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毕业季,很多留学生都已经完成了学业,收拾行李准备回国了。虽然通常来讲回国都不像出国这么麻烦,但还是有很多重要的手续要完成。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就是其中一项。以下整理的是美国留学生办理这份证明的指南。
办理资格
凡持 F1、J1签证来美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持其它签证(绿卡除外)来美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攻读并获得学位,并在美居住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学习或研究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
STEP 1: 注册登记
1. 访问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官网 http://www.chinesehighway.com/
2. 新用户选择注册,已注册用户选择登录
3. 填写个人信息
4. 填写并提交《回国证明》申请表
5. 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确认信,将此信打印
STEP 2:办理《证明》所需文件资料
1. 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及抵美入境章复印件,用红笔圈出。
2. I-94卡(“白卡”或电子版I-94卡)复印件和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已回国人员提供回国入境章复印件,用红笔圈出。
3. 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签证表复印件,如I-20表、DS-2019表(原IAP-66表)或797A/B表等。在同一学习阶段,由于延长或缩短学习时间,更换过签证表(签证表开始时间相同)的,只需提供最后一份。
4. 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学习证明。
(1)攻读学位人员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其它签证类型(绿卡除外)攻读并获得学位者还需提供美方学校出具的官方成绩单原件(需要密封)。
(2)博士后、访问学者或其他留学人员,提供美方留学单位录用通知书(offer letter)复印件和美方导师证明信原件(或美方留学单位证明信原件)。
5. 通过合作办学项目、交流项目或自费联合培养项目的申请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中方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复印件;非上述情况,但攻读学位期限较短者(如3年之内获得本科学位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美方学校出具的含转学分情况官方成绩单复印件。
6. 如获得的美方学位证书为非英语文字,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位证书英语翻译件复印件,或学校英文毕业证明信原件,翻译件/证明信须明确获得学位日期及获得何种学位。
注:持H1B签证博士后人员、高级研究学者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供的材料请参看纽约中心官网。
STEP 3:递交申请材料
将全部申请材料(确认信作首页)邮寄至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并在信封上注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寄地址:
New York Servic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y Fellows
90 John street, Suite 701
New York, NY 10038
STEP 4:选择回邮方式
邮寄方式有3种:
1. 美国境内Express Mail(Over Night)(夏威夷、阿拉斯加和波多黎各地区无此项服务,不提供P.O.BOX服务,请选择美国境内Priority Mail服务)
2. 美国境内Priority Mail(4-5个工作日)
3. 中国境内Express Mail(3-5个工作日)(务必在系统内填写中国收件人的联系电话,并确保在您申请材料寄出后45天之内有人签收邮件。连续5天无法联系到收件人的邮件将被快递公司退回。)
邮资支付方式有2种:
1. 信用卡(中国银联卡用户,请确认带有VISA或MasterCard标志)
2. Money Order,请将Money Order夹在申请材料的首页一起邮寄至纽约中心。
注:
1. 中心建议使用信用卡直接在线支付。
2. 选择Money Order支付的申请人,请按照系统提示的邮资在邮局或银行购买Money Order,支付抬头写New York Service Center,并在Money Order上注明您的姓名和护照号码。
3. 中心强烈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回国证明》申请前再次检查回邮地址是否正确,并且尽量保持回邮地址不做改动。
STEP 5:跟进进度
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之后申请信息将保留45天。如果45天后仍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系统将自动取消申请,此后收到的书面申请材料亦不予保存。
《回国证明》的审核办理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不包括补充材料,更正信息和往返邮寄时间)。
从在线提交申请至初审、复核及批准,每个审理环节结束时,纽约中心会将相关进展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如申请人需要补充材料,纽约中心也会通过电子邮件及时通知申请人。
请注意查看电子邮箱,也可在网上查询申请办理状态。
STEP 6:收到《回国证明》后核对信息
正常情况下,申请人收到的《回国证明》有两联,第一联由留学人员保留使用,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使用。请仔细核对姓名、留学经历等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如有疏漏或错误,应及时与纽约中心沟通。
特别说明
1. 如果申请人在留学期间有两段或两段以上留学经历,《回国证明》将根据申请人最后一段留学经历开具。其他留学经历均在《回国证明》备注栏中进行表述(最多可表述四段留学经历,超过四段可自行选择其中四段申请)。
2. 已经回国的留学人员仍可以办理《回国证明》。手续同上。如果回国超过两年,只能提供《回国证明》第一联。
3. 无论申请是否通过,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回。
4. 《回国证明》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一般不予补发。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发,申请人须在线申请《回国证明》的补发,详细填写补发原因,收到申请后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发,无具体办理期限。
资料来源: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官网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说明(2014年11月12日版)
http://www.chinesehighway.com/index.php/hgzm/instructions/
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常见问答
http://www.chinesehighway.com/index.php/hgzm/questions/
本文责编 | Be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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