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法律下,除了婚姻关系外,还承认Relationship of De facto(同居关系)。只要满足澳洲政策的相应条件,两者都可以申请配偶移民。那么,他们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一、同居关系基本要求
双方至少18周岁
同居关系至少12个月
可以是同性的
同居关系适用于,配偶签证,陪读签证,其他签证时作为副申请人等。
二、如果不满足12个月怎么办?
有值得同情的理由,比如:
怀孕了
有共同的小孩(领养的等)
三、签证官会从下面四个方面审核同居关系
1. 经济方面的联系,比如:
联名账户,开户时间,账户是否活跃
联名的房产,汽车,家电等
联名的贷款
共同支出(比如水电煤,网,电话等的费用)
2. 家庭性质,比如
联名的房产
联名的租房合同
联名的房租收据
公共支出账单(比如水电煤,网,电话等的费用)
每一方的信件(寄往同一地址的)
3. 社会联系,比如
在当地州政府关系注册证明
组织或者团体的联合会员
一起的旅游
未来的共同计划
4. 共同的承诺,比如
双方的共同声明阐述双方从结识到决定在一起以及未来的计划
朋友的声明,需要澳洲PR或者citizen的朋友来写,也可用移民局的Form888表代替
四、一些特殊问题
1. 短暂的分离不影响12个月同居关系
比如,A和B为情侣关系,在一起同居了8个月,但是由于签证到期,B需要离开澳大利亚,那么4个月后,只要他们关系仍然存在,充分的证据加上合理的解释,签证官还是会认可为满足条件的12-month Relationship。
2. 同性关系
在申请人所在国家有法律明文禁止同性关系,需要提供相关国家的法律条文,并建议在澳洲累计满12个月的关系后再递交申请。
五、澳洲配偶移民,已婚和未婚的区别
在澳洲配偶移民这一类别中,有已婚移民和未婚移民两种情况。两种签证仅一字之差,其审理程序也大体相同,而且申请时所填写的表格和提交的文件也基本相同。尽管这样,这两种签证在评审时还是有着一些不同的标准,需要谨慎对待。
据报道,对于这一类签证:通过配偶关系赴澳洲的签证,签证官最关心的两人关系的真实性。真实性需要有相应的证据做支持。在真实性通过验证后,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事情是担保人和申请人经济能力的证明。移民官会综合考虑两个人的经济能力并且进一步决定是否需要额外的经济担保人。
已婚和未婚配偶移民在经济能力要求方面略有区别。这是由于所给的签证时间长短不同,签证官需要考虑的申请人和担保人在澳洲一起生活,能否完全独立承担生活花费的能力的可能性及风险。
再一个审理标准的差别是两人认识时间长短。已婚配偶移民对于认识时间和交往过程要求更严格些,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有特殊的理由,即使暂时不满足一些方面的要求,是可以申请特许签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