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帮
“商帮”提供商业资讯及商务服务,以方便华人生意往来为目标。本专栏旨在解决众多华人创业者、小生意者对本地金融,会计,法律,保险和市场开拓方面的问题。搭建一个商务交流互助平台。
读者朋友们大家好,本期我们将向大家介绍一个澳洲税局的最新案例,主要讲的是一位工程师在个税申报时上报了工作相关的费用(Work Related Expense),但是被税局驳回的这样一个案例:Vakiloroaya v FCT [2017] AATA 95
纳税人Vakiloroaya是一位机械工程师,他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时候申报了高达6万澳币的工作相关费用,但是行政上诉仲裁庭(AAT)对这些费用抵扣的申报都予以驳回。不但如此,AAT还对该纳税人处以25%的行政罚款。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样一个结果呢?
该纳税人所申报的工作相关费用中主要包括工作相关的汽车费用(motor vehicle expenses)以及自我进修费用(self-education expenses) 。这些费用被驳回的主要原因是AAT认为该纳税人没有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费用确实发生过,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这些费用是和工作直接相关的。而AAT对该纳税人除以行政罚款的主要原因是AAT认为该纳税人作为一个有高学历的专业人士,应该心里清楚他所申报的工作相关费用与其实际工作收入相比实在是太高了,所以AAT当然会对这种蓄意申报高额工作相关费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具体来说,该纳税人认为他需要在上班时携带保密文件,所申报了高达$3250澳币的工作相关汽车费用。而 AAT经过调查发现该纳税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的工作要求他必须携带保密文件上下班,同时发现他所谓的“保密文件“其实和他的工作没有直接关系,而是和他自己正在研究的发明有关。因此该纳税人所申报的工作相关汽车费用被驳回了。(请读者注意:税局明确规定如果要申报汽车费用,那么所携带的设备只能是大型设备(bulky equipment)
其次,该纳税人申报的高达48000澳币的自我进修给用也被AAT驳回,其主要原因是AAT认为这些费用和该纳税人现有的工作以及在读的博士学位无关,而仅仅是和他自己所进行的发明创造有关。而这个发明创造尚未达到实际应用额阶段,因此不能作为工作相关的费用进行抵扣。另外AAT认为即使能够证明他申报的自我进修费用和他未来的收入相关,那么这些费用也应该算作是他投入的成本,而不能算作费用进行抵扣。
以上就是对于澳洲税局ATO的一个新案例分析。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仍有疑问,欢迎您与我们李敏会计师事务所联系。
联系方式:
TEL: (03) 9533 8980
Email: [email protected]
Address: Suite 2-4, 321 Chapel St, Prahran VIC 3181
聚澳传媒整理报道,未经允许请勿转载,欢迎转发
点击查看更多商帮专栏
商帮一|澳洲注册公司详细流程须知-如何在澳洲注册公司
商帮二|澳洲申请商业账户注意事项总结,您的钱不能白白给银行~
商帮六|CRS中澳互通居民金融信息,从7月1日起实施新开账户提供税号及信息
李克强总理抵达澳洲开始友好访问,澳洲各界齐祝贺!中澳共绘发展新愿景
独家图片:李克强总理和谭宝总理携夫人在国会大厦前签字留念,李克强总理访澳第二天全记录
独家现场:李克强总理夫妇抵达悉尼,中国国旗染红悉尼上空 | 总理访澳第三天,全程记录
Westpac代表解析澳洲购房贷款新政策!Central Park周日项目推介会, 41万起包两年5%租金回报
福利 | 免费防身术训练营开始报名啦!保护好自己让家人放心!
购票|周华健「今天唱什么」一次满足您的耳朵和眼睛, 1个演唱会, 5大主题!
购票|2017刘若英世界巡回演唱会墨尔本站购票开启!奶茶魅力爆棚,澳洲巡演两场票房飘红!
长
按
关
注
扫描二维码,与梦想同行
聚澳公众号
微信号 : AusFoc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