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澳洲导语:
又到了六月,在这毕业季里,很多学生准备续读master,也有很多同学回国休假,亦有决定不回国打工的小伙伴。在咨询我去澳洲办理延签或父母探亲+旅游时,签证有注明8503(visitor visa)或8534(student visa)的“No Further Stay”条款。而这个条款规定签证持有人在签证到期前不可以在澳洲境内申请后续签证。移民局的初衷是为了防止临时入境者在签证到期前续签在澳洲逗留,比如旅游或者各种短期培训签证。很多小伙伴惊呆了!这我是必须回国才能续签吗?其实不然,根据法律,有很多种情况可以豁免以上条款,今天就带各位详细介绍一下如何操作:
8503条款
常见于“各类旅游探亲类别签证”的附加条款
以下签证类别,该条款强制生效:
1) 600号签证-Approved Destination Status(ADS) Stream Visas
2) 600号签证-Sponsored Family Steam Visas 父母排队移民探亲签证
3) 600号签证-Sponsored Visitor Stream 旅游签证
4) 402号签证-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Stream Visas 职业发展类签证
8534条款
很多读1.5年Master的学生为了拿到PSW工签并且凑够两年的移民课程加五分,在续学生签的过程基本都会出现8534条款。很多同学很恐慌,是不是这样代表不能在澳洲境内申请其他签证了?其实不然。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8503或8534豁免
申请TR485
移民法中,由于485签证的申请人必须在境内,所以在网上申请时系统自动豁免了8534条款。同学们不需要担心。
申请独立技术移民
同485,申请skill select类别将自动豁免8534条款,注意是收到邀请后递交申请。如果收到邀请后60天之内没有递交申请,那么申请人将无法递交有效申请,将视为没有genuine purpose申请独立技术移民,8534条款将不能被豁免。
申请457签证(护理类)
特别指出如果申请人在澳洲注册成为护士或达到注册护士要求,8534条款可被豁免以方便申请人申请457签证。只是护理类学生不可以豁免。
移民法中规定,只要申请人有genuine purpose申请以下签证,8503和8534将可以豁免:
· General Skilled Migration (GSM) Visa 一般技术移民签证
· EA-132 Business Talent Visa 企业高管(投资)签证
· EN-186 Employer Nomination Scheme Visa 雇主提名签证
· RN-187 Regional Sponsored Migration Scheme Visa 偏远地区雇主提名签证
· EB-188 Business Innovation and Investment (Provisional) Visa 创新与投资签证
申请其他签证
申请人若符合以下情况,可向移民局阐述情况递交申请豁免8503或8534后再递交后续签证:
1.申请人的身体情况不允许申请人离境,如动手术,发生意外,怀孕分娩。需要医生提供证明。
2.申请人在澳大利亚境内的家属死亡或重病需要申请人暂时停留。若家属重症,需要阐述只能由申请人提供照顾。
3.申请人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结婚,无法完成课程,怀孕。
4.家乡发生自然灾害导致无法返回。
5.家乡爆发战争
6.学校无法继续提供课程
7.政府担保
除此之外,例如TESOL在读学生(签证短于一年)想要继续申请Master of Teaching,只需写信给移民局阐述自己想要继续就读,合理解释(包括课程读完出境再申请有可能赶不上开学)移民局都会豁免8534条款。
由于8503条款是附带在Visitor visa上,除非是以上所列7种特殊情况,其他被豁免的机会不大。而8534条款是学生签证的附加条款,学生很有可能申请其他课程,豁免概率较大。但是请注意,570签证的8534条款被豁免机会非常的小,因为570签证本身只是一个读语言的课程不带有任何学位,它是为了那些纯粹想要进行语言进修的申请人而设置的。不过在573SVP高度整合的今天,很少会有专门的570签证持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