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私下换汇要入刑?!澳洲留学生要担忧吗?

原创 2019年02月19日 墨尔本校园微报




前两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了关于办理

 非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简单来说就是


限制私下换汇


于是……

一些“朋友圈换汇入刑”的文章

开始流传


这些文章主要列举

以下三种行为将涉及违法


◆朋友圈换汇

◆境外刷卡

◆海外购房置业


在澳洲经常刷信用卡、

朋友圈换过汇

留学生们一下慌了神

……


“聊天记录里面很多私下换汇需求”


然鹅……

2月10日 两高发布了

更为详细的《解释》



这份高检发布的认定标准

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 倒买倒卖外汇 *


指不法分子在国内外汇黑市

进行低买高卖

从中赚取汇率差价

此类钱庄俗称为“换汇黄牛”


举个例子🌰

现在1澳币市价4.84人民币

换汇黄牛在朋友圈、换汇群

以1澳元4.90人民币卖出澳币

赚取差价


这种行为就属于倒买倒卖外汇



 * 变相买卖外汇 *


指在形式上进行的

不是人民币和外汇之间的直接买卖

而采取

以外汇偿还人民币

或 以人民币偿还外汇

以外汇和人民币互换

实现货币价值转换的行为


举个例子🌰

兑换型地下钱庄

利用境外账户

使用对账的方式进行两地平衡

再进行资金转移


再举个例子🌰

提前在信用卡上存好人民币

在澳洲刷出澳币

进行资金转移


以上就属于变相买卖外汇




《解释》第六条

也给出了定罪量刑的标准


 * 情节严重 *


1.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或者非法买卖外汇

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约100万澳币)


2.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或者非法买卖外汇

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约2万澳币)



 * 情节特别严重 *


1.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或者非法买卖外汇

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

(约500万澳币)


2.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或者非法买卖外汇

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约10万澳币)



* 处罚金 *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对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作出了明确规定


依法并处或者单处违法

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解释》第九条注明地下钱庄的利润空间

(也即违法所得)

通常在非法经营数额

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五之间


即处罚非法所得0.1%~0.5%的1~5倍


澳洲留学生需要担心吗?


此次两高发布的《标准》与《解释》

主要是针对地下钱庄等机构

进行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

非法资金转移活动


土澳留学生

有时候和朋友换点钱

金额不大、也不是为了盈利

就觉得

“估计高法和高检也懒得理我们吧”


但是不排除会被记录监管啊!

所以慎重慎重慎重!


使用正常渠道换汇!

也降低被诈骗风险啊!!!



🔫 ~ 请用留言砸我们 ~ 🔫


你被之前流传的

朋友圈私下换汇入刑

吓到了吗?


然鹅发现自己换的用的

也就那仨瓜俩枣

还是 憋说了

👋



撰文/编辑:fafa

图片来源:

中国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截图

及其他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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