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提出一项计划,若消费者用现金付款而没有拿收据,他们将不受法律保护。消费者倡权团体抨击该计划是“完全不公平”的。
这是联邦政府的黑色经济特别工作组(BET)在中期报告中所提的35条建议之一。报告认为,需要采取“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行动”来打击现金支付。
工作组组长Michael Andrew表示,目前的反黑色经济法律关注的是企业,但消费者也是“问题的一部分”。Andrew曾担任会计公司毕马威的全球总监,现任税务委员会主席。
“我们打算研究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制裁措施所具备的好处,这些措施包括,对于在没有获得有效收据的情况下支付现金的消费者,他们将被剥夺消费者保护、担保和法律权利。这不单单是实施新处罚,也是文化改革议程的一部分。”
不过他称,任何新的惩罚制度都应该谨慎制定,最严厉的制裁适用于“恶劣行为或者惯犯”,“很多情况下,采取比较轻微的处罚会更合适”。
周一,消费者行动法律中心(CALC)、消费者团体Choice和澳洲金融咨询协会(FCA)在提交给审查会的联合提案中强烈反对此类制裁,并警告道,这些制裁将“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会带来“严重的经济后果”,不会对黑色经济产生任何影响。
他们认为,这样的计划实际上可能会让企业产生一种不正当动机,使其以现金方式来剥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明显的漏洞”,“与立法者的意图相悖”。
CALC高级政策官Katherine Temole表示,“我们普遍支持政府打击黑色经济,因为弱势群体往往是受害者,但我们认为,因为企业不遵守他们的义务而惩罚普通澳人是完全不公平的。”
该组织在提案中还质疑了改变消费者行为这一提议的有效性。“众所周知,消费者对他们的消费者权益并不是很了解,”他们写道。“消费者不知道他们的权益,无法根据这些权益在付款时作出合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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