以量化的财富。资产分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两大类。
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土地、库存、车辆、设备、家具、贵金属、珠宝等。
无形资产包括:银行储蓄、有价证券、经营许可、版权(商标、专利、创新设计)、盈利中的生意等。
何谓资产保护?资产保护就是通过各种法律手段来维持并保护个人的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避免因生意经营过程中的债权纠纷,遭受索偿而失去这些资产。商场如战场,资产保护好比为自己的财富穿上“防弹衣”,哪怕仗打输了,性命仍得以保存。
进行资产保护,要从资产归属规划说起。您首先需要考虑以什么载体来持有资产,之后需要考虑采取什么措施来隔离生意/企业资产与个人资产,以避免经营活动中的企业债务与个人资产相挂钩。
资产归属的常见形式有三种:个人资产、公司资产、信托资产。
个人资产(Personal Asset)
财富放在个人名下,最简单直接。然而当个人遇上任何经济纠纷时,个人名下的资产与其担负上的经济责任是直接相连的,所以这种情况下资产保护措施几乎为零。这里要特别提出,如果您是个体户(Sole Trader),跟生意经营所有相关的债务与责任都是属于个人的,这跟资产放在个人名下性质完全一样。尽管税务统筹方面会带来一定的好处,但从法律保护角度看并非是最佳的选择。合伙经营(Partnership)模式与此类似,除非您以公司的名义参与到合伙关系中(Corpo-rate Partner)。
公司资产(Company Asset)
在澳洲,最常见的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Proprietary Limited,即Pty Ltd), 在这种结构下,股东拥有公司资产,公司委任董事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这样资产和风险责任之间就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分离。股东仅是公司的投资者,以股东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不承担公司经营方面的连带责任,即使公司将来出现债务问题,也不需要股东负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常见结构有两种:单层公司结构(Single Company Structure)及多层公司结构(Multiple Company Structure)。
使用公司结构持有资产(corpo-rate asset),公司作为法人实体(legal entity)可以有多种税务抵扣的优势,公司资产贬值部分可以视作支出抵消公司收入,比如厂房、设备、投资房、车辆等。
多层公司结构,也称集团公司结构(Group Company Structure),包括一个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以及旗下的一个或者多个子公司即运营公司(Operation Company)。一般做法是由控股公司持有大项资产,比如流动资金、厂房设备、品牌商标等等,而子公司负责实质性业务开展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比如和客户、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以及与员工之间签订雇佣合同等。
案例分析:
TTJ餐饮集团,旗下有多家分店,采用多层公司结构管理其资产及业务。TTJ作为一个广为认知的老字号,其商标(Trademark)作为知识产权具有相当高的市场价值。在该多层公司结构下,品牌商标及大部分现金储备由母公司拥有及管理,结构下设有四类子公司:
1)门店:每个门店分别建立公司作为营运单位,提供餐饮服务,如果某个门店遭受食客投诉而带来法律纠纷,可以独立处理而不影响其他门店营业。
2)采购公司:负责日常频繁的采购活动并管理供应商,买卖合同引起的法律纠纷与餐饮活动没有直接关系;
3)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专门负责招聘并管理所有雇佣合同,从而隔离可能因劳资纠纷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4)物业管理公司:处理门店物业管理关系,比如说管理租赁合同及建筑物保险等。
信托资产(Trust Asset)
信托 (Trust) 是衡平法中的关键概念⸺ 顾名思义,即一方基于“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于另一方,为了特定的目的或特定的人的利益进行管理及分配,是现今很普遍的一种投资及理财方式。
委托财产的一方称为“委托人” (Settlor);受托管理财产的一方称为“受托人” (Trustee);接受利益的一方称为“受益人” (Benefi ciary) —受益人可以包括委托人本人或任何指定的第三方。
信托关系人可以是个人亦可以是公司,信托财产 (Trust Assets) 的形态也基本上不设限制,可以是现金、物业、生意、股权等。
在法律上,信托关系一般通过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信托契约 (Trust Deed) 成立,其内容必须清楚定义信托关系人、列明相关财产并描述财产管理方式及分配条件。协议生效后,受托人虽为财产的法律持有人,但对受益人有着严格的信托责任 (Fiduciary Duty),其行为受各个州的信托法律管制与约束。
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 (Trust Deed) 或 遗嘱 (Will) 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的管理权转给受托人,受托人按契约或遗嘱中的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在澳大利亚,信托的种类大致上可分为以下几种:
固定信托 (Fixed Trust),包括单位信托 (Unit Trust)
全权信托 (Discretionary Trust),包括家庭信托(Family Trust)
简易信托 (Bare Trust)
混合信托 (Hybrid Trust)
遗嘱信托 (Testamentary Trust)
慈善信托 (Charitable Trust)
退休金信托 (Superannuation Trust)
现将重点介绍前两种比较普遍的信托类型。
单位信托
单位信托(Unit Trust)是一种固定信托,托管人只可以随着信托契约中的条款分配福利。受益人也叫单位持有人 (Unit Holder),他们获得的福利以单位计算。
购买物业和投资股票是设立单位信托框架的常见目的。这里重点介绍常见的单位信托基金。
在单位信托基金中,信托基金管理者将总投资资产(可能是商业或住宅类地产,商业项目等等投资项目)均分为等值的一定数量的单位,并由投资者根据投资意愿来认购。通常情况下,委托人(基金管理公司)通过与受托人签定"信托契约"(Trust Deed)来出售基金单位持有证(Units),从而募集投资者的分散资金。所聚集的资金,通常交给专业投资管理公司管理。单位信托其所发行的单位可以随着投资者的购买或赎回而变动,受益人(投资者)可以像购买股票一样去认购这样的份额。由此,单位信托基金的受益人有权拥有该单位信托基金的资产和由此产生的收入,并且受益的份额是由最初购买的单位信托份额而决定。
在英美法系中,信托契约的权威性和受保护性高于普通合同文件。信托基金的信托契约(Trust Deed) 是单位信托基金中的一个关键点,因为信托契约 (Trust Deed) 明确了投资人,投资委托人和投资主体的之间的法律关系,并保证基金的投资组合架构,总体投资目标和利益分配得到实现。
全权信托
全权信托 (Discretionary Trust),即利益由受托人全权分配的信托。此类信托在家族企业或生意中尤为常见,一般用以保护家族财产及做税务筹划。在此种安排下,受托人有权按照协议订立的条件决定哪位受益人能获得多少信托财产。如有受益人不符合条件,受托人甚至可决定不分配任何财产予该受益人。换言之,受益人对信托财产本身并无任何固定权利,有的只是在受托人分配财产时被考虑的权利。
全权信托的好处在于它的灵活性,托管人能先衡量每位受益人的财务状况再进行合理的分配,并让受益人的税务减到最低。
企业主还可以使用全权信托来持有自己的业务股份,这样除了起到资产保护的作用,还具有税务上的好处。
资产保护:全权信托的资产有异于信托受益人的资产。因此即使受益人被起诉、破产或无力偿债,全权信托的资产也得以保护,免受债权人的索偿。
税务优惠:通过将收入和资本分配给边际税率较低的受益人,以及将不同类型的收入分配给不同的受益人(所谓“分流”),可以减少整个家庭缴付的总税额。每个财政年度,受益人各自按其边际税率对信托分配的收入进行纳税。
您可以运用多层信托结构,结合多层公司结构,来为资产提供全方位而严密的保护。当然,信托结构中会增加建立公司从而设立成本会增加,结构越复杂成本也就越高。同时,不同的经营业务性质也决定责任风险各有差异,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要求也不同。
案例分析:
BB集团是个有三十多年历史的家族企业,由建筑公司、建筑设计公司、物业租赁公司、地产开发公司、旅游服务公司、度假酒店、投资公司等多个子公司组成。控股公司是其家庭信托的受托人,负责管理家庭信托下的庞大家业,包括众多地产物业及数个知名度很高的商业品牌。虽然只有部分家族成员参与到子公司的运营管理当中,但所有被指定为信托受益人的家庭成员都享受到子公司的经营收益,部分受益人去世后根据遗嘱由其继承人获得相应收益。某些经营不济的子公司在清算后关闭了业务,但这并不影响其他子公司继续运营,对于家族资产更是没有丝毫影响。
在澳洲,这种多层公司结构及全权信托相结合的资产保护策略特别受家族企业的青睐,至于没有亲缘关系的控股公司股东则更多采用单位信托的形式来共同持有资产,再以各自的家庭信托作为受益人。
很多初创企业在建立阶段没有全面考虑到资产保护的规划,以致后来企业发展越大资产安全的局限性越大。而已经发展成熟企业,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加强法律保障,提高资产保护措施的严密性。我们强烈建议您购置一个大额物业或者进行一项大额商业投资之前,联系方舟律行(Ark Legal)咨询专业的商业律师,先规划好资产保护的策略与计划。
此篇文章刊登于《澳中商圈》2020年1-2月刊,专家视角 EXPERT INSIGHT,P20-P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