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澳洲房地产市场的复苏和发展,广大投资者们已经不满足于简单的用房地产投资的负扣税功能进行投资和个人避税;进而更倾向于了解如何在避税的同时进行个人或家庭财富的持续积累和有效、合理的再分配。近来有不少客户咨询关于建立家庭信托来投资房地产的信息,在此相关会计事务所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下简单的分析。
首先,我们先说说家庭信托基金投资的优点:
1.资产安全:如果用一个公司作为家庭信托基金的管理人(Trustee) ,而家庭成员作为这个公司的Directors和信托基金的受益人(Beneficiaries),那么所投资的房地产不会因为投资者个人的财务状况(如破产) 等而受到影响;
2.合理避税:通过对家庭收入的再分配进行避税。
3.便于管理:可以保证信托基金下的财产的持久性和受益人长期的收益。
4.管理人权利:信托基金的管理人(Trustee) 有权决定家庭信托基金的资产和利润的分配。
下面,我们再说说家庭信托基金投资的缺点:
1.每年结算:家庭信托基金的利润一定要当年就分配给受益人,不可以留待下一年再分配。
2.海外投资人:如果投资者人在海外,他/她作为个人是不可以做家庭信托基金的管理人(Trustee) 的,但是海外投资者可以通过设立公司作为Trustee.
所以,根据以上对家庭信托基金投资的优、缺点的分析,我们提供如下建议:
1.如果您的房地产投资目前还是处于负扣税(Negative Gearing) 的情况下,即租金收入减去利息和其他的支出是负值;而您个人又需要用这个负扣税来抵消个人的Personal Income,我们建议您暂时就不要把这个投资房转到家庭信托基金里面。
2.如果您的房地产投资目前已经不存在负扣税的情况下,即租金收入减去利息和其他的支出是正值;而您个人的Personal Income又很高,我们建议您就应该把这个投资房转到家庭信托基金里面。然后把利润分配给家庭中收入低的成员。从而合理有效避税。
3.如果您个人没有什么其他收入,而又担心自己名下当前购买的房地产将来自己不能管理,那么您就要考虑使用家庭信托基金来管理。
4.对于目前购买了房屋而在等待Settle的投资者,我们建议如果你有兴趣用家庭信托基金来投资,就请在Settle之前把投资房的Title转到Family Trust中。这样就避免了重复缴纳印花税(Stamp Duty). 因为如果在房屋Settle之后再把资产转移到Family Trust中,就视同新的买卖交易而要重新缴纳印花税(Stamp Duty)。并且如果房价上涨,转Title的时候就有可能还要缴纳资产变卖所得税(Capital Gain Tax) 。
综上所述,是否建立家庭信托基金取决于每个人不同的个人情况和家庭环境。不要盲目跟从别人的决定,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投资方式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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