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外国投资监管框架拟议处罚办法详解

2015年03月04日 澳华财经在线



(更新)澳洲政府拟加大外国投资监管力度,投资监管框架草案中对各类违规投资处罚做出了进一步细化分类。从总体来看,无论是现有措施及新增措施上,都体现出监管力度的增强趋势。


值得注意的,除了增加相关民事罚款外,讨论文件就违规外国投资者不得出售非法房产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说明。

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报道,据2月26日澳洲政府公布的外国投资监管框架讨论文件,澳联邦政府有意加强对外国违规投资的处罚力度,在原有处罚上进行了补充,加强了相关民事处罚、民事罚款和侵权通知。罚款以罚金单位(penalty units)计算,目前针对外资违规购房的刑事处罚为500单位罚金(合85000澳元)或2年监禁,也可两项并罚。同时,澳政府严禁违规投资者从非法房产中牟利,一经发现,将处以不同程度处罚。

讨论文件的制定基础《1975年外国收购与兼并法》(Foreign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s Act 1975,简称 “法案”) 及相关法规,和《澳大利亚外国投资政策(Australia’s Foreign Investment Policy,简称“政策”)》。澳洲联邦政府有权对外国投资进行个案审核,确保兼顾澳洲国家利益。

本次讨论文件提议将外国违规投资澳洲房地产处罚条例延伸至企业、商业地产、农业等投资领域,加强相关领域执法力度。外国人在澳未经许可非法投资将面临更加严格的刑事处罚和民事罚款。

澳大利亚外国投资监管框架拟议处罚办法详见《外国投资违规拟议处罚办法》。

(郑重声明: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对本文保留全部著作权限,转发时请标注来源)


Tags:外国投资处罚办法澳洲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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