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9岁的中国留学生,
在短期内疯狂购买数套豪宅!
而且他的账户也频繁入账上百万!
这样的经济实力看似过于雄厚,
虽然资金都是父母给他的,
但殊不知其背后竟另有隐情...
因为做了这件事,
这位留学生不仅自断前程,
还有很多华人也为此被“抄家”!
大家注意!
中澳CRS已经实施,
你的财产可能“无处可藏”...
01
19岁中国留学生坐拥数套豪宅,背后牵出惊人原因
很多留学生出国留学往往是为了提高自己,
当然这个团体中也有很多实力雄厚“富二代”。
根据新闻报道:
有一名19岁加拿大留学生(Zhang)在落地四个月后,就以210万加元的价格在当地British Columbia省买下了一栋8,500平方英尺的豪宅。
此后,他账户不仅经常出现巨额转账,而且他仍在频繁购买豪宅....
他的背后竟然另有隐情!
据悉,当年19岁的他在2012年8月刚去加拿大蒙特利尔时,
身上就背着23,800的美元和欧元,
可谓是“家底雄厚”。
除了落地四个月就买豪宅,
在他留学期间,他的账户经常会出现超百万资金的转账。
在大约 14 周的时间里,Zhang就从他父母控制的新加坡和香港公司收到了至少 1020 万美元。
在2012年到2015年期间,Zhang通过其加拿大和香港的银行账户至少汇入了3,375万加元的电子资金和现金。
在 2013 年底,Zhang开始从他的账户中汇出大量资金,在四个月内完成了 1750 万美元的转账,
分别转入 Hong Kong, Saint Kitts and Nevis, Markham and Vancouver等多个账户。
然而,他的这一系列操作其实早就引起了当局的注意!
“一个没有工作的学生,却有着超出预期的交易量。”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和加拿大反洗钱监督机构Fintrac长期以来一直在监控Zhang的行动。
同时也在盯着Zhang的父母。
报告显示,从2016年到2018年,
Fintrac在27份电子资金转账报告和一份可疑交易报告中,还发现了价值729万加元的交易。
根据加拿大联邦法院的一份涉及这对夫妻申请难民的案件的备案文件显示:
在Zhang抵达加拿大半年后,他的父母也紧随其后来到了这里,
一家三口就利用房地产、空壳公司和外国公民身份等,
开始他们的“洗钱之路”。
不仅如此,Zhang的父母还用了多个化名,
这让事情变得更加可疑。
Zhang的父母不仅有多个化名,也有多个银行账户。
他们还在加拿大购买了多处价值数百万的房产。
他的父母就是利用多个账户转账、让Zhang购买房产等进行违法行为,
殊不知,这样的做法也断送了自己儿子的未来...
像上述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大家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一定要遵纪守法,因为当局很可能早就盯上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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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澳洲华人被抄家,这样的情况不是个例
此前,有两名中国人在澳洲多地,比如:墨尔本、悉尼以及黄金海岸等地有多处房产和其他资产,
而且他们还拥有大量豪车和其他奢侈品,
但这些最终都被“抄家没收”。
据报道,这两名中国人来到布里斯班后,就利用注册的一家空壳公司来“洗钱”。
他们更是利用“投资理财”等幌子对中国投资者进行诈骗,
然后再利用这家空壳公司来转移赃款,比如买房、买车、买奢侈品...
经警方搜查,在他们购买的房产中,光是珠宝、汽车和其他奢侈品就价值850万澳币。
家里成箱囤满了高档红酒。
奔驰、路虎等豪车也都停放在门口,
不过这些最终都被当局处理。
大量资产被警方盯上,然后进行抄家,
显然已表明当局有足够证据证明其违法行为。
要知道,为了打击这帮想隐藏非法资金且在澳洲各种投资的犯罪分子,
除此之外,澳洲也会严打“偷税、漏税”现象!
澳洲税务局曾对一对悉尼华人夫妇(Zhao Hui Shao和她的丈夫Eric Wang)进行指控,
他们也因“涉嫌逃税$3200万澳币”而登上了澳媒头条。
根据澳洲税务局调查显示,这对华人夫妇竟然连续12年都在逃税,
他们申报的收入远远低于自己的实际收入,最终共计逃税高达近$3200万澳币。
于是他们名下的11个银行账号和总价值共计近$1100万澳币的房产,
都被法院冻结了!
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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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中澳CRS已实施,你的财产“无处可藏”
2018年9月,中澳开始首次进行了CRS协议(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可理解为“海外金融账户共同申报准则”)中的信息互换,
要知道,这一政策可以降低海外犯罪的概率,也可以让你的财产“无处可藏”!
简单来说,CRS就是通过参与国家和地区之间交换税务居民资料,以提升税收透明度和打击跨境逃税。
CRS对应的只是一个标准,各国将以本国法律法规的形式落实到底。
如果你在中国,没有境外投资的资产,那么你可以不用考虑CRS。
中国将收集非税务居民金融账户信息和其他国家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换。
CRS的核心是税务居民身份,而不是法律居民身份,但税务居民不以国籍划分。
澳洲的税务居民:
如果纳税人在澳洲连续或间断至少183天,就会被认为是税务居民。
除非能够证明常住居所在海外,并且不打算常住在澳洲。
目前普遍会遇到的是这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有海外金融账户的中国税务居民,即在中国境外拥有的任何金融资产,如存款、证券、投资型保险产品、投资基金、信托等,
都有可能被视为当地的非居民金融账户而与中国税务局进行信息交换。
第二种是金融资产在中国境内的非中国税务居民(澳洲PR、澳洲临时签证以持有者等等),
即在中国境内的金融账户将被视为中国的“非居民账户”,其账户信息将会被收集、报送,交换给其税收居民所在国。
CRS覆盖范围:利息、分红、账户余额、保险受益、金融产品套利、信托等;
CRS未覆盖范围:房产、珠宝、字画、贵金属、艺术品等。
举个例子:
比如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工作和生活都在澳洲,一年绝大部分时间也住在澳洲,根据澳洲税法,他将被认定为澳洲的税务居民,而不是中国的税务居民。
因此,他在澳洲银行开立的账户,就不受《共同申报准则》的约束,
因为他不属于别国(比如中国)的税务居民,
因此澳洲的金融机构也不会把他的信息上报给澳洲的税务机关(ATO)。
但是假设,他在中国的金融机构开立了一个存款账户,
如果中国的金融机构根据他提供的信息确认了他是澳洲的税务居民,
那么就会把他在中国的账户信息上报给中国的税务机关,
而中国税务机关会把这个信息再转报给澳洲的税务机关(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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