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租房要留意 房东若不在新州司法机构将无司法权

2017年07月15日 悉尼的华人



新州最高法院做出一项裁决之后,

数千名租客会发现,

他们的租房合同是无法强制履行的。


上诉法院在今年2月表示,处理小型民事纠纷的新州民事与行政仲裁庭在碰到有一方住在其他州的情况下是没有司法权的,于是就出现了一个漏洞。


今年4月,悉尼夫妇雅各布斯(Anna Jacobs)和达贝(Sefton Darby)因在Paddington租住的公寓出现有毒霉菌的问题而被迫搬离,上诉法院的决定导致他们损失数千块钱。


夫妇俩将房东告上仲裁庭负责房屋租赁纠纷的部门,希望能够拿回预付的租金,以及床和衣物等损坏财物的赔偿金。但是,他们发现他们无权要回损失的数千元。


雅各布斯说,“房东的代理人出现,宣称房东希望撤消这个案子,因为仲裁庭无法对他执行任何法规,他住在南澳。” 


她表示,仲裁庭的人告诉代理人最好还是协商出一个解决方案。


雅各布斯说,“代理人回复,他无权这么做,他拿到的唯一一个指示就是立刻撤消这个案子。”


她表示,他们仅剩的另一个选择就是到地方法庭以违反合同条款的理由索赔,但这会增加打官司的成本,证据标准又不同,而且没有法律代表的情况下会很困难。


名为“Burns v Corbett; Gaynor v Burns”的决定,也影响了其他人在其他州,正寻求与新州租客解决纠纷的房东。



新州房地产研究所首席执行官麦基宾(Tim McKibbin)表示,虽然大家不能忽视合同义务,但房东与房客发生纠纷后,如果有一方想起诉就会非常困难,因为拥有专属司法权的司法机构无法审理。


他说,“新州有80万套出租房,肯定有很多出租房不属于这些司法权的管辖范围。”


他表示,研究所已经向新州政府致信,建议修改立法,学习昆州将民事仲裁庭归为法庭类别。这应该是政府需要优先处理的事务之一。


他指出,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新州律总检察长斯皮克曼(Mark Speakman)表示,仲裁庭审理的案子中,只有一小部分受上诉法院决定的影响。


他说,“上一财年,民事与行政仲裁庭收到近3万份解决房屋租赁纠纷的申请。可能受上诉法院Burns v Corbett; Gaynor v Burns决定影响的申请书仅占0.2%的比例。”


他表示,政府在研究不同的方案来使得仲裁庭可以提供非正式的、可负担的纠纷解决方案。


达贝表示,应该要求房地产代理人告诉租客,房东是否在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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