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投资失败无法接受,失去生活信心,遂产生报复社会心理。 在等绿灯指示后突然在7秒内将所驾驶车辆车速从0加速至108公里/小时,并冲闯红灯,以驾车冲撞路人的极端方式实施犯罪。 经检验鉴定,排除犯罪嫌疑人刘某酒驾、毒驾、服用精神类药物和精神病史嫌疑,其作案时头脑清楚,思路清晰,选择作案地点、目标明确。”
“我在上海得知发生地震的那一刹那,扔下手中的碗筷,发了疯地往外跑,似乎一直跑一直跑,我就会跑到2008年5月11日,那个地震前一天的晚上。 那样我就可以把你从死神的手里抢回来,而我,也将拥有一个更完满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