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实施以后,不少属于中国税务居民或者澳洲税务居民的高净值客户和笔者咨询,询问他们收到的各种“第三国身份解决方案”是否可行。第三国身份包括通过投资移民,取得第三国护照或永居身份。作为“解决方案”的...
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5月1日讯 CRS实施以后,不少属于中国税务居民或者澳洲税务居民的高净值客户和笔者咨询,询问他们收到的各种“第三国身份解决方案”是否可行。第三国身份包括通过投资移民,取得第三国护照或永居身份。作为“解决方案”的一部分,有些中介甚至宣称可以帮助客户取得第三国的“税务居民身份”和居住证明,能够帮助客户隐瞒自己中国或者澳洲的税务居民身份,并且以新的第三国身份在金融机构开户。
事实上,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没有基础,连打法律的“擦边球”都称不上。而且故意隐瞒纳税居民身份、误导金融机构在实践中很可能触发其他法规风险,导致“擦边球”不成反造“乌龙球”的情况出现。
第三国身份规避CRS在法理上不可行
第三国身份规避CRS在法理上不可行,主要由于以下原因:
1. CRS申报方向是基于税务居民身份,而非护照或者绿卡
2. 购买第三国护照或者绿卡,无法“冲掉”真实的税务居民身份
3. 购买第三国护照或者绿卡,不代表能取得第三国税务居民身份
4. 即使取得第三国税务居民身份,仍然无法“冲掉”真实的税务居民身份
这些原因分别解释如下。
(一)CRS申报方向是基于税务居民身份,而非护照或者绿卡
众所周知,CRS法律下,金融账户的申报方向是基于账户持有人的税务居民身份,而不是第三国护照或永居身份。
“需申报国的个人’(Reportable Jurisdiction Person)这一表述是指在任一需申报国的税法中,被认定为该国居民的个人或实体。”(CRS模板法律第二版第57页)
“一般而言,如果根据该需申报国的税法,任一个人或实体是这个国家的居民,那么他们即属于 ‘需申报国的个人。”(CRS的官方释法文件第八章第106条)
因此,取得第三国护照或者绿卡在法理上无法直接改变CRS申报国家的方向。
(二)购买第三国护照或者绿卡,无法“冲掉”真实的税务居民身份
绝大多数国家对于税务居民身份的定义,不会因为纳税人取得第三国护照或绿卡而改变,比如:
· 根据中国所得税法,无论在中国境内是否有住所,在境内住满一年的个人应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由此可以看出,仅仅取得第三国护照或绿卡,无法“冲掉”其真实的中国税收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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