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对于“警察搜身”是持什么看法呢?
学长从来没想过在法律上究竟怎么定义“搜身”
早在去年九月份,一名16个月大的幼儿在新南威尔士州监狱探望父亲时,
被一名女警官带走搜查
因女警官将孩子衣服和尿布脱掉
并检查了孩子的身体和生殖器
其母亲将政府告上了法庭
据悉,在新南威尔士州,法律规定禁止对10岁以下的人进行脱衣搜身
其母亲已经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向法院提交的文件显示
这名警察“粗暴地”对孩子进行了脱衣检查
该行为是“无视法律”且“冒犯道德”的
警察内部调查了被指控对幼儿搜身的女警察
并支持了这家人的两项诉讼
据悉,在该事件发生时,
新州警察和惩教局正在监狱外进行筛查行动
目的是搜缴走私进监狱的违禁品,
据接下来的报道称
这名幼儿的17岁阿姨也向新州政府提起诉讼
声称她在监狱探视期间也被非法脱衣搜身
她在声明中表示,他们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因为未成年人只能在父母、监护人或被授权的第三方的陪同下接受脱衣搜身
这样的“搜身行动”其实还真不是偶有发生
2017年,一名澳洲女子夏威夷约会男友
官员通过读她在日记中“最后一天的工作”等用语之后,判定其有移民倾向
将其关押后驱逐出境
她表示自己被要求脱衣搜身,在警官面前赤身裸体
并被要求蹲在地上以及做咳嗽等动作
而就在最近,
一名华人女子在悉尼也遭遇了搜身,不仅内衣被逼脱掉
还摆出了各种不雅的姿势
她和朋友在一家KTV唱歌
突然遭遇警察搜查
接着,她被要求脱下胸罩,伸开双臂张开双腿
然后警察亲手把该女士的全身搜查了一遍...
但却没有发现到什么异常
然鹅进一步搜包却发现了包里的防狼喷雾
对于单身女性,防狼喷雾不过是一件很平常的自卫小物件
然而这在新州的法律中是不被允许的
防狼武器与炸弹、火焰喷射器一起被列为禁止武器
最高或可面临14年的刑罚
在新州,裸体搜身似乎已经是常态......
15岁的少女Piper也曾遇到这样的事件
当时一名女警察用手指钩在其胸罩的底部
然后把乳房拉了出来,用力的摇晃
并且逼其蹲在地上咳嗽,以此来证明她没有携带毒品
类似的例子屡见不鲜
在2005-2006年,由警察进行的脱衣搜身只有277例
而到了2017-2018,这一年有超过5400例
新南威尔士大学研究员Vicki Sentas表示,需要提高透明度和问责制。
因此大家在路上看到警察,一定要神态自若的悄然离开
并且随身物品一定不要乱带,提前查阅一下相关法律
万一面对警察搜身搜物,也真的是投诉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