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该史这样》 - 第1部 第6章 海盗的成功学

2017年01月17日 巨婴房媒


要了解一个国家,首先需要熟悉它的历史;要知道澳大利亚的历史,就必须从英国的历史开始。


讲到这里,大家可能会对诺曼底公国和法国的微妙关系感到奇怪,为什么一个王国里还有这么一个有主权的公国呢?这个诺曼底公国又是从哪冒出来的呢?

 

为了把事情说清楚,先让我们把时间再往回倒两百年。

 

当时的欧洲正处在维京(Viking )时代。

 

那是一个让现在部分欧洲人谈起来,都多少有些色变的恐怖年代。一波又一波从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和日德兰来的海盗,对欧洲沿海地区进行着疯狂的侵略和掠夺,构成了这个时代的鲜明特征。

 

而这帮海盗就叫做维京人。

 

所谓维京,在古北欧语中的原意并不是代表某类人,而指的是诸如开拓探险之类的正面意义的行为。不过后来这种行为都变味了,特指去别人家搞打砸抢。只要北欧的海盗头子一招乎“去维京(go viking)”,海盗们就知道要上工了。

 

其实最早的维京人基本上都是从事商业贸易、渔民等正常职业的良民。

 

但是在西元793年,这一切都改变了。而这一年也成为了维京时代的元年。

 

这年的六月八日,一帮维京商人渡海去英格兰做国际贸易,可能是觉得海关进口税太高,就和收税的官员闹翻了,最后还动手把税务人员给杀了。事情闹大,脸都撕破了,也没什么好说的,买卖别做了,直接抢吧。

 

很快聪明的维京人就发现,做抢劫这种不用本钱的买卖(当然要说本钱也有,必要的武器和自己的命),比大老远从家乡吭哧吭哧地运来那么一点土特产来卖,投入产出比要高得多。

 

再加上从人种上讲,北欧人在高大的白种人里都是粗胳膊粗腿,人高马大的,基因里就带着一股狂野强悍的劲儿,天生一副好体格,不当强盗都屈了材料一开始尝到了甜头,自然就一发不可收拾。

 

很快维京商人们就此从职业商人,向半商半盗过渡,而最终成为了职业海盗。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特别是发财致富的榜样。

 

看到邻村的亲戚到英国或者法国转了一圈,就带回那么多好东西,有几个不眼红的?很快这种成功的职场转变和丰厚的利润回报,就吸引了更多的北欧人加入到抢劫的队伍中来。

 

于是维京海盗们的成份开始复杂起来。农民、手工业者、伐木的,五行八作全民一起去打劫。就跟当年股市基金火的时候,全民都买股票,买基金一样。

 

由此看来虽然时代和地域不同了,但是人民大众想发财致富的“美好愿望”还都是一样的。

 

北欧的国王们也非常积极地鼓励和参与这种全民造富运动。上行下效,更是推波助澜。就这样从八世纪到十一世纪的几百年里,北欧官方和民间组织的对欧洲其他沿海国家大规模侵略和抢劫的行为是一浪过高一浪。

 

其实维京人颇有点像中国古代北方的游牧民族,不断地南下入侵南方那些比他们更文明的地方。只不过中国北方民族是靠铁骑来征服,而维京人是靠他们特有的长船(longship)。

                            

这种船不大,一般也就是二十几米长,而且只有一张横帆,船身长而窄(长宽比一般在7比1),船头船尾高高翘起。操作起来轻便灵活,还能经得起风浪。顺风的时候就用帆,没风或者逆风就用桨。

 

然而这种船唯一的缺点就是舒适度太差。船上没有船屋,甚至连个篷子都没有,而甲板下的储藏室是用来放补给和物品的,根本不能容不下人。如果是平常的风吹日晒倒还好说,要是赶个气旋风暴什么的,船上连个躲雨的地方都没有。

 

也亏的是北欧人的性格坚毅,体格健壮。甭管什么恶劣天气,多大的风浪,都风雨无阻地乘着小船将打劫进行到底。就其抢劫的敬业精神来说,还是值得钦佩的。

 

维京人就是用这种长船,顺着波罗的海和北海南下劫掠北海沿岸的苏格兰,英吉利海峡两岸的英格兰和法兰西,大西洋沿岸的爱尔兰和伊比利亚半岛(西班牙和葡萄牙),以及地中海北岸的意大利,还有一支维京人进入黑海,逆流而上,攻入了东欧。

 

要说维京人只知道抢劫,确实也太低估他们了。种庄稼、打渔,还要养养地力和不能涸泽而渔呢。不是万不得已,维京人一般不会搞个三光政策,毕竟第二年还得回来收租子吗,杀鸡取卵是不利于抢劫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的。



除了抢劫,维京人也常常顺带做些副业,比如奴隶贸易。当然卖的不是黑奴,而是白奴。奴隶的主要来源则是东欧的斯拉夫人(Slavic,当然也包括白俄罗斯和乌克兰的美女们)。这也是拉丁语及后来的英语里奴隶(Slave)一词的来源。

 

在长达两百多年的维京时代里,维京人有下南洋的(去西欧、南欧),有闯关东的(去东欧),还有一波走西口的(向大西洋挺进)。

 

下南洋和闯关东的维京人基本靠着抢劫和贩卖人口,都发了横财。唯独这帮走西口的维京人比较悲催。

 

他们驾着小船一直执着地向西划,先是发现了法罗群岛(Faroe Islands,位于挪威和冰岛之间),岛上全是石头,没人住,没得抢,只能自己开石头种地;再往西划,发现了冰岛,啥也别说了,除了冰就是冰,只能自己凿冰种地;继续向西划,发现了格陵兰岛,这回岛上终于有居民了--北极熊和企鹅,可除了从它们身上抢点毛皮,还得自己种地。

 

最后这支维京人都快崩溃了,他们想不明白都是生活在北欧的维京海盗,怎么差距就那么大呢?

 

终于在两百年后的西元999年,住在格陵兰岛上的一个维京人萊夫·艾瑞克森(Leif Ericson)实在坐不住了。他是格陵兰岛的发现者红胡子艾瑞克(Eric the Red)的儿子,他不相信在这波澜壮阔的维京大时代里,他们这支维京人就这么点背,只能靠开石头,做刨冰和卖熊毛过日子。

 

于是埃瑞克森搞了一艘小船,组织了一只35人的敢死队。心说老子就不信这个邪,给我接着向西划,一定要找到一块有人住的地方,哪怕那里的人穷得揭不开锅,我也要把他们的锅盖抢走。

 

在大海漂泊了许多天以后,埃瑞克森和他的追随者们终于在西方发现了一片陆地。

 

当埃瑞克森踏上了这片神秘的土地时,他不知道自己已经打破了一项世界记录,成为第一位踏上美洲新大陆的欧洲人,比哥伦布整整早了500年。而埃瑞克森首次登陆的地方很可能就是位于现在加拿大西北部的巴芬岛。

 

此时的埃里克森并不在乎自己是否发现了新大陆,也没地方去申报这项记录。他只想找一块定居点先安顿下来,然后实现自己的伟大梦想――抢劫。

 

可是埃里克森在北美洲的东海岸,转悠了很久,却一直也没开发出一块永久的定居点。原因倒不是地方不合适,或者岛上没人,相反这次他终于找到潜在的抢劫对象了,一群肤色发黄,黑发黑眼睛的当地人。

 

埃里克森本来还想用从他祖辈们那里学来的本领,去抢劫这帮当地人,好多少满足一下当个海盗的虚荣心。结果很快他就发现自己错了。

 

犯错误当然是要交学费的,不过这次埃瑞克森交的学费比较昂贵――他的一个兄弟的命。

 

这帮让埃里克森的弟弟客死他乡的原住民,被埃里克森称做斯科瑞灵人(Skræling),在古北欧语里是野蛮人的意思(你去抢别人,还说人家野蛮)。但是他们还有另外一个更为人所熟知的名字――印第安人。

 

抢劫失败后,埃里克森当个真正海盗的梦想也彻底破灭了,他和他的后继者再也不敢和印第安人玩横的了,只能老老实实地和他们做买卖,卖卖刨冰和熊毛。

 

虽然维京人在北美洲没尝到什么甜头,但是五百年后,一个来自热那亚的年轻水手在冰岛的小酒馆里,听到了这段维京人探索新大陆的故事。年轻人倍受鼓舞,坚定了自己向西探险的信心。

 

经过十几年的游说,那个已经成为中年人的热那亚水手,终于从西班牙王室那里忽悠到一笔贷款,去实现自己早年的梦想。

 

西元1492年8月,他带着一只船队从西班牙海岸出发,还是向西驶去,经过了两个月的航行,他终于到达了埃瑞克森在五百年前造访的美洲新大陆。

 

从此持续了几百年的欧洲人对外探索殖民的大航海时代开始了。

 

而这个开启时代之门的热那亚水手,叫做克里斯托弗·哥伦布(ChristopherColumbus)。





申明

本文经《英该史这样》作者孤岛钓客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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