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了关于办理
非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简单来说就是
限制私下换汇
于是……
一些“朋友圈换汇入刑”的文章
开始流传
这些文章主要列举
以下三种行为将涉及违法
◆朋友圈换汇
◆境外刷卡
◆海外购房置业
在澳洲经常刷信用卡、
在朋友圈换过汇的
留学生们一下慌了神
……
“聊天记录里面很多私下换汇需求”
然鹅……
2月10日 两高发布了
更为详细的《解释》
这份高检发布的认定标准
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 倒买倒卖外汇 *
指不法分子在国内外汇黑市
进行低买高卖
从中赚取汇率差价
此类钱庄俗称为“换汇黄牛”
举个例子🌰
现在1澳币市价4.84人民币
换汇黄牛在朋友圈、换汇群
以1澳元4.90人民币卖出澳币
赚取差价
这种行为就属于倒买倒卖外汇
* 变相买卖外汇 *
指在形式上进行的
不是人民币和外汇之间的直接买卖
而采取
以外汇偿还人民币
或 以人民币偿还外汇
以外汇和人民币互换
实现货币价值转换的行为
举个例子🌰
兑换型地下钱庄
利用境外账户
使用对账的方式进行两地平衡
再进行资金转移
再举个例子🌰
提前在信用卡上存好人民币
在澳洲刷出澳币
进行资金转移
以上就属于变相买卖外汇
《解释》第六条
也给出了定罪量刑的标准
* 情节严重 *
1.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或者非法买卖外汇
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约100万澳币)
2.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或者非法买卖外汇
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约2万澳币)
* 情节特别严重 *
1.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或者非法买卖外汇
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
(约500万澳币)
2.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或者非法买卖外汇
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约10万澳币)
* 处罚金 *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对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作出了明确规定
依法并处或者单处违法
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解释》第九条注明地下钱庄的利润空间
(也即违法所得)
通常在非法经营数额
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五之间
即处罚非法所得0.1%~0.5%的1~5倍
澳洲留学生需要担心吗?
此次两高发布的《标准》与《解释》
主要是针对地下钱庄等机构
进行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
非法资金转移活动
土澳留学生
有时候和朋友换点钱
金额不大、也不是为了盈利
就觉得
“估计高法和高检也懒得理我们吧”
但是不排除会被记录监管啊!
所以慎重慎重慎重!
使用正常渠道换汇!
也降低被诈骗风险啊!!!
🔫 ~ 请用留言砸我们 ~ 🔫
你被之前流传的
朋友圈私下换汇入刑
吓到了吗?
然鹅发现自己换的用的
也就那仨瓜俩枣
还是 憋说了
👋
撰文/编辑:fafa
图片来源:
中国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截图
及其他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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