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会计师专栏】补贴错拿要退要罚吗?

2020年10月27日 澳大利亚大华时代


本文由“壹伴编辑器”提供技术支持

从今年3月疫情席卷澳洲起,各级政府纷纷出手洒金救市,各种补贴对广大纳税人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碳。但是由于这些补贴都是从所未有过的新政策,而且又是在分秒必争的紧急情况下快速发放的,多多少少难免会产生些错误。


那么如果您错拿了补贴是否需要退还给政府呀?是否会有罚款呀?ML Tax Solution就最新发生的事件为大家解析一下您最关心的这些问题。

 

补贴斗胆骗

损誉吊执照

现金流补贴(Cash Flow Boost)的金额是最低2万最高10万,是ATO补给有雇佣员工并且在3月12日之前就申报过营业额的雇主的。这个补贴是由税局按照雇主申报的季度报表BAS来自动给予的。

 

话说悉尼有一家会计师事务所TLL Tax Pty Ltd就在明知客户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擅自为一位已经停业的客户申报了虚假的BAS来骗取了2万元的现金流补贴。更让税局吃惊的是这种申报并没有通过客户的认可,并且最后的补贴也打到了该事务所的董事的个人账上。在被客户指出问题时,这位主管会计仍然在客户没有认可的情况下继续申报修改的BAS和税表,而且还对客户进行威胁。最后的结果自然是自毁声誉被吊销了税务代理的执照。

 

冒名早提养老金

锒铛入狱悔莫及

疫情期间政府允许因失业或者工时下降至少20%而造成生活极度困难的纳税人,申请在退休前提前两次支取每次最高1万的养老金。这种申请需要纳税人通过自己的MyGov账户来向税局提出,然后税局会对相关养老金组织做出允许放款的指示。

 

联邦警察局和税局最近联手调查捕获了三位通过冒名顶替而试图将他人$113,500的养老金非法占为己有的犯罪嫌疑人。这些人一旦罪名被确定将会面临高达5年的监禁。

 

政府屡屡提醒大家,养老金是纳税人养老的保障,即使是受疫情影响,也应该在迫不得已的困难情况下才进行提前支取。假冒他人的名义来盗取他人的养老金定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JobKeepr错领取

是留是退还是罚

JobKeepr补贴要求符合条件的雇主 (eligible employer) 为符合条件的员工 (eligible employee) 或者符合条件的非员工的老板 (eligible business participant) 向税局申请领取每两周$1,500(JobKeeper一期)的补贴。JobKeeper要求雇主先将补贴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员工,然后在一个月后向税局申请相应的退款。

 

JobKeeper一期要求雇主需满足营业额合理预计比去年同期下降30%,而JobKeeper二期则要求营业额实际下降30%,同时JobKeeper一期的营业额计算方式可以选择按应收应付制或者按实收实付制来计算,而JobKeeper二期的营业额必须按注册时选定的方式来进行计算。

 

JobKeepr对符合条件的员工的要求有过变动,由从3月1日必须入职放松到7月1日必须入职,由在3月1日必须是PR放松到7月1日必须是PR。JobKeeper一期对员工的工作时间没有要求,但是JobKeepr二期则要求对员工在今年3月1日或7月1日之前的28天内按照是否有工作80个小时来考量其应拿的补贴金为每两周$1,200还是$750, 或者为$1,000还是$650。

 

JobKeeper对需要为非雇员的老板来申请补贴的生意实体有了必须在3月12日之前申报显示有营业额的BAS或者过去的财年税表的要求。由于各个生意实体是否有注册GST及注册申报的时间段有所不同,在某些情况下,两个即使是情况几乎一致的生意,由于GST申报注册的时间段不同而会造成一个符合条件而另一个却不符合条件的现象。

 

举例说明:

ABC公司和XYZ公司都是今年1月才开始的新生意,第一笔的营业额都是在1月5日产生, 两家公司都没有给股东发工资,但是都希望给股东以符合条件的非员工老板来申请JobKeeper. ABC公司注册了每季度申报GST,而XYZ却没有注册GST。假设两家公司都满足了营业额下降30%的另类测试。


ABC公司第一次有营业额的BAS申报需要在4月28日完成, 而XYZ公司第一次有营业额的申报只需在2020年6月30日财年结束后才开始,这就意味着ABC公司错过了必须在3月12日之前申报有营业额的机会而无法为其股东申请JobKeeper,而XYZ公司则不会,因为XYZ公司根本就没有注册GST。作为没有注册GST的新生意的它只需通过联系税局,提供它在3月12日之前就有了营业额的证据,即可为其符合条件股东申请JobKeeper。


话再讲过来,如果ABC公司的GST申报注册不是季度而是月度的话,那么ABC公司1月的营业就可以在3月12日之前申报了,也就可以为其符合条件的股东申请JobKeeper。


看到这里您是否会觉得有点晕?以上有好几个‘符合条件’的要求,每个‘符合条件’也有变化,并且JobKeeper的申请您又不能等待,员工又催着要先拿钱,那么万一您搞错了其中的一个条件而造成错拿了补贴该怎么办?是否也会像上面讲的两个案例一样被罚被抓吗?

 

税局立场:

  • 如果是诚实的错误(honest mistake)将无需返回补贴金

  • 非诚实的错误(not honest mistake)不仅将会被要求退款,更会被罚款

 

哪些是诚实的错误?

  • 雇主诚心地相信了雇员填写的他们是符合条件的表格,例如某个员工可能是拿了配偶签证而非永居签证,而他们的配偶的确是澳洲永久居民

  • 雇主将所有的补贴完全发放给了这位员工

  • 这是在JobKeeper补贴开始之处并且各方面的指导都不明确的情况下进行的


哪些是非诚实的错误?

  • 通过舞弊的行为而获取了JobKeeper补贴

  • 存在着存心无视法律法规的行为

  • 明知非员工的老板并不符合政府要求的条件而存心提名他们

  • 雇主故意没有按照应发工资的要求而给出补贴

  • 生意实体已经被税局联系告知其可能不符合条件而任然不去仔细查看是否符合条件却继续申请补贴

ML Tax Solution友情提醒大家,各种补贴要求不同,需准备的资料也不同,如何报税也不同,不明就里很可能就会造成不必要的罚款和精神负担,及时咨询专业诚信的会计师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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