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到中国春节了,一大批准备返回国内的澳洲华人已经开始筹备回国礼品。
澳洲因为地理位置独特,物产和营养产品多种多样,尤其是肉类、海鲜和保养品世界闻名。
但是,提醒各位,中国针对入关安检商品有严格的规定,除了有严格的价格规定以外,对一些特产也有规定!
很多人直到被罚了以后都一头雾水,以前一直都有带的,为什么突然不行了呢?
提醒大家,2017年底,中国上海国检局发布公告更新了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清单。
“自2018年1月1日起,故意瞒报谎报、伪装藏匿禁止进境物,被依法查获者;
一年内两次以上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物,被依法查获者等,将受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按规处罚,并提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第一条 为了规范出入境人员携带物和进出境邮寄物检疫(以下简称旅邮检)工作中的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使用,营造社会诚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旅邮检信用信息归集,是指上海检验检疫局在履行旅邮检执法职责过程中,对行政执法相对人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本办法涉及的信用信息目前只包括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失信信息。
第三条 旅邮检信用信息的记录应当遵循客观公正、规范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 旅邮检失信行为包括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
第五条 一般失信行为是指相关责任人明知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但发生了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涉及以下情形之一的,失信有效期一年:
(一)一年内有两次以上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物被依法查获的;
(二)故意瞒报、谎报、藏匿禁止进境物被依法查获的;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
第六条 严重失信行为是指相关责任人明知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但多次或恶意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涉及以下情形之一的,失信有效期三年:
(一)五年内有两次以上一般失信行为的;
(二)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接受检疫处理决定或者拒绝、阻挠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疫执法行为的;
(三)窃取、抢夺、损毁、抛洒动植物检疫机关截留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
(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七条 上海检验检疫局应当按月向上海市信用平台提供旅邮检信用信息,并逐步实现联网实时提供和动态更新维护。
第八条 信息主体认为市信用平台记载的旅邮检公共信用信息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向市信用中心书面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本人旅邮检公共信用信息记载存在错误或者遗漏的;
(二)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失信信息超过查询期限仍未删除的。
第九条 市信用中心应当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比对。市信用平台记载的信息与信息提供单位提供的信息确有不一致的,市信用中心应当予以更正,并通知信息主体。市信用平台记载的信息与信息提供单位提供的信息一致的,市信用中心应当将异议申请转至信息提供单位,并通知信息主体。
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异议成立的,予以更正,并将核查结果告知市信用中心。市信用中心应当及时处理并通知信息主体。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自严查入境物品以来,海关已经没收、扣押了大量违禁物品,北京海关半年里面就没收了15900件违禁物品,最夸张的时候,一个月就有6894件!
究竟什么东西回国可以带,什么不可以?哪些有属于违禁物品呢?
在一众违禁物品中,有两样物品是海关严查的目标——野生海参和花旗参!
哪怕只是小小的几片都不可以,只要携带,就会被认定为走私。
除此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除了灌装的燕窝以外,名贵的食材在未经过安全检疫之前,均禁止入境。
所以提醒大家,在购买海产品时,哪怕已经是风干的,只要没有合法的安全检疫许可,购买了之后,一律会被查收,
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录入黑名单,影响信誉度的同时,也会造成很多困扰。
还有那些物品是需要申报安全检疫的呢:
(一)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二)出入境生物物种资源、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三)出境的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四)出入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血液制品等特殊物品(以下简称“特殊物品”);
(五)出入境的尸体、骸骨等;
(六)来自疫区、被传染病污染或者可能传播传染病的出入境的行李和物品;
(七)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接受检疫的携带物。
那么想要携带美味回国和亲友分享,应该如何通过检疫审批呢?
根据安全检疫总局规定:
携带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入境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应当事先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办理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
携带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入境,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检疫审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补办。
所以想要携带海鲜回国的小伙伴请提前查询安全检疫手续,以免被海关扣押。
除了携带以外,邮寄快递也可能触犯法律:
按照规定,随身携带属于违反法律,邮寄未经检疫的违规物品同样也是触犯法律,所以不用想着快递是不是能够解决报关问题,只有走正规途径才能够合法运输海鲜回国,其余手段均为违法。
最后,为大家整理一下中国海关最全的违禁物品表格,一定记得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入境物品表
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各种烈性毒药;
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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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入境物品表
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4国家货币;
关于旅客入境申报
申报系指进出境旅客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规定的义务,对其携运进境的行李物品实际情况依法向海关所作的书面申明。
下列进境旅客应选择“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通关,并将申报单证交由海关办理物品进境手续 。
1、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
2、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物品;
3、非居民旅客拟留在境内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物品;
4、携带超过1500毫升的酒精饮料,或超过400支香烟,或超过100支雪茄,或超过500克烟丝;
5、携带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美元5000元外币现钞;
6、携带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
7、携带其他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根据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产品共分为三大类,包括动物及动物产品类、植物及植物产品类和其它检疫物类,共计16个条目的物品,具体名录如下所示: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一)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它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二)(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三)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
(四)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五)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
(六)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
(七)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二、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八)新鲜水果、蔬菜。
(九)烟叶(不含烟丝)。
(十)种子(苗)、苗木及其它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十一)有机栽培介质。
三、其它类
(十二)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十三)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
(十四)土壤。
(十五)转基因生物材料。
(十六)国家禁止进境的其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
此外,经常有人在买机票时,问能带多少罐奶粉,多少化妆品,多少电子设备等......小编也对此进行了总结:
一、旅客携带的进出境行李物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
自用是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
二、旅客携带的“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行李物品
没有超出规定免税限量的,海关免税验放,超出规定免税或规定征税限量的,经海关审核准予征税放行。
但对超出部分的征税数量,不得超过规定准予免税或征税的限量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进出境行李物品,一般不予进境或比照货物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旅客应在旅客行李物品监管时限内办结物品进出境的海关手续
旅客行李物品监管时限指非居民本次进境之日始至最近一次出境之日止,或居民本次出境之日始至最近一次进境之日止的时间。
1/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入境刷品及音乐制品进出境,如实向海关申报的,予以收缴,或者责令退回,或者在海关监管下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技术处理。
2/对于现场难以确定是否属于违禁性质的印刷品、音像制品,海关将皙时予以扣留,转交内容主管部门鉴定,并按相关结果进行处理。
具体到从澳大利亚回中国,根据经验,牛肉、羊肉和禽蛋、禽肉及其制品,以及水产品,是被中国禁止携带入境的,具体相关规定请参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
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http://www.aqsiq.gov.cn/
中国民用航空局
http://www.ca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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